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数据恢复服务及软件、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系统的开发及服务等。。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
公司(简称:北亚数据恢复中心)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0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新三板挂牌企业。
公司成立至今,坚持以数据恢复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围绕这一方向,组建了目前全国针对复杂存储结构做系统数据恢复分析的研发组。
并通过专业的技术与大量数据恢复案例的实践,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专业数据恢复团队。
目前服务领域主要为:大型服务器数据恢复、大型磁盘阵列(组)数据恢复、UNIX、LINUX、MAC等非WINDOWS领域数据恢复、VMWAREESXVMFS数据恢复、MSSQL、MYSQL、ORACLE(含ASM)等数据库修复、监控录相恢复、硬盘物理故障处理(开盘、坏道等)、个人误操作等。
公司拥有全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恢复软件系统。
软件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予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1、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6,699,835.55元,较上年度末增加了2.20%;负债总额983,394.97元,比上年度末增加了139.61%,主要是因为应付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了188.02%;资产负债率1.73%,净资产总额55,716,440.58元,比上年增加1.18%。
2、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9,433.97元,同比下降29.88%;净利润647,891.52元,同比增加334.87%,主要系因为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01.55%;负债总计983,394.97元,比上年度末增加了139.61%,主要是因为应付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了188.02%;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6,699,835.55元,净资产为55,716,440.58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下降,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增加,负债总额增加。
3、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6,969.04元,上年同期为-6,782,362.90元。
主要变动原因为本年付现费用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110,671.35元,上年同期为-17,116,884.74元。
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为母公司本期将全部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及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积极研究市场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在稳定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促进业绩的平稳持续增长。
2、在技术研发方面,继续去年的研发项目,主要专注于对老技术产品的改良与升级,充分利用研发人员的丰富技术经验节约研发成本,使各个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同时公司也在努力计划更适应公司生产及市场需求的技术产品的研发方案。
3、在规范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方面,严格产品研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操作,同时不断完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职能,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管理。
4、在员工队伍建设及结构调整方面,公司实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实现绩效考核制度,梳理公司人员结构,同时加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确保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006年11月24日,北亚科技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京海)企名预核(内)字[2006]第1239184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06年12月8日,股东张宇和张祚签订《北京北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8日出具的永恩验字(2006)第A2009号《验资报告书》,北亚科技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已于2006年12月8日存入北亚科技账户,全部注册资本已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其中张宇出资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张祚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2006年12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22081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19号楼52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宇,注册资本为10万元(实收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系由北亚科技整体变更设立。
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北京兴华出具“[2014]京会兴审字第04010133号”《审计报告》及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北亚科技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本总额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