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离心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泵以及其他透平机械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重大技术装备行业的支柱型、战略型领军企业,占地70万平方米,现有员工7000人。
担负着为石油、化工、空分、电力、冶金、环保、国防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国产装备的任务,其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誉为“国家砝码”。
多年来,沈鼓集团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人才体制创新和文化创新,不断实现重大装备国产化新突破。
目前,沈鼓已具备百万吨乙烯压缩机组、千万吨炼油装置、10万空分、大型PTA、大型LNG、大型MTO、大型长输管线压缩机、150吨大推力往复压缩机,以及AP1000核主泵、核二级泵、核三级泵、国防海军装备用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大型离心压缩机总体设计制造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沈鼓集团先后购置大型龙门铣、五坐标加工中心等大型高、精、稀设备200余台套,进口数控机床设备400余台套,高速动平衡机、五坐标测量仪、超声波探伤仪等先进检测设备400余台套。
装备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系根据辽宁省国资委于2010年10月25日下发的《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国资改革[2010]191号)批准,以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33,059,004.53元,按1.22:1的比例折成股本125,660万股的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铁西国资公司和长城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签署了《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5,660万元,铁西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23,977万股,占总股本的98.66%;长城公司持有本公司1,683万股,占总股本的1.34%。
沈阳市工商局于2010年10月29日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2101310000084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