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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众合金 - 832011.NQ

沈阳天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02-17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enyang Tianzhong Electrical Allo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03-13
注册地
辽宁
所在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天众合金
股票代码
832011.NQ
上市日期
2015-02-17
大股东
张沫
持股比例
56.93 %
所在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红红亮、张轶云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沈阳天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21010079846249XY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辽宁
成立日期
2007-03-13
法定代表人
张丽华
董事长
张丽华
企业电话
024-29808298
企业传真
024-29808298
邮编
110108
企业邮箱
sytzhj@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清州街166-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合金、仪器仪表、开关柜、电线电缆制造、销售;机械电子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金属合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屏蔽、耐腐蚀新型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色金属合金材料、仪器仪表、开关柜、电线电缆制造、销售;机械电子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基、镍基合金线材及特种锡青铜合金线材的研发、加工生产及销售。

2013年公司获得了金川集团镍合金有限公司一级代理商资格,可开展辽宁沈阳、河北安平及周边地区市场开发、业务洽谈、销售及售后服务事宜。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镍合金线、铜合金线以及公司获科技型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特种合金线产品——特种锡青铜三种类型。

商业规划

1、2017年3月,公司新研发的新产品于2016年形成小批量试制,在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没有完成2017年上半年工作任务。

2、2017年上半年实际销售收入626148.34元(在2016年上半年实际收入18004328.46元基础上下浮96.52%),2017年上半年实际完成净利润192,772.20元,同期2016上半年完成净利润2041142.25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0.56%。

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降低1179003.56元,变动比例为-86.85%。

上述影响使得当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幅度较大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降低38757.24元,变动比例为99.7%,降低原因:主要因为企业负债降低;5、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期降低1480183.74元,变动比例为97.49%,原因:营业收入大幅度降低;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减少元,政府补助0。

发展进程

(一)有限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1、2007年3月13日有限公司成立: 2007年2月28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下发“(沈07)名称预核私字[2007]第7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沈阳天众电工合金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日,经沈阳天众电工合金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天众电工”)股东会决议,同意由自然人股东张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沫和自然人股东张莉以货币出资设立天众电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张沫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0%,张莉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40%。

2007年3月13日,公司取得了由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1112101036。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辽中平验字【2007】第0301号”《验资报告》。

2、2008年6月3日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8年5月2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219.00万元,增资方式为原股东以货币按比例增资,自然人股东张沫货币增资128.40万元,自然人股东张莉货币增资85.60万元。

2008年6月3日,公司向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申请变更登记上述增资事项,2008年6月3日,公司换领了注册号为2101110000044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由辽宁赢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股东新增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辽赢利会验字【2008】第416号”《验资报告》。

3、2010年6月22日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6月18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自然人股东张莉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张沫,两位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6月18日,公司向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递交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并于2010年6月22日获得变更核准。

企业换领了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自然人独资)”。

4、2013年6月3日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3年5月29日,经公司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19.00万元增加为1,019.00万元,增资方式为原股东张沫以货币形式进行增资。

2013年6月3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

辽宁政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辽政信会验【2013】106号”《验资报告》。

5、2013年12月27日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3年12月22日,公司做出股东决定,同意自然人张连仲出资31.5155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增加为1,050.5155万元。

2013年12月22日,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了变更登记申请,2013年12月27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家屯分局出具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辽宁易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辽易同会验【2013】第826号”《验资报告》。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4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沈01)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1400157815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沈阳天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期至2014年11月13日。

2014年4月29日,沈阳天众电工合金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沈阳天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以2014年1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公司自审计基准日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之间的收益、债权、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和继承。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15日出具的“【2014】京会兴专字第50640001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在审计基准日2014年1月31日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0,892,795.15元。

公司股份总数依据上述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公司总股本1,0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剩余净资产92,795.15元计入资本公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沈阳天众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沈阳天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8640001号”《验资报告》。

2014年5月26日,股份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2101110000044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年6月24日,股份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吸收新股东自然人班海丰、萨沙、牟作涛、法人股东北京欧亚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739,131.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班海丰以货币形式出资176,087.00元、由新股东萨沙以货币形式出资176,087.00元、由新股东牟作涛以货币形式出资234,783.00元、由新股东北京欧亚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352,174.00元。

2014年6月9日新股东与股份公司原股东签订的增资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0086元/股,定价依据: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15日出具的“【2014】京会兴专字第50640001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在审计基准日2014年1月31日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0,892,795.15元,每股净资产为1.0086元/股。

2014年7月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所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陕分验字第64000001号”《验资报告》。

2014年7月8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2101110000044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