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提供重大技术装备和成套解决方案的国产化任务;是世界上少数能够自主设计制造大型复杂压缩机、高端核主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厂商之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重大技术装备行业的支柱型、战略型领军企业,占地70万平方米,现有员工7000人。
担负着为石油、化工、空分、电力、冶金、环保、国防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国产装备的任务,其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誉为“国家砝码”。
多年来,沈鼓集团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人才体制创新和文化创新,不断实现重大装备国产化新突破。
目前,沈鼓已具备百万吨乙烯压缩机组、千万吨炼油装置、10万空分、大型PTA、大型LNG、大型MTO、大型长输管线压缩机、150吨大推力往复压缩机,以及AP1000核主泵、核二级泵、核三级泵、国防海军装备用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大型离心压缩机总体设计制造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沈鼓集团先后购置大型龙门铣、五坐标加工中心等大型高、精、稀设备200余台套,进口数控机床设备400余台套,高速动平衡机、五坐标测量仪、超声波探伤仪等先进检测设备400余台套。
装备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系根据辽宁省国资委于2010年10月25日下发的《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国资改革[2010]191号)批准,以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33,059,004.53元,按1.22:1的比例折成股本125,660万股的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铁西国资公司和长城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签署了《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5,660万元,铁西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23,977万股,占总股本的98.66%;长城公司持有本公司1,683万股,占总股本的1.34%。
沈阳市工商局于2010年10月29日向本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2101310000084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