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安装抑爆材料。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抑爆材料。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抑爆 材料销售;研究、安装本企业生产防爆产品
公司长期致力于阻隔抑爆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着重于易燃易爆品存储运输等领域。
其所拥有的抑爆砖块技术在易燃易爆品的安全存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公司为大型储油罐、加油站地埋罐等易燃易爆储油设备提供整套的安装阻隔抑爆材料技术服务。
公司拥有抑爆砖块、阻隔抑爆容器抑爆材料支撑架两项核心技术。
抑爆砖块为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1010178712.4,由公司股东李连成无偿转让至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12月28日发文准予变更,专利权人变更为北京飞尼课斯抑爆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名称手续正在办理中。
阻隔抑爆容器抑爆材料支撑架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201120048451.4,由公司股东王季庄无偿转让至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10月23日发文准予变更。
该两项技术权属清晰,无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董事会并未下达具体经营目标,公司保持并维护与重点客户的项目合作,开发新的客户,取得新的业绩成果。
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增加,亏损减少。
1、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204,685.28元,较本期期初15,754,653.98元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负债总额为10,067,678.82元,较本期期初8,994,341.94元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净资产总额为6,137,006.46元,由于本期继续亏损,导致净资产总额较期初6,760,312.04元相比继续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导致存货增加较多。
除此外,其他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均未发生较大变化,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
2、公司经营成果(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526,600.5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6,771.45元,增幅为54.23%,主要系公司保持并维护与重点客户的项目合作,并开发新的客户,取得新的业绩成果。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1,192,243.9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5,470.57元,增幅为44.20%。
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为21.90%,较上年同期16.47%相比略有增加,主要系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保持不变,营业收入的增加使得毛利率略有增加。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06,652.96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调减了研发人员工资水平。
(4)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较多,毛利率略有增加,使得毛利总额增加较多。
3、公司现金流量: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956.16元,较上年同期-260,361.97元相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较多,销售回款金额增加较多。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未发生资金的收付,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取得了60,000.00元。
1、基本情况 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北京飞尼课斯抑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尼课斯有限”)整体改制设立。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大街12号。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6010640679。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0.00元。
2、公司改制情况 2013年6月,北京飞尼课斯抑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北京飞尼课斯抑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飞尼课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3年4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截止2013年4月30日,北京飞尼课斯抑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后净资产6,965,075.14元,共折合为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的965,075.14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7月18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