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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海德 - 835907.NQ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4-15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HAIDEMAN NEWMATERIALS CO,.LTD
成立日期
2003-08-08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摘牌海德
股票代码
835907.NQ
上市日期
2016-04-15
大股东
黄现虎
持股比例
44.6856 %
董秘
朱冬梅
董秘电话
0516-69095672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红伟、王飞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300753237133W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3-08-08
法定代表人
黄现虎
董事长
黄现虎
企业电话
0516-88029788,0516-69095672
企业传真
0516-88029288
邮编
221232
企业邮箱
364509276@qq.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睢宁县沙集镇和平工业园1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研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铝塑板、铝板、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研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铝塑板、铝板、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铝塑复合板及铝单板的新型、现代化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

公司座落于环境优美的睢宁沙集工业园区内,占地115亩,是苏北最大的铝塑板、铝单板生产基地之一。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大型建筑外墙、大堂门面、飞机场内外、火车站内外等民用、商用、基础设施建筑的室内、外装修装饰,为室内、外装修提供幕墙、室内墙壁、天花板等新型板材装饰材料;同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式门头、招牌、展会搭建、家具、家用电器、电梯,以及各类工业用材等领域,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塑板、铝单板的生产和研发。

曾先后为国家奥运工程媒体村、北京月坛体育馆(国家奥运工程改造)、海南三亚威斯汀大酒店、北京航天城飞行员培训中心、郑州绿地广场、包括浙江海宁皮革城在内的全国各地海宁皮革城、广西北海园博园、宿迁运河文化城等知名工程提供产品。

公司拥有26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发明专利;公司还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多项荣誉。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江苏省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公司以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广泛认可。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1、财务总体运营情况:营业收入15,386.11万元同比增长18.80%,利润总额1,184.70万元,同比增长9.71%,净利润1,012.59万元,同比增长8.9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0,699.11万元,净资产为9,173.1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7.30%、12.41%;从各项财务指标来看,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要经济指标销售收入和利润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2、业绩发展情况:公司积极推动产品转型升级,2018年仿石材、红铜拉丝、双曲、异形板加大研发投入,主要需求客户增长明显,公司效益明显提高。

3、运营管理情况:公司已基本实现信息化、电子化、数据化,严格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规范化及产品质量标准、行为准则标准考核,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费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4、新产品推广:公司研发的各色仿石材、红铜拉丝、双曲、扭曲铝单板,已经供应给客户,使用效果良好。

(二)行业情况2018年,全国幕墙装饰铝板用量1.8亿平方米,未来三年每年将以30%增幅增加需求量,企业应靠提高创新加工工艺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

根据2018年中国铝板装饰和幕墙行业交流观摩会议的数据统计,我国73家企业的铝板装饰材料产量合计为12,650万平方米,其中年产量在6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28家,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居前十名之内,且我公司产品中生产工艺较复杂的双曲板、扭曲板、畸形板占销售比例呈现增长趋势。

发展进程

2003年8月5日,杨治标与施照萍签署《出资协议书》,双方共同出资318万元设立徐州海德曼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其中,杨治标出资222.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施照萍出资9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03年8月7日,睢宁县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睢仁会验字【2003】第8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年08月06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18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8月8日,徐州市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3242101128)。

2014年10月10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作出决议,同意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中介机构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审计和评估结果,依法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依法继承,并提议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上述事项。

徐州春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10月30日出具了“徐春所检字[2014]第01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754.95万元。

徐州中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4年10月31日出具了“徐中德信评字[2014]第10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66.90万元。

2014年10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754.95万元折合成实收资本1,718万元,其余36.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确定为1,718万元。

2014年11月6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等事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4年11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同日,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4年11月18日,徐州春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徐春所验字[2014]第41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公司各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净资产1,754.95万元中的1718万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1718万股,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32421011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