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制造、销售(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机械、五金电器的制造、销售;农作物、林木、中药材(不含麻醉药用原植物)的种植;农林产品、中药材的采集、销售;对制造业、农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工业园,是集现代化再生纸制造装备和节能环保技术于一体的中型基础工业企业。
自创建以来,坚持走循环经济之路,倾力打造绿色产业,除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各种表彰外,还连续多年获得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利树”商标被评选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利树”字号被评选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
2013年起还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14年利树党支部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其控制人诸建华担任的社会职务有:福建省十一届政协委员、福建省造纸学会副会长、福建省纸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浙江商会副会长等,2013年还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闽商建设海西”突出贡献奖。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374.27万元,较上年减少7,914.82万元,同比下降15.7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86.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85.82万元,同比减少55.58%。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4,092.32万元,所有者权益58,234.63万元。
瓦楞原纸全年产量6.02万吨,销量5.78万吨,产销率96.01%;箱板纸全年产量5.41万吨,销量5.24万吨,产销率96.86%。
(二)行业情况公司以废纸为原材料从事再生包装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的纸包装材料行业横跨造纸业和包装业两大产业链。
造纸业的涵盖面宽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生活用纸、文化用纸、包装用纸和办公用纸等,不同用途的纸品又各自对应不同的下游行业和终端用户,如包装用纸对应的下游行业是包装业,文化纸中的新闻纸对应的下游行业是出版印刷业,而办公用纸中的书写纸对应的下游行业是文具用品业等。
公司所生产和销售的瓦楞原纸和箱板纸属于包装用纸,其对应的下游行业纸包装行业是包装业中最重要的子行业之一(其他子行业还包括塑胶包装业、金属包装业、玻璃包装业等)。
纸包装行业的主要产品是纸包装容器,可分成运输包装容器和销售包装容器两大类,其中:运输包装容器指用于运输过程中保障产品安全、方便储运装卸等运输储运目的的包装容器,最常见的运输用纸包装容器包括瓦楞纸箱、纸盒等。
公司所生产的箱板纸和瓦楞原纸即为瓦楞纸箱、纸盒制造所需的直接原材料;销售包装容器指直接接触商品、最终进入零售网点并流入消费者手中的包装容器,包括电子电器、农产品、食品饮料和药品等不同产品的销售包装容器。
利树股份在建的二期生产线拟生产的白木浆挂面纸即为绿色农产品销售包装容器制造所需的直接原材料。
纸包装材料行业上承废纸等原材料的回收处理,下接纸包装容器(纸箱、纸盒等)的制造生产,直至食品饮料、农产品、电子电器等行业的终端客户,而终端客户使用后产生的废纸又回流至纸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用于循环生产,形成了生态环保可持续的完整闭环。
综上所述,公司从事以废纸为原材料的再生包装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的纸包装材料行业横跨造纸和包装两大产业,从产业上下游关联度看,纸包装材料行业受其下游纸包装行业的景气度影响非常高,而纸包装行业又受其下游食品饮料、农产品、电子电器等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大类下的“C222造纸”种类,具体细分为“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有限公司系由诸建华、胡银朋、林一清、徐定海、诸时茂于2010年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180万元,实收资本5,180万元。
2010年9月25日,股东向公司银行账户交存资金5,180万元,温州东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温东成会验字(2010)924号《验资报告》,对注册资本予以验证,截至2010年9月25日福建利树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18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企业名称由“福建利树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利树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3日,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企业名称的变更2015年4月13日,福建省南平市工商局出具(闽)登记内名预核字〔2015〕第624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亚会B审字(2015)190号《福建利树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利树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19,040.02万元。
2015年4月,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亚会B验字〔2015〕024号《验资报告》,经其验证,截止2015年4月16日,利树股份(筹)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19,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折股。
2015年4月,利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福建利树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福建利树集团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并同意利树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利树有限全体股东暨利树股份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4月16日,利树股份召开首次股东大会。
同日,利树股份全体发起人审议通过并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5年4月17日,经福建省南平市工商局核准,利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领取注册号为350783100029396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D区,法定代表人为诸建华,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自2010年9月25日至2060年9月24日,经营范围为“纸张、纸浆、纸板、纸品制造、销售;造纸机械、五金电器制造、销售;对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废旧物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