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车载LNG供气系统、船用LNG燃料供气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是国内突出的、专注于车载LNG供气系统、罐式集装箱、氢气瓶等能源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4月29日成功登陆深圳创业板资本市场,股票简称:致远新能,股票代码300985。
公司的主要产品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广泛地应用于中重型卡车、环卫车辆、城市公交车等商用车。
公司客户覆盖国内主要大型汽车企业和工程机械企业,主要包括:一汽解放、一汽青岛、东风汽车、中国重汽、上汽红岩、大运汽车、陕汽商用、北汽福田。
曾多次荣获“优秀供应商”、“战略供应商”等荣誉称号。
产品得到整车厂和终端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拥有先进的全自动智能化、柔性化LNG气瓶生产线,生产效率国内拔尖,致远新能以前卫的技术、良好的品质、完善的服务、精益的成本和规范的管理,打造了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LNG供气系统模块产品的智能化工厂。
2018年-2020年公司连续三年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领先,2020年公司市场占有率高达30.5%。
在车载LNG供气系统行业中确立了竞争力的市场地位,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研发实力雄厚、生产规模庞大的车载LNG供气系统制造领军企业。
(一)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致力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两大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金属制品业(C33)。
主营产品有车载LNG供气系统、LNG动力船燃料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产品加工与销售。
其中,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重型卡车、工程车等商用车领域;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主要应用于内河船舶、海洋船舶领域;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是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锂离子电池的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
(二)所属主要行业及行业发展情况1.车载LNG供气系统行业发展情况(1)金属压力容器行业公司主要从事车载LNG供气系统等特种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LNG气瓶是一种替代汽车油箱,用以盛装、贮存、供给燃料(LNG)的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是LNG汽车燃料系统的核心装备。
LNG气瓶生产遵循国家许可证管理制度,设计、制造,企业必须申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进行生产,因此,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内各企业面向市场实行自主经营,政策职能部门实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车载LNG供气系统其功能相当于柴油油箱,主要应用于重型卡车、工程车等商用车领域,LNG作为清洁能源能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低碳清洁能源产业。
因此,商用车行业、能源和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规划和政策也会对公司的产品产生影响。
(2)中国天然气重卡行业发展情况天然气重卡是中国商用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然气重卡是指使用液化天然气(LNG)作为燃料源的重型商用车辆,主要用于长途货运、物流运输等重型作业,同时通过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相较于传统的柴油重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环境污染,减少尾气排放,特别是减少一氧化碳、硫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现代环保要求。
2025年天然气重卡行业发展情况呈现了“政策支持、经济性优势、技术赋能”良性互动格局,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
(2.1)政策驱动影响力显著增强。
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将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载货卡车、城际载客汽车、公交车等运输车辆纳为优先类。
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首次将天然气重卡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时,地方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地方政府如山西、内蒙古等地也推出路权优先、加气站建设补贴等配套支持,为天然气重卡推广提供了有利的区域环境。
(2.2)在运价低迷环境下,天然气重卡的低运营成本优势凸显。
LNG价格直接影响到天然气重卡的用车成本,天然气重卡的经济性优势直接取决于LNG与柴油的价格比,油气价格差影响天然气重卡行业发展。
2025年上半年油气价格差波动幅度有所收窄,国内天然气供需趋于稳定,在运价低迷、车多货少的市场环境下,物流行业利润普遍承压,天然气重卡的低运营成本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2025年天然气重卡技术发展呈现出“动力强化、智能深化、环保优化”发展趋势。
大马力燃气发动机技术突破。
2025年大马力燃气发动机的技术突破成为推动行业发展关键动力,主流重卡企业纷纷推出了600马力以上的高端车型,一汽解放新JH6LNG牵引车搭载660马力CA6SX1燃气发动机;中国重汽汕德卡C9H配备750马力潍柴WP16N发动机;陕汽重卡S6000搭载630马力WP15NG发动机;福田欧曼银河7燃气重卡最大功率达630马力,并计划提升至700马力。
这些大马力机型不仅满足了山区、高原等复杂路况的动力需求,还通过优化燃烧效率进一步降低了气耗,形成了动力性与经济性的双重优势。
大马力、高效能机型成为市场新宠,为行业未来发展注入了持续动力。
超大容积气瓶技术、轻量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解决了续航里程痛点,并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2025年主流车型普遍配备1500L大容积气瓶,进一步提升了车辆续驶里程和经济性。
这些技术进步有效缓解了用户的里程焦虑,扩大了天然气重卡的应用场景。
