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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酷股份 - 833319.NQ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08-11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Beeku Culture Co., Ltd.
成立日期
2009-11-03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比酷股份
股票代码
833319.NQ
上市日期
2015-08-11
大股东
齐刚
持股比例
43.49 %
董秘
姜北
董秘电话
010-68320420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长俄、高书平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14696336513R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9-11-03
法定代表人
齐刚
董事长
齐刚
企业电话
010-64663629,15810149486,010-68320420
企业传真
010-64663629-8006
邮编
100027
企业邮箱
chenshengrong@beeku.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楼西南配楼三层315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互联网整合营销业务,是以社交媒体为核心,整合公关、代言、活动、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多维度营销模式,为客户的品牌或产品提供定制化整体营销服务。。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健康咨询、预防保健服务(不含诊疗);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电脑周边设备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及配件,电子辅料,包装辅料,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社交成就品牌”,比酷在北京、上海、杭州有两百名社交专家,股票代码:833319。

比酷提供以品牌话题为核心的创意和媒体社交传播服务,提升品牌与用户的社交关系,让品牌更加鲜活。

商业规划

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为广告业的互联网整合营销传播业务,是以社交媒体为核心,整合公关、代言、活动、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多维度营销模式,为客户的品牌或产品提供定制化整体营销服务。

本年度,公司受益于企业客户的持续开发以及大数据采购决策平台的完善,实现营业收入80,141,064.63元,同比增长22.65%。

同时,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064,617.0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9.50%。

由于广告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市场内出现低价竞争的情况,公司为保持竞争力被迫适当降低报价,同时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媒介采买业务占比增加,该业务毛利率较低,进一步导致公司业务整体毛利率下滑。

此外由于业务需要,本年度公司业务人员出差频率大幅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大幅上升。

综合上述原因,致使报告期内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出现了大幅下降。

2018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904,514.60元,占总收入的53.54%,占比较2017年的70%有所下降,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集中度下降,依赖大客户的状态得到改善,市场抗风险能力加强。

前五大客户中三家为新增客户,分别是:爱德曼国际公关(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客户获取能力。

公司始终将发展人才战略作为首要任务,2018年度公司持续招募优秀人才,并通过聘请业内资深专家进行培训以及大力对内推广自有大数据采购决策分析系统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生产力。

截止本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7,283,587.69元,净资产为63,243,323.45元,本年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368,488.75元,实现了公司管理层所制定的目标。

2018年度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新客户的拓展力度,力争实现营业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发展进程

2009年11月3日,自然人齐刚出资50.00万元设立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101140123849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

2009年10月30日,北京嘉明拓新会计事务所对有限公司的设立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京嘉验字[2009]06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011年8月,有限公司、股东齐刚与微梦创投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由微梦创投以货币资金70.00万元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2.50万元作为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57.50万元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19日,北京中天华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天华庆验字[2011]第19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012年4月19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将57.5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至120.00万元。

2012年3月1日,北京东鼎立国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东鼎字[2012]第03-1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015年1月22日,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齐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00%的出资额转让给史鑫;同意齐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出资额转让给陈宁;同意齐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出资额转让给刘彤;同意齐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出资额转让给王翔,其他股东就上述转让事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1月8日,齐刚分别与史鑫、陈宁、刘彤、王翔就上述出资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每1元出资作价1.00元。

2015年4月13日,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3月26日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2-065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4,002,957.13元,按1.16691309:1的比例折合股本12,000,000.00股,有限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全额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剩余2,002,957.1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3月27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5]第0014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2015年1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00.64万元。

2015年4月1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全体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BJ02-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2015年4月16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