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发蓝、涂漆、镀锌三大系列各种强度的包装用钢带以及卡扣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大型钢铁、有色、玻璃、建材行业提供包装用钢带的全套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是由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鞍山发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鞍山发蓝,证券代码:836861。
公司占地4.6万平方米,设计产能20万吨,主要生产发蓝、涂漆、镀锌三大系列各种强度的包装用钢带产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中国铝业、中国锌业、河钢、沙钢、鞍钢、首钢等国内上百家大型企业,同时出口到美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韩国等几十个国家。
公司拥有二十余项发明专利,是国家《包装用钢带》和《包装用钢质锁扣及护角》标准中文版、英文版起草单位,国际ISO《包装用钢带》标准起草单位。
公司拥有“中国包装用钢带产业基地”称号,是目前中国包装用钢带行业的领军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量5.8万吨,营业收入3.18亿元,实现净利润516万元。
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62万,直接造成净利润大幅下降。
为保证公司销量、利润稳定,公司继续发挥区位优势,抓住开发客户和原料采购两条主线,积极采取择机采购措施,开拓有色、钢铁、建材行业潜在客户,完成年初设定销量目标。
本年度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1)继续挖潜增效、采取择机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原材料价格监控力度,通过引入新供应商等方式持续优化供应链结构,并开展供应商绩效管理,保证主材、辅材质量及价格的合理性,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挖潜增效提高生产效率。
(2)紧抓产品质量、完善检验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全过程产品质量管控,健全质量考核体系,完善和提高原辅材料检测手段和检验标准,不断提高各相关部门对于质量关注点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不断完善产品一次合格率及废次品率。
通过对产品力学性能控制,完善产品检验机制,增加相关辅助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产品各项检测工作,提高了公司全程检验的能力。
(3)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打造自主知识产权报名期内,公司《钢带拉伸试样测量辅助装置》项目、《用于包装钢带的在线达标装置》项目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4)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行业情况1、钢带行业现状(1)技术研发将成为未来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技术研发是包装用钢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包装用钢带行业技术研发的重点将围绕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原材料消耗两项主题开展。
此外,随着钢铁企业开始认识到包装用钢带对确保安全储运、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档次的重要性,需求将不断变化,对包装用钢带行业内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扩展产品类别提出更高的要求。
(2)行业整合,集中度不断提高我国包装用钢带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企业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不高,行业集中度较低,多数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随着优势企业在产销规模、研发创新能力、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不断提升,我国包装用钢带行业已经出现几家行业龙头企业,行业整合趋势开始显现。
作为规模效应较为明显的传统制造业,我国包装用钢带行业在坚持内涵式发展的前提下,行业内企业逐步开始借助现代资本手段实现快速外延式扩张,淘汰不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落后企业,提高行业整体经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从而有助于提升我国金属包装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促使行业健康发展。
(3)节能环保“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立足节约、清洁、低碳、安全发展,这对包装用钢带行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包装用钢带企业在未来将更加注重产品的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实现快速发展与绿色发展并举。
2、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针对国家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调质工艺包装钢带生产线符合国家环保理念,取消了淬火工序,可连续自动生产抗拉强度≧880MPa彩涂包装钢带,解决了传统铅浴淬火工艺存在的高污染、高能耗的关键问题,降低了能源及原材料的消耗,使得包装钢带的清洁生产成为可能。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整合钢铁主业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05]205号),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2011年2月28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发蓝钢带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合资合同》,合同内容为三方协商一致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三方共同努力将合资公司打造成为包装钢带行业的龙头企业。
2011年3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发蓝钢带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鞍山发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
其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5,040.00万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100.00万元;鞍山市发蓝钢带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无形资产及实物出资6,860.00万元。
2010年12月22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字(2010)第39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发蓝钢带用于出资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4,316,387.00元。
2010年12月31日,鞍钢集团公司对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字(2010)第399号《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2011年3月16日,鞍山集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鞍集兴验字(2011)第03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收到首次出资9,761.73万元,其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以货币出资5,040.00万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100.00万元;鞍山市发蓝钢带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190.09万元、以实物出资1,422.12万元、无形资产出资9.52万元。
2011年3月,发蓝有限依法完成了此次工商登记,并取得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5月25日,发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发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9月15日,瑞华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4〕01490350号《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该《专项审计报告》,发蓝有限在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47,349,945.36元。
2014年9月18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267.17万元。
2015年6月2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备案。
2015年6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鞍山发蓝股份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85号),同意鞍山发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2015年6月29日,经鞍山发蓝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全体3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47,349,945.36元,按照1:1.05比例折合股份1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7,349,945.3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8月13日,瑞华会计师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490012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股份公司发起人已经全部按照《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认购了股份公司的股份,且认购款项已经缴足。
201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103000051530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鞍山发蓝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