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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铭达 - 871722.NQ

北京德威铭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8-15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Dewei Mingda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03-01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批发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德威铭达
股票代码
871722.NQ
上市日期
2017-08-15
大股东
曹永刚
持股比例
38.4 %
董秘
张少军
董秘电话
010-65505980
所在行业
批发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黄新奎;朱宏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德威铭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57990126428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7-03-01
法定代表人
曹永刚
董事长
曹永刚
企业电话
010-65505980
企业传真
010-65505363
邮编
100022
企业邮箱
Wenxi.qian@bjdwmd.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1号院1号楼5层B508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妇科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代理、销售及第三方服务,同时为部分医院集团的长期供应链合作伙伴,为其提供医疗器械采购的多产品组合方案。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影服务;翻译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Ⅱ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建材、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Ⅲ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0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以北京市场为核心,辐射华北、东北地区的专注于妇科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代理、销售及第三方服务的企业,同时公司亦作为部分医院集团的长期供应链合作伙伴,为其提供设备采购的多产品组合方案。

公司具备合法经营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的资质,从创立初期就专注于适龄妇女的两癌(指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领域,代理和销售TCT试剂、HPV试剂以及相关耗材。

同时公司作为医院供应链管理提供商,可以根据医院的需求提供大型医疗设备产品的采购、物流、安装、调试、售后等综合性服务。

目前公司与多个国内外优秀的体外诊断试剂厂家和医疗设备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取得德立森TCT(液基细胞学)试剂相关产品和德同生物HPV(人乳头瘤病毒)试剂及耗材产品在北京区域的总代理权,并和BD、GE等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8年,在面临医药政策大变革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坚持年度经营方针和目标,克服重重困难,以创新为驱动,全面启动病理共建项目。

1、经营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1,965,415.45元,同比增长10.91%,净利润为1,137,170.02元,同比减少80.3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病理检测业务的增加,市场占有份额有所增长;公司净利润的减少主要系公司病理共建项目前期市场投入所致。

2、业务运营情况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继续加强营销管理,积极推进病理共建并不断扩充营销队伍,加强细分区域布局、增强公司市场知名度。

2018年度,公司病理共建项目启动时间较短,但已为公司带来较为明显的收入。

3、公司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形成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管理开始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地完善和执行。

(二)行业情况公司是一家以北京市场为核心,辐射华北、东北地区的专注于妇科体外诊断试剂(IVD)产品代理、销售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的企业,同时公司亦作为部分医院集团的长期供应链合作伙伴,为其提供设备采购的多产品组合方案。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F5153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F5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批发业(F51)”下属的“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F5153)”。

1、妇科体外诊断试剂(IVD)妇科体外诊断试剂(IVD)领域,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宫颈病变筛查技术所采用的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测(TCT)及(HPV)检测试剂。

宫颈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死亡率仅次于乳腺癌。

2、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又称为医学独立实验室,《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09〕119号)对于医学独立实验室(ICL)的定义为:“医学检验所是对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该机构可同时开展病理学检查。”上游行业为医疗器械、诊断试剂、耗材等制造业,下游是为患者医疗服务的机构,2017年5月份卫计委发文,鼓励第三方病理中心、第三方检验中心等利好政策。

公司全面启动病理科共建业务,承担起基层医院病理科不能开展且需要外送的病理项目,检验所签约多名北上广三甲医院权威病理专家,将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医院,对质量控制、学科发展、人员培养负14责,为政府提出的分级诊做推动。

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下属的检验科室等,以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

由于规模效应的凸显,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相较于国内的医疗机构拥有更为出色的的成本优势以及更高承担新技术研究开发的能力。

基于基层医院病理科发展的痛点,及病理科发展现状长期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

基层医院和一线医院的病理科室技术水平悬殊,大量基层医生诊断水平低,大量标本在基层得不到合理诊断而错失治病良机,基层医生缺乏进修通道。

这正是病理科室共建的意义与机会所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专家下基层帮扶基层医院。

德威铭达采用的病理科室共建模式,相比目前传统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模式(即与病理科进行单项合作或完全外包),病理科室共建模式不仅能协助基层医生进行病理诊断,更能为基层医院培养人才、发展学科、开展MDT会议等,根据目前已合作医院情况来看,已得到部分基层医院的一致好评。

发展进程

2007年2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下发“(京朝)企名预核(内)字[2007]第1245542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准予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德威铭达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8日,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约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曹永刚出资人民币5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同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润鹏验字(2007)Z20195号验资报告,确认出资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申请设立对注册资本验资的规定。

2007年3月1日,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布的注册号为1101050100231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4月26日,曹永刚和佟仲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定曹永刚将持有的有限公司45%股权按照注册资本的价格1元每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佟仲伟。

2014年6月1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股东张少军和孙孝菊,同意佟仲伟分别将持有的有限公司20%、25%(分别对应注册资本10万元、12.5万元)股权以10万元、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少军、孙孝菊,同意曹永刚将所持有限公司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万元)按照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少军。

同日,曹永刚与张少军,佟仲伟与张少军、孙孝菊分别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4年11月14日,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

2015年5月7日,有限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万元,其中,曹永刚出资人民币216万元,张少军出资人民币121.5万元、孙孝菊出资人民币112.5万元,均已货币形式出资。

本次变更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出资没有完成实缴。

2015年5月29日,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进行了工商变更。

2015年12月30日,有限公司、曹永刚、张少军以及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曹永刚、张少军、孙孝菊分别将有限公司1.92%、1.08%和1.00%的股份(分别对应注册资本11.4286万元、6.4286万元、5.9524万元)以人民币240万元、135万元和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时,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对有限公司投资,其中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238万元,其余1,904.762万元计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1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新增股东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意增加注册资本95.238万元,全部由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货币出资。

同时,有限公司原股东曹永刚、张少军、孙孝菊对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额进行了实缴,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95.238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全部实缴到位。

2016年1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2016]京会兴鄂分验字第57000002号《验资报告》,原股东曹永刚、张少军、孙孝菊补足注册资本450万元已于2016年1月19日一次性缴足;天津雅惠菁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95.23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904.762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缴纳1,600万元,2016年1月7日缴纳400万元。

上述事项于2016年1月29日进行了工商变更。

2016年3月2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字第5700002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2月29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8,031,534.40元。

2016年3月30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6]16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2月29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91.61万元。

2016年4月1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截至2016年2月29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8,031,534.40元,按1:0.214的折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600万股,每股1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22,031,534.40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年4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章程等议案,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7990126428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