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预包装冷冻食品(主要为分割类鸡肉制品)及西式快餐行业所需产品。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批发;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华莱士提倡绿色、环保、健康的服务理念。
公司文化上,华莱士尊崇"简单&分享",倡导有效工作,轻松生活,简单为人,经营宗旨:简单创造未来,与合作伙伴共同成长,相融共生,共创财富2012年公司被评为“福州市知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
公司本着便捷、亲和、周到的服务宗旨,致力于"平凡人吃的更好"的神圣使命。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保持健康的发展,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325,946,113.58元,较2017年增长680,821,495.82元。
增长41.38%.2018年实现营业利润66,730,121.36元,较2017年增长19,894,919.82元,增长42.48%。
2018年实现净利润50,755,623.20元,较2017年增长15,775,834.78元,增长45.10%.归属于挂牌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50,755,623.20元。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原则,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无对持续经营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行业情况:2018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2%。
2018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10万亿元,同比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超过原预期的6.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2,716亿元,增长9.5%;2018年全年我国CPI同比上涨2.1%,四年来首次突破2%。
批发和零售业态将受益于CPI的上升,价格上行,收入也随之提高,同时公司的下游主要为餐饮业中的快餐服务业,餐饮业的稳定增长带动了公司的业绩。
十三五”期间,批发业的品牌运营能力的进步会明显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应用会提升品牌运营商的渠道管理,从而加快批发零售业的发展速度。
华士食品前身为福建省华莱士食品有限公司。
2009年8月7日,经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华怀余实缴出资400万,张仰枝实缴出资200万,陈一芬实缴出资100万,陈正莅实缴出资100万,王瑛实缴出资75万,朱如意实缴出资75万,廖绍斌实缴出资50万。
2009年8月6日,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有限公司的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闽弘华业字(2009)1105号),经验证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出资已全部缴足,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8月7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9375)。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名称为“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31050065号),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94,787,844.67元。
2015年9月30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2015)第391号),认定截至2015年7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0,486.93万元。
2015年4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90:1的比例折合为股本5,000万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44,787,844.67元计入资本公积。
全体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15年10月1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31050011号),验证截至2015年10月16日,公司经审计及评估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折股,折合股份总额5,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于股本部分44,787,844.6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16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非职工监事。
2015年10月29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501006919359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