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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 - 601065.SH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3-04-10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Jiangxi Salt Industry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1989-08-12
董事长
万李
注册地
江西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江盐集团
股票代码
601065.SH
上市日期
2023-04-10
大股东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5.24 %
董秘
任雁飞
董秘电话
0791-86370379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冯丽娟;万蓉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60000158260136N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江西
成立日期
1989-08-12
法定代表人
万李
董事长
万李
企业电话
0791-86370379
企业传真
0791-86379366
邮编
330038
企业邮箱
jydb_office@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岩盐地下开采;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食盐、工业盐、盐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包装物料的生产及销售;煤炭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肥、农资(不含种子和农药)的销售。科技及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轻工机械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江盐集团”;股票代码:601065)是江西省属国有企业,江西省内最大的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企业。

近十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江盐集团脱胎换骨,成为十八大以来,全国盐行业、江西省属企业混改试点落地的“第一单”。

2023年4月10日,江盐集团作为沪市首批主板注册制新股成功上市,成为江西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实施以来省属集团整体上市“第一家”,展现国企改革先行者的责任担当。

近十年来,江盐集团坚持以盐为基,紧紧围绕盐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这一战略重点,逐步形成盐卤一体、盐化一体、盐电(气)一体、产销研一体、盐腔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自有优质岩盐资源储量6.40亿吨,建有国内目前功能强大的盐卤调配中心,制盐产能规模居国内行业前列,在省内食盐流通市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产品同时外销接壤的广东、浙江、福建等工业人口大省,香港、台湾等地区,以及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是中国南方区域食盐和工业盐的主力供应商。

江盐集团还是省内唯一纯碱工业企业,通过采取井上井下循环盐钙联产制碱工艺,实现废水、废渣等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依托完备的公用工程,形成了极具竞争优势的低成本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核心生产基地近2000亩,位于樟树盐化工业园区,毗邻亚洲锂都宜春等纯碱下游产业集聚地,是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基础原料重要供应商,随着锂电光伏行业需求增长带动,区位优势明显,为公司开发、服务优质的新能源客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未来,江盐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牢牢抓住融入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契机,推动制盐与盐化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盐穴储能、碳钙循环利用、高强硫酸钙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项目落地,着力发展全产业链绿色循环经济,建设国内一流现代综合盐业集团!

商业规划

2025年上半年,公司深入持续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深入聚焦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工作部署和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落实,全力以赴拼经济,着力护航企业稳态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利润总额1.77亿元,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一)统筹抓好生产经营,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一是始终坚持把统筹“稳增长和结构转型升级”贯穿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大力实施“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系列举措,实现集团产销两端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完成各类产品生产214.88万吨。

其中盐产品生产161.48万吨,同比增产13.68%;纯碱产量39.04万吨,同比增产3.58%;氯化钙生产11.19万吨,同比增产48.41%;小苏打产量2.81万吨,同比增产7.97%。

主要产品销量202.32万吨。

其中:盐产品销售157.37万吨,同比增长12.84%;纯碱销售36.02万吨,同比增长3.86%;氯化钙销售6.06万吨,同比增加5.94%;小苏打销售2.87万吨,同比增加21.61%。

二是深化落实采购降本、能耗增效系列举措。

报告期内,石灰石、煤炭、焦炭等原料平均采购成本以及纯碱、盐、小苏打、二水氯化钙产品单耗均有所下降。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节能减排措施落实,6月晶昊公司综合能耗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0.14%,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质量攻关和管理工作,主要质量指标稳中有升。

盐产品优级品率持续保持100%;纯碱产品品质显著提升,轻质纯碱优等品率达98.8%,重质纯碱优等品率达99.3%。

(二)抢占科技创新高地,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筹建江西省江盐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进一步整合集团公司内部人才、技术、设备、资金等科技创新资源,为江盐集团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聚焦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核心技术领域,以揭榜挂帅机制为驱动,以燃煤电厂烟道气二氧化碳吸附回收、高盐卤水提锂关键技术研发、纳滤分硝技术研发以及高强硫酸钙研发制备4个重点科技项目为突破口,释放创新驱动发展原动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战新产业与未来产业布局,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孵化,二氧化碳捕集项目、高盐卤水提锂、卤水精制分硝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高强硫酸钙项目等双新领域一批原创技术及研发合作、联合攻关项目转化落地,助力发展新经济增长点。

四是数字化创新再升级。

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数字江盐”,推动传统制盐及盐化工转型升级。

晶昊公司基于“5G+应用”的化工智慧工厂建设成果入选第二十五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名单,晶芯5G智能工厂获评2025年江西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并通过省融合推进中心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现场水平贯标,贯标等级L6。