轻量化技术的应用,新一代LNG供气系统在保证安全性的同时减轻了自重,直接影响终端用户的实际效益能力。
智能化技术应用,这些技术进步不断强化着天然气重卡的经济性。
(2.4)加气站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LNG加气站网络已形成相当规模,特别是北方LNG加气站网络已相当完善,南方虽仍有欠缺但主干线覆盖充分。
基础设施完善优势是天然气重卡相对于新能源重卡的重要竞争力,而新能源重卡充电桩及换电站布局尚在发展初期。
加气站基础设施的完善对天然气重卡在长途运输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有利保障。
(2.5)天然气重卡行业面临挑战。
2025年上半年重卡整体市场累计同比增长只有6%,但从细分市场来看,因置换补贴政策向新能源重卡倾斜,新能源重卡同比增幅较高,2025年3月以后电动重卡销量一直高速增长,呈现逐月走高、屡次创下史上同期最高纪录的态势,一定程度上“蚕食”了燃气重卡市场。
尽管天然气重卡面临新能源重卡的快速崛起和多方面挑战,但凭借政策回暖、显著的经济性优势、技术持续突破和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天然气重卡仍在重卡市场中保持重要战略地位,特别是在长途干线物流领域。
未来,随着政策持续赋能、技术不断进步及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天然气重卡有望持续上量,进一步巩固其在重卡市场的战略地位。
行业将朝着高端化、场景化、低碳化方向演进,差异化战略和全价值链竞争力将成为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同时,其与燃油车、新能源重卡之间的市场份额争夺将更为激烈,各大重卡企业之间的角逐也将趋向白热化。
2.LNG动力船燃料系统和低温储罐行业发展情况2025年国内LNG动力船燃料系统行业在政策驱动下,内河新建船舶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成为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领域。
2.1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协同发力,为绿色航运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内河航运业因其在物流运输体系中的关键地位,以及传统航运模式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绿色转型的重点领域。
2024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重点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等一系列扶持政策;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到,在交通运输领域,针对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将依据不同船舶类型,按照1000—2200元/总吨的标准予以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资金杠杆,加速内河航运业的绿色升级,减少碳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助力我国交通运输领域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
山东省为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对京杭运河山东段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2025年4月1日起,对通过京杭运河山东段船闸的新能源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新能源船舶的运营成本。
安徽省实施LNG动力船舶免费过闸政策(2025—2027年),直接降低运营成本,刺激行业需求。
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协同发力,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为内河航运绿色转型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2技术驱动与产业链协同。
双燃料发动机、薄膜型液舱(如沪东中华专利)及智能系统商业化应用,降低LNG船舶的运营成本。
中国形成从低温材料、储罐系统到动力装置的完整供应链,LNG加注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
2025年LNG动力船燃料系统行业处于政策红利释放期与技术升级窗口期,长期看,LNG作为过渡能源的定位将支撑行业持续增长,但需为更长期的能源转型做好准备。
2.3LNG低温储罐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2025年LNG低温储罐行业发展受政策推动、能源转型需求影响,LNG储罐的需求量显著增加。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
2025年4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加快突破绿色燃料生产技术瓶颈,逐步提高绿色燃料制备效率。
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等供给能力。
近几年LNG重卡数量的增长也增加了对LNG加气站、LNG液化工厂等基础设施的需求,LNG低温储罐市场景气度也随之提高。
在政策支持、技术突破及市场需求驱动影响下,LNG低温储罐行业正向高效、安全、多元方向发展,未来在能源转型中将持续扮演重要角色。
3.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发展情况3.1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缓慢提升态势,负极材料行业仍处于产能结构性过剩状态。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2025上半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7%。
从细分产品结构看,2025上半年人造石墨出货量为117万吨,同比增长47%,占负极材料总出货量比达91%;天然石墨出货量10.6万吨,同比下降23%;其他占比提升0.2%,主要系硅基负极发展带动。
在价格方面,2025上半年负极用焦价格环比上涨超40%,第二季度价格开始下滑,但对负极价格推动影响较小。
在产能方面,负极行业与磷酸铁锂以及电池行业相同,均处于产能结构性过剩状态,TOP5企业产能利用率超70%,部分企业甚至接近满产,而中小企业则缺少订单,多沦为代加工厂或停工停产。
GGII预计头部负极企业在2025下半年至2026年的“新增产能”将主要依赖中小企业代加工+自身扩产(主要集中在海外或西部基地),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缓慢提升态势。
(数据来源:GGII)3.2资源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洗牌进程明显加快。
