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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商 - A17317.SH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Xiame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成立日期
2006-06-07
注册地
福建
所在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厦门农商
股票代码
A17317.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31 %
董秘
林莉萍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牛又真、庄佳慧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502007841895767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福建
成立日期
2006-06-07
法定代表人
谢滨侨
董事长
王晓健
企业电话
0592-2682002
企业传真
0592-2682527
邮编
企业邮箱
xmrcb@fjnx.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营运业务以及三农业务。。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兼业代理险种:企财险、家财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保险;长期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开办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担保,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创新公司业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综合化的客户深度经营模式,并始终以服务中小企业作为公司业务的发展重点。

一是强化“扎根海西、点多面广、服务便捷”的特色,努力构筑与企业客户健康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环境,为其打造“管家式”服务;二是以“产品全覆盖、服务全覆盖”为核心,以实现友好合作和互利共赢为重点,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在逐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在金融创新上先行先试,紧跟自贸区金融创新步伐,作为福建省总部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努力打造新形势下的金融改革“自贸试验田”,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行开展的公司业务类型包括:贷款业务、存款业务、票据业务、国际业务、贸易融资、中间业务等。

发展进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3〕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总体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厦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5〕107号),原则同意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报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05年4月2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5〕108号),要求将“实行全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明晰产权关系,落实出资人责任,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此次改革的目标之一。

2005年4月11日,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号决议》,根据审议通过的改革相关事项,委托厦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拟定清产核资和净资产处理方案;厦门市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厦门市农村信用社股金在量化基础上按自愿原则转为厦门市联社股金。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号决议》,同意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全市其他七家区级农村信用(联)社一起合并成立厦门市联社,同时注销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法人资格;厦门市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成立厦门市联社的筹建申请人。

2005年4月14日,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社员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号决议》、《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号决议》,确认了《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号决议》、《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号决议》的决议内容。

2017年6月23日,原厦门银监局作出《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厦银监复〔2017〕38号),同意厦门农商银行的定向增资扩股方案。

2017年6月29日,原厦门银监局作出《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厦银监复〔2017〕41号),同意厦门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

2017年8月25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7〕100号),经审验,厦门农商银行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397.0198万元。

2017年9月1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2017年股权激励行权后,本行注册资本由3,720,350,273.00元增加至3,734,320,471.00元。

本次股权激励入股价格为2.35元/股,系本行参考2016年末每股净资产水平,并根据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经本行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确定。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行注册资本为3,734,320,47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