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舞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金2612万元,2015年12月正式挂牌新三板,2016年进入三板创新层,是吉林省内首批新三板挂牌的软件企业,2014年至2018年,锐迅股份业绩持续高速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超过40%。
股票简称:锐迅股份,股票代码:835000,拥有全资子公司:吉林省中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锐迅股份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为核心,面向金融、医疗、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易扩展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由传统数据中心向云架构服务转型、由传统业务应用向互联网化数据服务转型。
锐迅股份致力于“成为有影响力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提供商”,以“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善社会和民生”为使命,持续的创造客户价值、成就企业的社会价值和员工的个人价值。
锐迅股份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软件CMMI3级认证、计算机系统集成、涉密系统集成、安防、双软企业认证等资质,累计软件著作权60项,专利6项。
锐迅股份以“积极、主动、开放、负责”的企业文化为依托,以创造价值为己任,期待与你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43,362.45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2.32%;营业成本47,713,129.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0.42%;净利润-4,333,445.46元,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507,829.29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7.86%;公司总资产157,575,131.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9%;净资产84,890,290.2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58%。
以上数据表明公司财务状况较去年同期有了一定幅度的下滑,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转型所致,公司的主营业务从系统集成向软件开发转型,新增大量研发人员,致使收入降低、成本提高,导致公司收入、利润下滑。
锐迅有限由北京锐迅和刘英雷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北京锐迅认缴出资190万 元,首期缴纳出资40万元;刘英雷认缴出资10万元,首期缴纳出资0元。
剩余 注册资本于公司成立两年内缴足。
2012年6月28日,吉林超然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吉超然 验字【2012】第720号)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2年6月29日,锐迅有限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6月27日,锐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 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其中北京锐迅认缴新增出资410万元;高冠男认缴新 增出资180万元;刘英雷认缴新增出资90万元,各方均为货币出资。
根据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北京锐迅认缴出资600万元,刘英雷认缴出资100万元,高 冠男认缴出资300万元,货币出资期限至2044年12月31日。
2014年7月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4年12月29日,吉林华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吉华 信验报字【2014】第155号)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截至2014年12月 26日止,锐迅有限已收到北京锐迅、高冠男、刘英雷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 币92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实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5年4月25日,锐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15年4月30 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5月20日,瑞华所出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22030008号), 截至2015年4月30日,锐迅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821,124.58元。
2015年5 月25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 字【2015】第1027号),根据该评估报告,锐迅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7,002,744.38元。
2015年5月26日,高冠男、北京锐迅、长春云智、彭程、谢京山与冯硕签 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根据瑞华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22030008号),以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 净资产21,821,124.58元为基准,折股为18,000,000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5月25日,瑞华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22030003 号)。
验证截至2015年5月25日,锐迅股份(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 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均系以锐迅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的 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 为资本公积。
2015年5月26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