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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方影 - 837500.NQ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7-13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李景阳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FangJin Visual Media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Ltd
成立日期
2006-05-11
董事长
陈俊永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摘牌方影
股票代码
837500.NQ
上市日期
2016-07-13
大股东
永康五色影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9.93 %
董秘
陈俊永(代)
董秘电话
010-56291515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田伟、武宏秋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8788992008W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6-05-11
法定代表人
陈俊永
董事长
陈俊永
企业电话
010-56291515
企业传真
010-65206850-8036
邮编
102600
企业邮箱
fangjinmedia@126.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广源闸5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影视投资与制作。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版权转让、版权代理;电脑动画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项目投资;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文艺表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以影视投资、制作、发行、演艺经纪、媒体合作、影视器材租赁等多领域运营的专业影视投资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到文化产业的多个领域。

公司秉承打造国际专业电影公司的理念,以铸造优质品牌为目标,汇聚精英,已发展成为具有多元化的影视投资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汇集了多位国际多项电影节大奖获得者一大批优秀的电影专业人才。

公司一直致力于影视机构联合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文艺类影视作品方面的开拓,如今从电视剧、电影的策划、投拍、广告营销到制作、发行和宣传,都已拥有自己成熟的团队和渠道,而使公司在国际业内外享有良好信誉及影响力,逐渐脱颖而出,声名鹊起。

近年来,公司已参与投资及拍摄制作了《寻找智美更登》、《喇叭裤飘荡在一九八三》、《相约黄昏》、《孔明灯》、《恋爱方程式》、《暑假》、《风筝再次飞起》、《华容道》、《太阳花籽》、《迷路的天使》、《舞动的夏天》、《太阳总在左边》、《神通佛影》、《百年情书》等电影作品。

其中《太阳总在左边》于2011年获第30届温哥华国际电影节上获得龙虎单元大奖,获第35届香港国际电影节竞赛单元评委会大奖;另外公司于2011年在广东、福建等地投拍的反映革命先烈林觉民的大型故事片《百年情书》,列为2011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重点献礼片,并获2011年华表奖最佳影片提名、最佳男配角提名,受到国内各界一致好评。

公司于2010年投资的电影《神通佛影》现已杀青,电影已经进入后期制作阶段,影片于2010年10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周铁农副委员长及山东省领导等出席了大会并对影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影片即将于2012年全国公映。

2007年起公司把长期发展战略眼光投向电影文艺片领域,锐意进取,成果丰硕。

更成功独立运作投拍了《太阳总在左边》、《百年情书》、《神通佛影》等影片,为公司在影视界打响自己的品牌和今后的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如今,公司现与多家大型媒体积极合作,制定出更高更远的发展部署,不断吸纳各界精英,力求通过优秀的工作团队,创造出更具审美价值的优秀影片,逐步走向以一个综合性的国际化影视传播公司的形象,创出自己独特品位的品牌。

商业规划

2018年,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行业依然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环境,中国内地影视行业总体增长迅速。

报告期内,由公司联合出品的影片《我不是药神》获得国家领导人的重视,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公司携手著名导演沈严于2018年成功制作了以精准扶贫为题材的大型电视连续剧《我的金山银山》。

公司对商业影视的成功投入,为促进公司未来影视项目的精准定位、高质量拍摄与制作做好了铺垫。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457,908.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1%;实现净利润30,822,357.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271,351.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9,228,956.49元,比年初增长26.5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598,737.73元,比年初增长27.77%。

发展进程

2006年5月,自然人石立、苏霞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其中石立认缴出资90万元,占股权比例90%;苏霞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权比例10%。

2006年4月29日,北京市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永勤验字[2006]第A-0194号)审验,截至2006年4月29日,石立已缴存注册资本20万元,苏霞已缴存注册资本1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设立时实缴出资共3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应由全体股东于2008年4月28日之前缴足。

2006年5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955767)。

2015年11月24日,兴华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30号),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值为12,646,483.25元。

2015年11月25日,国融兴华出具《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60010号),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1,266.47万元。

2015年11月26日,方金影视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股东做出决议同意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并以兴华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2,646,483.25元,按1:0.7907折股1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人民币2,646,483.2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25日,全体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11月26日,兴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20003号),审验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所拥有的净资产折股出资1,000万元。

2015年12月30日,方金影视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78899200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