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中药饮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药材饮片)生产;参茸销售;中药材种植及技术研发;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天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及相关产品的生与销售。
公司立足于全国太子参三大原产地之一的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形成了以生产、销售太子参中药饮片为主,其他辅的经营格局。
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中药饮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明确,未发生重大变化。
2004年5月,许启棉、苏妙俊、王舜德及蒋义烛决定共同设立福建天人药业有限公司。
2004年5月31日,上述四人共同签署《公司章程》规定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到资100万元,其余在三年内到资。
其中:第一年累计到资500万元,第二年累计到资800万元,第三年累计到资1000万元。
许启棉、苏妙俊、王舜德及蒋义烛分别认缴的出资额为250万元,各占总资本的25%四人均于2004年5月27日到资25万元,2005年5月底前到资100万元,2006年5月底前到资75万元,2007年5月底前到资5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4年7月1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实缴资本从1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其中股东苏妙俊出资额从25万元增至75万元;股东许启棉出资额从25万元增至75万元;股东王舜德出资额从25万元增至75万元;股东蒋义烛出资额从25万元增至75万元。
2006年3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至1060万元。
其中股东苏妙俊实缴资本金从125万元增至362.5万元,增加万元,增加237.5万元;股东许启棉实缴资本金从万元;股东许启棉实缴资本金从140万元增至369万元,增加万元,增加229万元;股东王舜德实缴资本金从109万元增至164.5万元,增加55.5万元;股东蒋义烛实缴资本金从143万元增至万元增至164万元,增加万元,增加21万元。
同意注册资本变更有关事宜修改公司章程条款。
2016年8月3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章程的规定,以其各自拥有福建天药业限公司截至人已按章程的规定,以其各自拥有福建天药业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2,794,588.78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2,200.00万元折合为公司的股本,总额共计22,000,000.00股,每面值1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794,588.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