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矿井水治理领域的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与集成、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项目运营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股份制改制而来,是煤炭行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大型专业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道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在江苏徐州、陕西榆林、贵州六盘水、宁夏银川、山东邹城分别设有分支机构。
提供环保工程的技术研发,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设备制造和生产运营全产业链服务。
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公司技术人员荟萃,技术力量雄厚,加工设备齐全,性能先进。
已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17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和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认证。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开发了重介速沉微砂循环、矿井水直滤和井下反渗透及封存等专利技术,用于矿井水的治理。
开发了电催化生化专利技术用于煤化工废水的治理。
使矿井水和煤化工废水处理技术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为矿井水和煤化工废水的综合治理、分质利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
公司还和国内的八大煤炭设计院、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设计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了横向联系,形成了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体系。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一流的技术、优良的质量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实现碧水蓝天而不懈努力。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开发了重介速沉微砂循环、矿井水直滤和井下反渗透及封存等专利技术,用于矿井水的治理。
开发了电催化生化专利技术用于煤化工废水的治理。
使矿井水和煤化工废水处理技术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为矿井水和煤化工废水的综合治理、分质利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
公司还和国内的八大煤炭设计院、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设计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了横向联系,形成了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体系。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一流的技术、优良的质量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实现碧水蓝天而不懈努力。
2010年9月1日,有限公司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河北登记内名预核字[2010]第295468号),核准公司名称为“静发(天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自然人李明光出资700.00万元、李庭出资300.00万元。
2010年9月5日,有限公司(筹)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李明光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李庭为公司监事,聘任李明光为公司总经理。
2010年9月6日,天津市渤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津渤海验字(2010)第2528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9月6日止,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010年9月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有限公司登记成立。
2010年10月13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煤(环保)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变更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一号十二栋3005室。
2023年2月15日,北京中太新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太新财审字【2023】第B0190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7,298,010.66元。
2023年2月17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17,729.80万元,评估价值为21,604.14万元。
2023年2月20日,北京上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上达验字(2023)第G2-96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按照规定将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177,298,010.66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100,000,000股。
2023年2月24日,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全体与会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与本次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的议案》等议案,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2023年2月24日,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为中煤环保核发了《营业执照》。
因对会计差错事项的追溯调整,中煤有限截止202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调减9,871,948.01元,未分配利润调减33,563,539.66元,盈余公积调减6,081,815.02元,资本公积调增29,773,406.67元,2022年1-11月的净利润调增1,746,822.35元。
2023年10月1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净资产出资到位情况专项复核的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985号),就公司前期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了确认,公司上述调整事项对股改时公司净资产出资情况未产生出资不实的影响。
2023年10月1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评估结果变动情况的专项说明》,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由21,604.14万元调整至20,504.83万元。
2023年10月17日,中煤环保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出具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的议案》《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就股份公司成立时有限公司折股净资产调整及股份公司出资事宜进行了审议。
2023年10月18日,中煤环保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出具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的议案》《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就股份公司成立时有限公司折股净资产调整及股份公司出资事宜进行了审议。
2023年10月2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996号),就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