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企业级路由器、交换机产品、电信级无线AP、无线网络控制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无线产品的云端管理、云计费以及行业定制。。
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设备、网络通讯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开发、销售、维护;系统集成;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为主体的科研型企业,多年来致力于新一代网络通讯设备的设计与开发,为局域网和广域网搭建更好、更强的连接平台。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企业级路由器、工业级交换机、电信级无线AP等网络设备为基础的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为客户提供无线网络、有线网络、上网行为管理等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重要指标情况如下:1、经营成果:经营期末,公司营业收入3,146,641.7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53%;公司实现净利润-2,792,057.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88%。
上半年在物联网家居方面的投入明显增大,这些产品因为从设计到量产,需要一定的周期。
所以报告期尚未形成规模销量。
加上原有网络产品的市场延续了之前的下降趋势所致。
根据相关统计,预计下半年到明年,公司的万兆交换机产品会有新一轮的替换预期,加上公司物联网相关产品的投放,经营状况会得到一定改善。
2、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6,133.74元,较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大连网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7日,由自然人股东聂作群、郭西波、林元金、苏晋大、肖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出资10.00万元。
其中,聂作群认缴出资20.00万元,实缴出资4万元,出资比例为40.00%;郭西波认缴出资19.00万元,实缴出资3.8万元,出资比例为38.00%;林元金认缴出资6.00万元,实缴出资1.2万元,出资比例为12.00%;苏晋大认缴出资2.50万元,实缴出资0.5万元,出资比例为5.00%;肖亮认缴出资2.50万元,实缴出资0.5万元,出资比例为5.00%。
法定代表人郭西波,住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9-2号。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脑图文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
2009年11月3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核发大工商名称预核字【2009】第102002009102463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大连网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根据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单一货币出资用银行证明替代验资报告的暂行办法和修改意见》的规定,出具大工银存证新字【2009】第7281号《企业设立登记出资证明》,确认截止2009年11月24日,有限公司出资人以货币实际交付出资10.00万元已存入该行,占注册资本20.00%。
其中,聂作群本次出资4万元;郭西波本次出资3.8万元;林元金本次出资1.2万元;苏晋大本次出资0.5万元;肖亮本次出资0.5万元。
2009年11月27日,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大连网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网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审字【2016】第BJ02-000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321,892.90元。
2016年1月25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出具开元评报字【2016】031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经评估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97.82万元。
2016年2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审计、评估的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确认,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6,321,892.90元为依据折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6,321,892.90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2016年2月6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2月18日,有限公司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审议了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16年2月2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2-0005号《验资报告》,确认各股东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321,892.90元,按1.6321: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总额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为10,000,000.00元,剩余净资产6,321,892.9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3月17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股份公司成立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96027155J,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西波,经营范围为互联网接入设备、网络通讯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开发、销售、维护;系统集成;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