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以银行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服务,IT系统咨询,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承接计算机网络集成工程;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是国内一家银行业务应用系统的专业软件服务商,主要为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以银行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服务、IT系统咨询、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本公司前身为北京新宇合创金融软件有限公司,新宇有限的前身为北京新宇合创金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份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011年10月21日,原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北京新宇合创金融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同日,新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1年10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由新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13年3月5日,新宇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新宇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并以新宇有限截至2013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877.86万元,按照1:0.9283的比例折成股本3,60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3年2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京ZH〔2013〕64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1月31日,新宇有限的净资产总计为3,877.86万元。
2013年3月5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3]第000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根据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月31日,新宇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359.38万元,评估增值为481.52万元,增值率为12.42%。
2013年3月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京ZH〔2013〕7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3月5日,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新宇有限2013年1月31日的净资产折合股本3,6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余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3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3年3月5日,红隼资本管理(湖南)有限公司、王红、周洪文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新宇合创金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3年3月1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