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并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过港直通车旅客列车运输业务,同时还受委托为武广铁路、广珠城际、广深港铁路、广珠铁路、厦深铁路、广东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珠三角城际、茂湛铁路、深茂铁路、梅汕铁路、广石铁路、赣深铁路、南沙港铁路、博贺港铁路和广汕铁路等提供铁路运营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铁路设施技术服务,铁路设备租赁,铁路内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维修,铁路工程施工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出租,水电维修安装,物业管理,火车客票代理及广告业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铁路车辆维修(含铁路货车厂、段、临修及加装改造),机械设备加工维修;铁路客货运输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铁路专用仪器设备检测、维修、改造、租赁、安装。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6年3月6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深圳市注册成立。
1996年5月,本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代码:0525)和美国存托股份(ADSs)(股票代码:GSH)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纽约股票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上市;2006年12月,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代码:60133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当时中国唯一一家在上海、香港和纽约三地上市的铁路运输企业。
本公司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并受托为其他铁路公司提供铁路运营服务。
其中自营京广线广坪段(广州~坪石)和广深线(广州~深圳),营业里程481.2公里,纵向贯通广东省全境;受托运营武广高铁(广东段)、广深港高铁、贵广铁路等线路。
本公司亦经营铁路设施技术综合服务、商业贸易及兴办各种实业等与公司宗旨相符的其他业务。
客运业务是本公司最主要的运输业务。
货运业务是本公司重要的运输业务。
公司经营的铁路线路与周边港口、物流基地、建材市场及大型厂矿连接紧密并建立业务合作。
公司拥有完善配套的货运设施,能有效地进行整车、集装箱、笨重货物、危险货物、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的运输,在中国内陆中长远距离运输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铁路运营服务是本公司自2009年12月武广铁路开通运营以来开拓的一项客货运输延伸业务。
本公司已经为武广铁路、广珠城际、广深港铁路、广珠铁路、厦深铁路、赣韶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穗莞深城际、南沙港铁路等提供该项服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网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本公司提供铁路运营服务的区域范围将更加广泛。
2007年完成收购广坪段铁路运营资产后,本公司经营范围从区域铁路进入全国重要骨干网络,客货运输服务的吸引范围、经营规模和客货运输的发展空间均显著扩大,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经营效益得到大幅提升。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铁路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带来的人员物资流动,广深铁路未来发展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铁路企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公司运输安全保持总体稳定,客货运输业务加快转型升级,铁路委托运输服务范围更加广泛,经营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5年,公司完成旅客发送量6,385.87万人,同比下降7.59%,完成货物发送量1,548.12万吨,同比增长9.80%;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6.86亿元,同比增长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26亿元,同比增长34.4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0元。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改善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全年召开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会议、6次审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对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董事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条例》和《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治理制度修订,取消监事会,并增加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人员配置,以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能;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重新制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回应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问询,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公告均按规则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规范,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企业价值,始终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7元,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4.96亿元,公司自199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132亿元,派息率为62.71%。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6.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0.90亿元增长5.89%;营业成本为人民币270.6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3.83亿元增长6.64%;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7.9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73亿元增长2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60亿元增长34.4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0元。
1994年3月7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券发[1994]3号文批准,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总公司被确定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预选的试点企业。
199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以铁政策函[1995]522号文批准,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铁集团”)将其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总公司的客货运输主业以及与运输业务和设施相关联的多种经营服务单位的资产(扣除相关负债后)折价入股,组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1995年12月14日,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5]151号文批准,广铁集团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