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热管理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导热材料、导电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电子材料的研发、设计、加工、销售、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无线网络设备、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技术服务;集成电路板、电子元件及软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8月,总部位于中国苏州望亭镇,毗邻京杭大运河,是一家专业提供热管理方案及相关导热材料的综合性高科技企业。
公司现已通过ISO9001、ISO14001、IATF16949、GB/T29490、QC080000等管理体系认证。
鸿凌达在苏州、东莞、盐城、越南设立了5个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5个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占地面积10万多平米。
在苏州、深圳、盐城、台湾、新加坡、越南、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等处设立办事处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热管理设计、选型及售后服务。
鸿凌达主要产品:人工高功率石墨膜、石墨烯材料、液态金属复合导热材料、导热界面材料、导电材料、屏蔽材料、导热吸波材料、隔热材料、5G射频抗干扰导热材料等。
基于对石墨类产品的深入研究,鸿凌达先后提出了“石墨导热定律”、“热流因子”、“石墨烯纤维取向评价”等工程应用理论,为热管理行业的理论发展及工程实践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在引领行业使用高功率石墨模组替代热管及VC方面做出了表率,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鸿凌达已成为小米、OPPO、vivo、联想、比亚迪、传音、BOE、天马、华星光电、富士康、TP-LINK、致伸科技、三诺科技、AVC、ASUS等一线品牌公司热管理材料的核心供应商;授权专利1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30多项,美国、日本国际发明专利5项;并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科技民营企业、苏州市热管理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荣誉称号。
五个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华东及深圳特区),占地面积70000平米;率先打破石墨应用边界,引领行业使用高功率石墨模组替代热管及VC;率先提出“石墨导热定律”、“热流因子”、“石墨烯纤维取向评价”等理论成果与工程实践,获得终端客户的高度认可;展望未来,鸿凌达将继续以“创新,让生活充满正能量”为使命,秉承“厚德、至诚、专业”的价值观,在为热管理材料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同时,为全体员工的精神和物质福祉而努力奋斗!
2013年7月22日,王雷、丁显恒、刘立伟签署了《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鸿凌达有限章程约定,鸿凌达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由王雷、丁显恒、刘立伟全部认缴。
2013年8月5日,鸿凌达有限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登记[2013]第08050055号),核准公司名称为“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
2013年8月7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鸿凌达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8月7日,苏州仁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仁泰会内验[2013]第238号),验证截至2013年8月7日止,鸿凌达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21年11月2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16Z0101号),确认截至2021年7月31日,鸿凌达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60,619,428.81元。
2021年11月3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1166号),确认截至2021年7月31日,鸿凌达有限账面净资产价值为6,061.94万元,评估价值为12,507.33万元。
2021年11月3日,鸿凌达有限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鸿凌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鸿凌达有限截至202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0,619,428.81元按1:0.3299折为鸿凌达的股本2,000.00万股,计人民币2,0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人民币40,619,428.81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1年11月3日,鸿凌达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同意鸿凌达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认购。
全体发起人同意以经审计的鸿凌达有限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60,619,428.81元折为鸿凌达的股本计人民币2,0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人民币40,619,428.8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11月18日,鸿凌达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议案》等与股份公司设立有关的议案,同时选举出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1年11月1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Z0037号),确认截至2021年11月18日止,鸿凌达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与各自拥有的鸿凌达有限的股权相对应的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0,619,428.81元,根据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1:0.3299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2,000万元,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1年12月8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74722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