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于2011年3月22日在深圳创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300194),集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创新型企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重庆市抗肿瘤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等。
同时,集团还承担、参与了多项国家级和重庆市级专项课题,包括“十一五”和“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课题、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重庆市科技攻关项目、重庆市民营经济专项资金计划项目、重庆市科技研发基地能力提升项目、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重大集成示范专项项目、重庆市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项目、重庆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主题专项项目等,多个重量级产品荣获市级重大新产品称号并获得国家政策支持。
2020-2021年先后被评定为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100强、中国化药研发实力100强、重庆制造业百强、重庆市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加快产品研发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努力完成由抗生素产品占据主导地位向抗生素与专科用药协同发展的战略调整,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系化学制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23万亿元,同比下降1.2%。
营业成本7153.7亿元,同比下降0.1%;利润总额1766.9亿元,同比下降2.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统计数据来看,公司所属医药制造业行业发展基本保持稳定。
2025年上半年,国家层面提出要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家医保局7月10日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并公布了第十一批集采品种遴选情况。
其中,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在多方面持续优化改革,对整个行业影响深远,对行业企业的发展形成挑战,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政策调整中寻找发展机遇,通过拓宽业务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努力适应药品集采常态化带来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拥有药品研发、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生产和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布局,产品涉及抗生素类、抗肿瘤类、特色专科药类等多个类别药品,销售业务覆盖国内大多数省份,同时有产品出口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四)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设立集团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研发仪器等。
采取“以产定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各单位及各部门生产计划及申购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编制采购计划报批后实施。
采购原则以质量第一,经质检合格后,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资质、报价、区位、售后服务等情况综合判断确定供应商。
公司建有原材料供应商评价与档案制度,并与产品质量优良、信誉好的供应商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集团采购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各公司计划调度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制定和调整季度或月生产计划报批后实施。
各公司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质量保证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控、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药品进行检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废水、废液管理。
公司部分子公司除自主生产制剂药品外,也作为受托方接受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进行药品加工。
3、销售模式公司各子公司设有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管理,市场策划、招投标等工作,销售产品涉及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
(1)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销售模式公司各子公司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在国内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即由公司直接供应给原料药或制剂生产厂家。
在出口的销售模式主要为通过具备出口业务资质的子公司直接同国外采购方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经检验合格、履行报关程序后出口销售至国外。
(2)制剂的销售模式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处方药,以各类医院为目标终端市场。
在销售方式上以专门负责药品经销业务的子公司和经销商代理相结合的模式为主。
随着“两票制”政策的推进,公司制剂类产品逐步增加自主销售模式,减少代理商销售模式,即由公司作为药品生产厂家直接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院。
对于集采类药品,公司按照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供货。
4、研发模式公司坚持“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的科研方针,坚持“自主创新为主,产学研合作与产品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保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研发项目39项。
公司主要以服务公司产品战略为目的开展对外研发合作,分为无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和有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
其中无销售权益分享的研发合作系公司通过委托医药研发企业开展研发,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获得相应权益,并获得药品上市后全部的销售权益。
有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即公司与研发服务企业联合开发药物,双方按照一定的投资比例进行联合投资,共同负责药物研发工作,公司按合同支付一定的研发费用,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
(五)报告期内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9.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74%。
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行业药品集采政策变化影响,公司主要药品制剂集采中标产品销售价格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销量亦同比减少,原料药产品同样受政策变化影响,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和销量均有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在产产品受集采政策影响,销量和利润空间进一步承压,进而致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公司产品不存在进入或退出国家《医保目录》的情形,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研发进展情况如下:报告期,公司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无中标国家集采,参与地方集采中标情况如下:公司产品中选国家级、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因此公司产品中标集采,将有助于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
概述2025年上半年,随着医药集采等一系列政策的不断推进,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对行业企业经营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
公司积极应对政策变化,采取稳妥措施面对市场变化和竞争压力,全力保持公司稳定发展。
但在产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形成冲击。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74%。
1、完善集团管控,推进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集团管控模式,加强对子公司各业务链条精细管理,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转,提高管理效率,为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发挥关键作用。
针对当前行业面临的政策调整形成的挑战,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切实可行降本增效措施,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向管理要效益,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2、加强营销管理,努力开拓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加强研发、生产、销售间协同配合,在产品销售全过程中持续落实客户为中心销售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报告期,公司积极参与各省、地方联盟以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努力开拓产品新市场和新渠道,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开发与合作。
3、落实安全生产,保质保量供应报告期,公司各子公司强化基础管理,增强综合竞争力,系统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守安全红线,杜绝生产事故,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认真落实安全标准,排查安全隐患。
持续推进工艺革新,加强环境治理,立足实际,巩固发展成果,保质保量完成集采产品供应。
4、优化研发管理,提高研发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盐酸咪达唑仑口服溶液、吲哚布芬片等6个产品收到注册证书,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项目统筹管理能力逐步提升。
针对目前行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公司强化研发项目过程管理,建立项目立项到验收全过程管理流程和体系,确保产品研发立项更加严谨、科学,对项目管理开展动态评价,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重庆福安药业有限公司以200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亿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2011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5号”文《关于核准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4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万元,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3,340.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40.00万元。
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福安药业”,股票代码“300194”。
2013年7月22日,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由“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英文名称由“ChongqingFuanPharmaceutical(Group)co.,Ltd.”变更为“Fuan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同时公司住所由“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内”变更为“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一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