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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德股份 - Q163994.NQ

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KS Fortune Investment & Management Co., Ltd.
成立日期
2010-12-02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君德股份
股票代码
Q163994.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君德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95 %
董秘
冯桡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艳红、颜新才
律师事务所
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15657901936
组织形式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10-12-02
法定代表人
李振
董事长
李振
企业电话
010-65101028
企业传真
010-65174782
邮编
100005
企业邮箱
fengrao@ksfortun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22层2202单元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通过公募基金代销、私募基金代销、保险代理服务进行资产配置业务。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于2010年, 是一家致力于为国内各类型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个性化资产配置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

君德财富从客户自我需求和风险偏好出发,突破传统金融机构限制,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体系,为客户提供全金融系列高品质理财产品配置方案,从而帮助客户达成资产增值。

经过君德财富严格的产品筛选和风险控制,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基金、信托、资管、证券、私募股权基金、交易所类等各类金融产品,大大提高了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的便利性和可选产品种类,经过三年的发展,君德财富已为6千余名尊贵客户,超过60亿元的资产提供资产配置顾问服务,并已逐渐成为深受中国广大投资者信赖的财富领航者。

发展进程

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李振、周昇共同出资10万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注册成立。

其中,李振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万元,周昇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万元。

2010年12月2日,有限公司领取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1013419734,法定代表人为李振,设立时有限公司名称为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二503单元,注册资本为1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营业期限为20年。

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010年11月26日,北京津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津泰会验字【2010】165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有限公司收到各股东投入货币资本10万元。

2016年7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7月25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007224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70,574,283.07元;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6日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1316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20,308,096.94元。

公司股份总数依据上述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股本70,000,000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574,283.0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8月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928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7000万元。

2016年9月1日,北京君德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颁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10156579019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振,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22层2202单元,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