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网络系统集成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IT信息技术咨询和专业的运营维护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IT整体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教育信息咨询;对外贸易;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科信息,证券代码:831107)筹组于1992年,于1993年1月正式成立,公司以IT运营服务、IT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以及IT教育培训为主营业务。
金科信息总部位于福州,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厦门、长春、南昌、昆明及海口等全国主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公司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IEC20000-1:2001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国家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
金科信息拥有30年的IT服务经验,是业界优秀的IT运营服务提供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整的IT服务体系,提供专业化的"金科服务"(GTS)。
金科长期服务的大型网络有两个全国性金融网络、十个省级金融网络和两个省级运营商网络。
金科是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指定的五大服务商之一,同时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达集团、兴业银行总行、中信银行总行指定服务商。
金科软件专注于智能化IT服务保障技术的创新突破,通过开发系列化的智能IT服务软件工具,为金科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依托服务工具软件,在原有服务内容基础上,提供主动式和预见式的网络智能服务内容,为客户带来高价值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了客户服务满意度。
在IT系统集成方面,公司承接过中国金融数据通讯骨干网、中国人民银行内联网等大型网络建设项目。
近年来,公司将主流IT厂商的技术和产品融会贯通,在金融机构两地三中心数据中心“双活”网络建设、网上银行安全平台、企业统一通信协作平台以及云计算(网络、服务器和存储虚拟化)等系统集成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已经完成了众多的成功案例,突显公司系统集成的能力和价值。
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服务社会,金科信息致力于IT技术人才的培养。
金科教育培训业务涵盖学历教育、企业培训、教育信息化、在线教育,公司把IT教育、人才培养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创造服务、致力服务、奉献服务、赢得服务”是金科信息的长期定位。
金科将紧扣信息技术瞬息万变的发展脉搏,竭诚为国家、社会信息化建设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中的几个新亮点: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中的几个新亮点:1)公司完成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核心骨干网和北京云数据中心项目集成实施,项目于2018年12月成功上线运行。
该项目采用了业界主流厂商思科、华三、天融信等最新的产品,使用了业界最新的MPLSVPN和SDN技术,打造了一个集三地数据中心和32个分中心高速互联互通的核心骨干网以及高性能动态伸缩的云数据中心。
项目成功实施并上线运行又一次验证了公司的技术支持和集成实施能力。
2)公司高度重视IT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业务,强调服务项目的续签率。
2018年,公司服务项目整体续签率达到92%,其中大客户的服务项目续签率为100%,圆满实现了年初制订的目标。
3)为提升运维服务能力,2018年,公司将网络自动化巡检工具软件升级为2.0,扩充了可支持设备的范围,增加了大数据分析功能。
与此同时,公司还开发了自动化运维平台和32种自动运维脚本。
2018年,公司将自动化巡检软件和自动化运维平台脚本部署到10个大客户的网络中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客户价值,也提升了技术团队的效率并降低服务交付成本。
4)为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销售部门不懈努力、积极开拓金融行业新客户,今年新增南洋银行、江西赣州银行、江西九江银行等6家客户。
公司继续拓展金融行业市场并朝着“金融科技IT服务NO.1”的目标努力前行。
公司前身为福州市先进电脑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8日,由林希圣、郑礼尧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林希圣以货币出资30万元,郑礼尧以货币出资20万元。
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注册号为“闽榕工商40099”,法定代表人为林希圣,住所为福州市古屏路43号北侧,经营范围为主营电脑及设备,兼营办公用品、家用电器、仪表仪器、打字。
1993年1月4日,福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3)验左开字第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3年1月4日,福州市先进电脑配件有限公司可作注册资本的资金为流动资产50万元,其来源为由林希圣出资30万元,郑礼尧出资20万元。
根据1995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以及1995年8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工商企字[1995]第215号)规定:凡在1994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依照《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名称中不含“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字样的公司,均必须申请办理重新登记。
1995年12月8日,福州市先进电脑配件有限公司依据前述相关规定向福州市工商局提交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等资料。
1995年12月21日,福州市工商局向福州市先进电脑配件有限公司下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180458-5),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