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石英仪器、石英管道、石英舟等石英玻璃制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用石英玻璃;加工金属制品;制作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净水设备、水箱;安装、调试、维修电子用石英玻璃、金属制品、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净水设备、水箱;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主营业务为石英仪器、石英管道、石英舟等石英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作为下游企业的生产耗材,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光伏太阳能行业领域及其他领域。
公司为目前国内具备8、12英寸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配套石英玻璃制品加工能力的企业之一。
此外,凯德公司连续多年从事4、6英寸和8、12英寸半导体芯片生产线用石英玻璃制品的出口加工业务,产品主要销往德国、美国和中国台湾等地区,产品种类达上百种,加工技术与产品质量已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安排,结合公司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英仪器、石英管道、石英舟等石英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光伏太阳能行业领域等下游领域,上述领域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领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推动和公司规模扩大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30.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7.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90.5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3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1,170.59万元,较本年年初上升了6.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73,125.15万元,较本年年初上升了5.13%。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业务持续向好,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6.35%。
公司12英寸半导体业务收入增速较快,此外,化合物半导体用石英制品订单增长较快。
子公司凯芯新材料是高端石英制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报告期内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处于产能爬坡期。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凯美石英投产,凯美石英是公司和通美晶体在辽宁朝阳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用大口径高品质石英玻璃管和高纯石英砂项目的建设主体,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通美晶体所需的材料和凯德石英半导体用石英产品所需材料,2024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310.81万元,产能会逐步释放。
公司子公司凯德芯贝产品类型主要为冷加工产品。
2024年,凯德芯贝实现收入8,719.89万元,在现有业务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凯德芯贝半导体精密配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正在正常推进,投产后将带来产能的进一步提升。
1996年11月25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以《关于合资经营北 京凯德石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96)京电外 字第602号)和1996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外京贸京字[1996]0483号)批准,中国北京半导体器件五 厂和美国加州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凯德石英塑料制品有限公 司。
1997年1月15日,公司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注册号为“企合京总副字第01198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5万美元。
其中,中国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现金出 资3万美元、机械设备出资1.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0.00%;美国加州设备材料 有限公司现金出资8.925万美元、技术产权出资1.5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70.00%。
1997年4月8日,北京华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7)华益验字第167号《验 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7年4月8日,中国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与美国 加州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均已按照合同规定缴足注册资本。”2015年7月17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HW 证审字[2015]019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1,574,506.15元。”2015年7月23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15) 第078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2015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 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820.25万元。” 2015年7月24日,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 41,574,506.15元为基础,按1.0941: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折股后剩余金额人民币3,574,506.15元 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份公司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足额认购,公司原投资 者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其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按1.0941:1 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份。
2015年8月11日,股份公司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2015年9月1日,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110000410119818,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
2015年8月11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HW 验字[2015]004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8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