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茅台酒及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饮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防伪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酒店经营管理、住宿、餐饮、娱乐、洗浴及停车场管理服务;车辆运输、维修保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具体内容以工商核定登记为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0日,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另外七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目前控股股东为茅台集团。
公司总部位于贵州省北部风光旖旎的赤水河畔茅台镇,主营茅台酒及茅台酱香系列酒的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是我国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典型代表,是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香飘世界的中国名片。
2001年8月27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24年,贵州茅台品牌价值达855.65亿美元,是“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排行榜”全球最具价值的酒类品牌。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年度目标,统筹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凝心聚力、全力拼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公司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9〕291号文《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20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41号文核准并按照财政部企[2001]56号文件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7,150万(其中,国有股存量发行650万股)A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