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食品和医药包装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9年,总部位于辽宁锦州七里河工业园区,是一家以智能装备研发制造为核心,集高柔性智能包装装备、智能仓储系统、工业机器人、生物科技等业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2022年12月,公司成功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启资本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历经26年创新发展,春光智能已形成“智能装备+创新生态”的产业格局,旗下拥有典冠科技、佳宝智能、康贝健生物、翰凯瑞科技、时浩智能、春光森世、典宸建筑等多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业务涵盖医药、食品包装装备、智能仓储、工业机器人、AGV及生物科技等领域,服务网络遍及全球,客户包括伊利、蒙牛、华润三九、拜耳、巴斯夫等世界500强企业,累计为超千家知名企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
公司秉承“诚信立足,创新致远”的核心价值观,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场景应用为驱动,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战略指引下,春光智能紧抓发展机遇,深耕医药、食品装备核心业务,同时拓展智能机器人、AGV及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
通过横向技术融合与纵向产业链延伸,公司致力于打造“智能工厂大脑”,助力全球企业实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让“春光智造”闪耀世界工业舞台。
唯奋进者强,唯拼搏者胜!春光智能将以北交所上市为契机,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深化产业布局,与时代共进,与创新同行,矢志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中国智造贡献更多“春光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22.73万元,同比上升4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62万元,同比上升175.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5,837.37万元,较期初下降4.68%;净资产为23,384.98万元,较期初上升3.52%。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重点开拓东南亚、俄罗斯、北美洲等国际市场,以提升国际业务占比与整体毛利率;加大国内市场基本盘的维护。
在保订单量、订单毛利率等的基础上,维持公司在国内市场的重要地位,提升国内市场的行业集中度;同时,加强产业链的联动和拓展,实现产品差异化竞争,提升国内综合毛利率。
2011年7月18日,由毕春光、边境共同出资设立辽宁春光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毕春光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锦州分所对截至2011年7月12日止的投入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辽中衡锦验字[2011]第1033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7月12日,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分期于两年内缴足。
截至2011年7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
2011年7月18日,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2107270040237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专审字[2015]21050003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股东权益)为32,379,405.07元。
2015年12月2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830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237.94万元,评估价值为4,061.29万元,增值率为25.43%。
2015年12月4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不高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且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折股32,000,000股,并确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000,000元,其余进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就发起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本比例、出资方式等相关事宜作出了约定。
2015年12月2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2,379,405.07元中的32,000,000.00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3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379,405.0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25日,锦州市工商管理局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577233300Y),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2025年3月25日,公司名称由”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