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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新材 - Q260062.NQ

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TOPTO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13-05-15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高光新材
股票代码
Q260062.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钱超
持股比例
32.3176 %
董秘
陈晓霞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蔡卫华;姜雪姣;孙志辉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1920670825819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13-05-15
法定代表人
钱超
董事长
钱超
企业电话
0511-87278008
企业传真
邮编
企业邮箱
gg-zqb@toptomaterials.com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AMOLED金属掩膜版及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精密清洗、精密制造等综合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AMOLED金属掩膜版及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精密清洗、精密制造等综合技术服务。

公司具备为下游AMOLED显示面板企业提供核心生产工序所需“关键治具和关键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天马微、维信诺、TCL华星、和辉光电、惠科股份、信利国际等下游国内主流显示面板企业,并与LG等国际知名显示面板企业开展合作。

AMOLED作为新一代显示技术,凭借自发光、高对比度、广视角、快速响应等优异特性,近年来在智能手机、平板、笔电、车载显示、可穿戴设备等终端应用市场加速渗透,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已成为高端显示领域的主导力量。

AMOLED显示面板的主流制备工艺为蒸镀法,其核心生产工序为蒸镀工序:在衬底基板前布设金属掩膜版作为遮挡层,使OLED有机材料透过金属掩膜版的开孔精确沉积到基板指定位置。

金属掩膜版和OLED有机材料作为AMOLED显示面板核心生产工序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治具和关键材料”,直接影响AMOLED显示面板的分辨率、生产良率和成像质量。

发展进程

2013年5月15日,何谷峰、钱超签署《南京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章程》,以货币出资设立高光有限。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其中何谷峰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钱超以货币出资25.00万元。

2013年5月15日,高光有限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193000005058的《营业执照》。

2025年11月8日,公证天业出具《审计报告》(苏公W[2025]A1307号),截至2025年5月31日,高光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9,559,896.54元。

2025年11月8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南京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5】第1582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高光有限账面净资产价值为494,899,511.33元。

2025年11月8日,高光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高光有限截至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89,559,896.54元扣除分红20,000,000.00元及专项储备1,558,565.74元后的净资产余额(即368,001,330.80元),按1:0.2174元的比例(为避免歧义,此处为四舍五入后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剩余288,001,330.80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高光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各自在高光有限的出资比例分割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分红20,000,000.00元及专项储备1,558,565.74元后的净资产余额(即368,001,330.80元),并以此抵作股款投入拟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且各股东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25年11月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南京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约定高光有限按照前述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方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公证天业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76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筹)已将截至202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89,559,896.54元扣除分红20,000,000.00元及专项储备1,558,565.74元后的净资产余额折合股份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其中8,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剩余288,001,330.8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暨成立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025年11月21日,高光新材就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920670825819的《营业执照》。

2024年9月27日,高光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1.同意中金佳泰将持有高光有限2.089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603万元)以2,899.9984万元转让给毅达中小贰号;2.同意中金佳泰将持有高光有限2.233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9437万元)以3,099.9623万元转让给毅达玉澄;3.同意中金佳泰将持有高光有限1.440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8346万元)以1,999.9521万元转让给山海成长;4.同意中金佳泰将持有高光有限0.720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173万元)以999.9761万元转让给毅达交子;5.现有股东同意放弃各自对中金佳泰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的优先购买权及任何相关的优先权利。

2024年9月27日,中金佳泰分别与毅达中小贰号、毅达玉澄、山海成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金佳泰将持有的高光有限2.0891%股权转让给毅达中小贰号,转让价款为2,899.9984万元;中金佳泰将持有的高光有限2.2331%股权转让给毅达玉澄,转让价款为3,099.9623万元;中金佳泰将持有的高光有限1.4407%股权转让给山海成长,转让价款为1,999.9521万元。

2024年11月1日,中金佳泰与毅达交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金佳泰将持有的高光有限0.7204%股权转让给毅达交子,转让价款为999.9761万元。

2024年11月15日,高光有限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手续。

2025年12月12日,高光新材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投前估值15.00亿元为定价参考依据、按照18.75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合肥北城发行213.3333万股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增加至8,213.3333万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万元增加至8,213.3333万元;公司享有优先认购权的原有股东,放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026年4月23日,合肥精确与许理浩签署《关于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合肥精确将持有的公司0.1670%股份(对应公司股本为13.7143万股)以300.00万元转让给许理浩。

2026年4月23日,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完成前述股份交割。

2026年4月24日,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完成前述股份交割。

2026年4月23日,合肥精确与安青云签署《关于江苏高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合肥精确将持有的公司0.7792%股份(对应公司股本为64.00万股)以1,400.00万元转让给安青云。

2026年4月24日,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完成前述股份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