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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环能 - 871503.NQ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5-16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Jinze Environmental & Energy Technology Research Co. Ltd.
成立日期
2010-04-22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金泽环能
股票代码
871503.NQ
上市日期
2017-05-16
大股东
张国宇
持股比例
27.9 %
董秘
许鹏元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李晓敏、李述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华标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55548974462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10-04-22
法定代表人
张国宇
董事长
张国宇
企业电话
010-53293700
企业传真
010-64839595
邮编
100101
企业邮箱
landinghua@jzenviron.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风林绿洲西奥中心A座9D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设计及环保设备采购。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技术研究;新能源开发与推广;工程技术研发与推广;投资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医疗器械Ⅰ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设计及环保设备采购服务,主要涉及污水处理项目的技术研发应用、工艺设计、设备集成以及技术咨询等业务。

公司拥有两项专有技术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鉴定,其中一项专有技术获得国家环保部科技二等奖,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审为“二O一五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并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编制的《“十三五”水污染治理实用技术》。

目前公司员工已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10余篇学术论文,并于2016年5月被评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商业规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159,230.01元,较期初的15,105,446.35元增加26.84%,主要原因为上半年部分项目确认收入导致应收账款相比上期增加了4,317,445.04元,此外因报告期内项目多处于市场开发及投标阶段,所以导致员工预借差旅费及备用金增加,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了435,996.93元。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7,779,017.31元,较期初的5,549,424.64元增加40.18%,主要原因是公司按项目进度采购设备,由于项目比较多,设备采购金额较高,导致期末应付账款有所增加。

报告期末净资产11,380,212.70元,较期初的9,556,021.71元增加19.0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6,986.14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7,769.34元,相较上期同期增加54.55%;实现净利润1,824,190.99元,其中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6,986.14元。

本期营业收入和税后净利润相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因为2017年下半年跟踪的多个项目合同基本完成,在2018年上半年确认收入,所以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大。

其中咨询服务类收入5,748,783.03元,由于服务类收入的毛利率较高,故导致本期综合毛利率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117,058.21元,与上期646,669.83元相比变动金额为763,728.04元;其中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6,191,006.63元,较上年同期11,986,000.00元减少了5,794,993.37元,而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966,175.00元,较上年同期的6,492,818.20元减少了4,526,643.20元,主要原因系由于下游客户审批手续繁琐,导致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且同期虽采购增加但多数账款尚未结算。

发展进程

2009年9月1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京朝)名称预核(内)字【2009】第010426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由北京金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陈智、何寿平、张国宇共同设立的公司名称为"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4日,北京京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信验字(2010)第0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4月14日止,金泽环能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4月2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注册号为1101050128070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风林绿洲I乙号楼802号,法定代表人为何寿平,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技术研究;技术推广;专业承包;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机械设备、医疗器械(限Ⅰ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营业期限自2010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

2016年6月6日,金泽环能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作为基准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3)由公司董事会承担股份公司筹备工作,并提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份公司设立事宜;(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至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后自动终止职权;(5)以上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016年6月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了编号为(京朝)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0024797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了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金泽环能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1)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拟为“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作为基准日,公司全体股东18人共同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折为股份公司实收股本的总额不高于原公司净资产额。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6年5月31日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51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金公积金;(3)委托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4)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具审计报告;(5)根据公司整体变更事项重新制订公司章程;(6)授权有限公司董事会承担股份公司筹备工作,授权有限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份公司设立事宜;(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职权至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董事、监事、经理后自动终止。

2016年6月22日,金泽环能有限的全部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协议各方作为金泽环能有限的现有股东,同意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以金泽环能有限截止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足额认购。

2016年6月27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勤信审字【2016】第11577号”《审计报告》,以2016年5月31日为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经审计金泽环能有限账面净资产为5,413,876.25元。

2016年6月28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115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经评估确认的评估价值为544.01万元。

2016年6月28日,金泽环能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1)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勤信审字【2016】第1157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413,876.25元;(2)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1152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44.01万元。

2016年7月8日,金泽环能有限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并对公司筹建、设立费用、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监事的选举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的事项进行了审核,选举张鑫月、张国宇、蓝定华、张凤英、何薇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马岩、许鹏元,与职工代表王艳芳出任的监事共同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7月8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11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31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413,876.25元,折合股本51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0万元,余额313,876.2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8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5548974462的《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鑫月,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5号楼二层2117号,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技术研究;新能源开发与推广;工程技术研发与推广;投资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医疗器械Ⅰ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