(三)改革聚力发展提质,产品矩阵品牌传播再升级一是刀刃向内抓改革。

持续深化“横向一体化”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聚力打造集团第二增长曲线,盐品事业部实现稳态运行。

组建盐品事业部销售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坚持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同频共振,产品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全面推动落实产销研一体化建设。

二是创新产品矩阵,持续守护公众健康。

4月中旬,公司成功推出8款食盐新品,显著完善了产品结构,形成“百仙系列(低端)、井冈系列(中端)、清江古海(高端)”的品牌矩阵,逐步开发新品满足多元需求,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江盐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三是持续深化市场开拓,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周边省份盐企战略合作,产品覆盖区域不断扩大。

同时,持续深耕出口市场,实现出口销售同比增长22.9%,公司产品销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总量占全国出口总量30%以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四)锻造产业升级引擎,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

晶昊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全面投入生产运行,盐、汽、卤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有效满足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各企业的用汽及用电需求。

二是攻坚能效领跑工程。

制盐卤水精制分硝、五改六效工程等节能降耗项目实现投产运行,MVR+六效汽耗较去年同期MVR+五效汽耗同比下降0.036t/t。

三是激活边际价值空间。

积极推进年产100万吨MVR盐钙联产装置项目、纯碱20万吨数字化项目报批、立项,积极挖掘盐化短周期产品边际效益。

65万吨/年卤水纳滤及MVR扩建精制盐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启动,进一步提升规模经济、源头卤水质量与产品价值。

四是深化绿色智造转型。

包装公司包装生产线设备智能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现竣工投产,产能从原日产量2.8万条增加至6.6万条;VOCs收集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成功投入使用后,每年VOCs排放量由原41.79t/a减少到10.4t/a,减少排放量31.39t/a,可达到国家绿色排放标准。

发展进程

江盐有限前身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在当月完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改革字[2014]9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按照“做大盐业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做实核心主业、做强竞争优势”的部署,优先推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改制为有限公司的同时,同步进行引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系由江盐有限于2016年12月27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2016年11月10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江盐集团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议题的审核意见》,审议了江盐有限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江盐有限召开2016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426,256,079股,注册资本426,256,079元。

同意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在江盐有限基础上,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变更设立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拟设置的股份总额为426,256,079股。

2016年12月14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CAC专字[2016]12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2,499.58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6]第2059号),截至2016年9月30日,江盐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37,559.33万元,增值率3.82%。

2016年12月20日,江盐有限就上述资产评估情况完成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B-011号)。

2016年12月23日,江盐股份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后的名称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验字[2020]0025号),对江盐集团2016年股份公司设立情况进行了补充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3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26,256,079元,股本为426,256,079元。

2019年2月21日和2019年3月13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为推动江盐股份“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盐化工项目建设,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增资扩股。

2019年6月14日和2019年7月1日,江盐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江盐集团控股股东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并对增资扩股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增资扩股方案,江西国控拟认购不超过4,257.64万股,保持其持有增资后江盐股份46.92%的股权比例不变,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江西国控此次增资价格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者一致,均以本次增资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准。

2019年10月17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本次增资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19]1002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账面价值132,615.51万元。

2019年10月21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206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江盐股份净资产评估价值156,255.38万元,对应每股评估对价3.67元/股。

2019年12月19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2020年4月3日,江盐股份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格审查和集团审核确认,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大股东江西国控同比例增资。

2020年5月13日,江盐股份及其原股东方以及参与本次增资的投资方签署《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江西国控以现金出资97,328,400元,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现金出资55,050,000元。

上述出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西国控新增股份26,520,000股,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取得股份15,000,000股,上述参与增资方每股对价均为3.67元/股。

2020年5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营业执照》,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0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9号),对江盐集团2020年增资事项进行验资。

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3日,江盐集团累计注册资本为482,776,079元,股本为482,776,079元。

在江盐集团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经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江西省国资委将部分经营性划拨用地经评估后纳入出资范围,改制设立江盐集团前身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盐集团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企改[2020]81号),同意对江盐集团在2014年改制过程中因政府扩迁、调整规划等原因无法办理更名和改变土地性质的出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2014年4月30日改制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8,255,529.77元)进行现金置换,由江西国控按照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进行等价补足出资,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过户至江西国控。

2020年6月28日,江盐集团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改革中出资资产规范及相关费用处理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由江西国控按照公司改制评估时点即2014年4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进行现金置换。

2020年6月30日,江盐集团已收到江西国控的置换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