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影放映、卖品销售、广告服务.。
经营范围: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文化传播策划及推广;广告代理;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工艺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放映及其衍生业务,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附着于相关专业设施设备中,公司各影院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均严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技术指导标准实施,具有明显的先进性。
目前,公司打造的ZMAX巨幕厅为福建省首家ZMAX宽屏巨幕影厅,采用英国进口金属宽视角哈克尼斯银幕、4K激光放映系统、杜比全景声系统、REALD.3D放映系统等。
2016年,公司秉承为观众创造一流观影体验的经营理念,以影院业务发展为主体,积极开展各项营销活动,多渠道促进会员增长;同时,计划性的扩大影城规模,拓展餐饮和广告衍生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2016年电影行业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收入、利润等各项指标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2016年总体经营情况回顾如下:1、收入保持稳定,利润持续增长201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237,503.5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5,284,253.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09%,净利润有所增长。
2、 强化多元化盈利模式、 非票房占比提升2016年,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实现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分别以现金收购福建瑞和影视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天影中瑞影视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对外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瑞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瑞和影视主营为影视设备安装、销售;瑞华传媒主营业务为为文艺演出、文化传播策划与推广等。
此外,公司 持续充分利用影院的空间,积极扩大电影放映的衍生业务(饮食服务和广告服务),满足观影人群的需要,提供超出观影人群预期的服务,强化多元化盈利模式,从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016年,公司实现非票房收入23,394,003.16元,同比增长35.49%,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至18.98%。
3、持续创新营销,增强观影客户粘性2016年,公司持续不断创新营销,通过精准营销、个性化营销、娱乐营销等多种模式,有效提高营销能力,提升公司人气和知名度:(1)2016年,中瑞特色的周末“中瑞电影趴”活动、映前手游活动等持续带动观影人次提升,通过“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的营销思路,大幅提高了各影城的人气,也大大的提升了观影客户的粘性。
(2)2016年中瑞影视旗下各影城共举行了明星见面会15场,利用中瑞影视的票房影响力,与制片方沟通和争取观众与明星会面、交流的机会,汇聚了影城粉丝人气。
同时利用公司在地资源优势,与福建电视剧频道联合举办“粉丝同乐汇”,丰富影城观影客户的观影感受,得到众多客户追捧。
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30日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105100025572;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系由王东平、吴云通两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形式设立,王东平、吴云通各自认缴250万元。
首次实缴出资额250万元,王东平实缴出资125万元;吴云通实缴出资125万元,于2011年1月28日缴足。
根据福州东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福祥验字(2011)第FC1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
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2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由股东王东平、吴云通各自增加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合计250万元;并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1年9月6日,福州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福源验字(2011)第CO11号《验资报告》对出资款予以审验。
截至2011年9月6日止,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1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450万元增加至1,750万元,增加的实收资本由股东福建新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云通各自增加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合计300万元;并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2年2月17日,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同人大有[2012]验字第008号《验资报告》对出资额予以审验。
经审验,截至2012年2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吴云通和福建新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的第4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截至2012年2月17日止,公司股东本次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万元,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50万元,占申请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87.5%。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2,100万元。
2015年1月6日,公司股东签署《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增加对公司投资,其中:1、福建中瑞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1,080万元,其中:新增认缴出资90万元,溢价款99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2、吴云通,货币出资:人民币60万元,新增认缴出资5万元,溢价款5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3、王东平,货币出资:人民币60万元,其中:新增认缴出资5万元,溢价款5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2015年1月21日,王东平通过中国银行向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了人民币60万元投资款;2015年1月22日,吴云通通过中国银行向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了人民币60万元投资款;2015年1月23日,福建中瑞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向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了人民币1,080万元投资款。
2015年3月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第351ZB0013号)”《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5年3月2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5]FZ0002号评估报告)。
2015年3月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公司根据2015年3月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5)第351ZB0013号)”《福建中瑞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将改制基准日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0,619,327.83元,折合股本总额2,100万股,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