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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莱特 - Q260078.NQ

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Haidelait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07-08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汽车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海德莱特
股票代码
Q260078.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浦新华
持股比例
47.9418 %
董秘
周彦君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汽车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长元;方亿钱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1181751434723D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3-07-08
法定代表人
浦新华
董事长
浦杰
企业电话
0511-86379883
企业传真
0511-86366600
邮编
企业邮箱
ir@hdlt.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汽车车灯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汽车灯具、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喷涂(经消防验收后方可加工)、真空镀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灯具、汽车配件和模具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项目中涉及审批的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汽车灯具的企业,坐落于美丽富饶的中国名镇—丹阳。

公司通过ISO及QS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ATF16949认证、ISO14001认证、ISO45001认证;被授予“专精特新企业”、“规模企业”、“文明单位”、“科技创新先进单位”、“AAA级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

拥有国内先进的车灯生产线,部分设备达国际先进水平,主要客户有:蔚来、理想、小鹏、戴姆勒奔驰、斯堪尼亚、上汽、一汽、江淮、东风、重汽等国内外大型汽车制造厂家。

海德莱特秉承“团结、拼搏、坦诚、开拓”的企业精神,高扬“科技创新”的旗帜,立志做优质汽车灯具的生产供应商,成为全球生产汽车灯具的知名企业,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进程

2003年6月13日,浦新华与彭卫华签署了《公司章程》,约定由浦新华出资36万元,彭卫华出资24万元,设立海德有限,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3年6月20日,丹阳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丹华会司验字(2003)第16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03年6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向公司账户缴存的实缴出资60万元。

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7月8日核准海德有限设立。

2023年12月10日,海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天衡出具了《江苏海德莱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1-7月个别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3219号)。

经审计,截至2023年7月31日海德有限的净资产值为156,722,967.72元,未分配利润为122,136,742.86元,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023年12月8日,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海德莱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江苏海德莱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312号),截至2023年7月31日,海德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553.43万元,海德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不低于经审计净资产值。

2023年12月10日,海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海德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海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发起人各自在海德有限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同日,各发起人就前述整体变更事宜签订了《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日,公司筹备组向各发起人、董事及监事候选人发出了《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及会议拟审议事项等。

2023年12月25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工作报告》《关于成立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海德有限整体变更为海德莱特相关事宜,并选举浦新华、张莱娣、浦杰、徐才为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杭军、彭成、戴勇斌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范宏伟、王晖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海健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2月25日,天衡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6号),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各股东以上述经审计的海德有限净资产按5.2241:1的比例折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额为3,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未折股的部分净资产126,722,967.7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81751434723D”的《营业执照》。

2024年3月21日,自然人金伟康与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约定金伟康按公司投前8个亿的估值,以每股26.67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1.25万股股份,投资金额为300万元。

同日,金伟康与公司及浦新华、张莱娣、浦杰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应的特殊权利条款,具体内容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乾霨创投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一致。

金伟康于2024年4月1日向公司支付300万元出资款。

2024年4月22日,金伟康与公司、浦新华、张莱娣、浦杰签订《终止协议书》,约定终止前述《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且自始至终视为各方未签署前述协议,并确认金伟康自始至终不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股权代持以及其他特殊利益安排,不存在股权纠纷;同日,公司向金伟康退回前述300万元出资款,金伟康前述增资及退出均未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及退出增资系金伟康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并未实际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且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及争议。

2024年1月25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3,15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7.5万元,由乾霨创投认缴120万元,潘璠认缴37.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增资价格折合26.67元/注册资本。

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4年1月25日,公司与乾霨创投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增资事项、增资价格等进行了约定。

2024年4月9日,公司与潘璠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增资事项、增资价格等进行了约定。

2024年5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43号),经审验确认,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7.5万元,其中乾霨创投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潘璠以货币出资37.5万元。

2024年5月29日,前述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