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从事医院中子照射器的研发。 待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注册许可后,将制造并销售医院中子照射器。。
经营范围:医院中子照射装置科技开发、设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研发的医院中子照射器为世界首台1基于微型反应堆的硼中子俘获治疗装置,填补了我国硼中子俘获治疗治疗空白,对挽救大量肿瘤患者的生命、造福人类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较大的国际影响。
2001年8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13179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该营业执照,公司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3-2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国滨;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6月1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第110ZB4473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确认: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凯佰特有限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92,965,224.60元。
2015年6月24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088号”《北京凯佰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确认: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确认账面价值92,965,224.60元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评估值为97,091,704.86元。
2015年6月19日,凯佰特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将凯佰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北京凯佰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经“致同审字(2015)第110ZB447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的凯佰特有限账面净资产额92,965,224.60元为基准,按照1.0329:1的比例折成9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剩余2,965,224.60元转作资本公积。
2015年6月19日,凯佰特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北京凯佰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筹)创立大会,决议由凯佰特有限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公司,选举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通过了《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5年7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B034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7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合计人民币90,0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依据审计后凯佰特有限的净资产及各股东所占其股权比例计算的各股东应享有的净资产,共计股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大于股本部分2,965,224.6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1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核发了的“京工商房注册企许字[2015]0095413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备案)”。
2015年8月1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11X00381085F,住所为北京市房山区新镇街道北区3号院18号,法定代表人刘彤,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医院中子照射装置科技开发、设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