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LED 照明灯具、LED 照明灯光等 LED 应用产品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1、研发、生产、销售:照明设备、电子产品;2、批发、零售: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线电缆;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立足于自身的研发与设计,采用自主品牌“砺德”OBM 和 ODM 相互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产品已广销国内外。
公司的反射灯系列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列入厦门市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反射灯和手电筒已取得了 EMC 认证,产品已得到了国内外市场的广泛认可。
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金额为69,580,529.44元,较期初减少5,135,080.05元,降幅6.87%,主要系为后期扩大规模预付新厂房三年租金,其他应收款增加导致;总负债金额21,465,326.72元,较期初减少8,892,287.2元,降幅29.29%,主要系到期支付应付账款导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为48,115,202.72元,较期初增加3,757,207.15元,涨幅8.47%,主要系本期实现净利润且未分配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为999,2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8,108.66元,增幅103.47%,主要系增加高新企业补贴款400,000.00元,增加2016年研发费用补贴195,200.00元。
公司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为38,266,977.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11,236.96元,涨幅12.37%,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加面板灯,灯具及灯管订单有所增加导致;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25.72%,较上年同期增加4.95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较高的灯管销售占比较高,本期占比34.02%,去年同期灯管销售占比15.03%,毛利较高的反射灯销售额也有所增加,毛利较低的球泡灯销售额与去年同期差异不大所致。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51,736,505.4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073,818.25元,主要是一方面,本期营业收入的增加,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7,931,672.64元,另一方面,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较上期增加1,161,000.35元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58,940,540.25元,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6,935,212.12元,主要是支付新厂租金610万元及支付去年年底及本期年初商品货款额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费现金额增加1,1306,861.56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3,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000.55元,主要系减少去年同期股东投资的1000万。
行业发展情况1)世界各国纷纷出台政策,推动LED照明行业的发展。
推进节能环保的照明方式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紧缺的重要举措。
早期白炽灯虽然价格较为便宜,但具有寿命短、耗能大等缺点;节能灯发光效率较高,寿命较长,但具有启动慢、易造成汞污染等缺点。
与白炽灯、节能灯相比,LED照明产品具有节能环保、响应速度快、寿命长、体积小等优势。
2)LED照明行业市场规模迅速增加。
近年来,随着LED行业研发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LED产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使得全球LED市场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
2012年以来全球LED照明行业发展迅速,多个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以进其应用。
各国陆续出台的LED产业政策及LED产品价格的回归,正激发LED产业进入一轮快速发展阶段。
3)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
根据半导体照明网信息初略统计,2017年中国LED照明产品产量约106亿只(台/套),同比增长34%;国内销量约47亿只(台/套),同比增长39%。
LED照明产品国内市场渗透率(LED照明产品国内销售数量/照明产品国内总销售数量)达到65%。
中国作为全球照明产品的制造基地,LED照明产品出口在“十二五”期间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经历2015年度的增速显著下滑和2016年恢复增长后,2017年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稳步回升。
借助“十二五”规划的大力扶持,中国已成为半导体照明大国。
2017年7月30日国家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又提出了“由大变强”的新目标,到2020年,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将达到万亿元规模。
未来LED行业在产值稳步增长中,将向更加具有竞争力及技术含量方向发展。
LED照明正在被越来越重视,而“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是时代发展的新方向。
2011年3月16日,厦门市湖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厦湖)登记内名预核字[2011]第202201103161010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胡丽芳和曾秋香出资100万元投资的公司名称为“厦门砺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胡丽芳、曾秋香签署《厦门砺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砺德有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胡丽芳认缴60万元,出资比例为60%;曾秋香认缴4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2011年3月22日,厦门和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和会验字[2011]第Y19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3月21日,砺德光电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的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3月23日,砺德有限取得了厦门市湖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206200170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6月10日,公司获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登记内名变核字[2015]第208201506101001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81号”的《审计报告》,砺德有限在审计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2,205,990.97元。
2015年8月2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725号”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240.11万元。
2015年8月15日,砺德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将砺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原有股东李文忠、何贵聪、邱晓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2,205,990.97元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按照1:0.82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1,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2,205,990.97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8月15日,李文忠、何贵聪、邱晓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砺德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2015年8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29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砺德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1,000万元。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通过《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设立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81号”《审计报告》中载明的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12,205,990.97元,按照1:0.82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1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2,205,990.9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5日,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50206200170653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