2025年锂电池出货量的快速增长主要受新能源汽车普及、储能需求爆发和政策支持三大因素驱动,这种增长态势直接传导至上游负极材料行业,2025年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格局呈现显著的两极分化态势,资源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洗牌进程明显加快。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7月17日数据,在产能方面,当前行业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走势,头部企业能够实现70%以上产能利用率,而尾部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20%。
考虑有效产能,无论是电池企业还是材料企业,下半年各头部企业的产能率将均维持在高位(产能利用率75%-95%)。
根据行业观察,许多中小企业因无法承受成本压力和技术门槛而逐渐退出市场,头部企业在规模、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凸显。
中金公司分析指出,2025年至2026年,负极落后产能有望逐步退出,供给端扩张放缓,行业供应格局将持续改善,这种趋势将使得具备综合优势的龙头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定价权。
资源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洗牌进程明显加快。
鑫椤资讯预测,未来2-3年内小型石墨化代工企业将遭遇洗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3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走势呈现出阶段企稳,但第二季度加工费下行的趋势,加工企业利润承压。
供需格局变化是驱动石墨化加工费下行的核心力量,2025年锂电池出货量的快速增长,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进入相对平稳阶段,2025年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开工率呈现一定程度的回升,但头部企业负极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负极材料石墨化委外加工需求增长幅度有限,同时供应端负极材料石墨化外协产能过剩的压力持续存在,抑制了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的上行空间。
并且,石墨化加工企业受制于高价电力成本和产能过剩压力,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
4.氢燃料供气系统业务领域4.1中国的氢能产业正从试点探索逐步进入有序破局的新阶段。
2024年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中国的氢能产业正从试点探索逐步进入有序破局的新阶段。
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氢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现状。
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达3650万吨,居全球首位。
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2.4万辆,加氢站超540座,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推广量占比经计算约62.5%。
技术方面,5兆瓦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测试平台等6项装备入选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录。
政策层面,氢能被纳入《能源法》并列为前沿产业,全年发布560余项专项政策。
2025年将推进氢能电力市场参与、全国氢能信息平台建设及输氢管道试点。
展望2025年,中国将持续推动氢能产业政策接续发力,积极落实氢能纳入能源管理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氢能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促进“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完善氢能产业生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为“十五五”时期氢能产业提质提速奠定坚实基础。
4.2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协同发力,全面助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研究报告(2025)》提出的建议,包括延续政策、强化技术、加速基建等,全面助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从政策上支持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力。
2025年国家通过“补贴购车+建设加氢站+制定氢能战略”的组合拳,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2021-2035)”明确,到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5万辆,建成加氢站1000座,2030年形成完备氢能产业体系。
2024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三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统筹推进“区对区”氢能物流干线和沿线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技术、产品迭代开发应用。
2025年3月,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大兴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大兴作为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城市群成员协作联动,加快推进氢能车辆推广应用和高效运营,打造京津冀零排放低碳货运试点示范走廊。
2025年6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提出提速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
发挥氢能在中重型、中远途车辆上的应用优势,加快扩大氢能客车、货车、专用车市场应用空间。
2024-2025年上半年,山东省、吉林省、四川省、内蒙古包头市、河南省、辽宁省等多个省市先后发布对于氢能车辆可免收本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政策。
4.3燃料电池技术取得显著突破,燃料电池效率提升,续航与补能优势凸显。
氢能源汽车的核心是燃料电池系统,其效率、寿命与成本直接影响车辆性能。
2025年,燃料电池技术取得显著突破,电堆功率密度、低温启动能力与氢气循环效率大幅提升,氢能源汽车的续航、补能速度与可靠性已接近或超越传统燃油车,成为其商业化推广的关键支撑。
2025年,氢能源汽车在商用车领域(尤其是重卡、公交)的需求加速释放,其“零排放+长续航+快速补能”的优势契合港口、矿山、物流园区等封闭场景的运营需求;2025年,港口、矿山、钢铁厂等封闭场景已大规模应用氢能源重卡。
氢能源车已具备“政策支持、技术可用、商用车先行、产业链协同”的商业化基础。
未来,随着绿氢成本下降、液氢储运普及与加氢站网络完善,氢能源汽车有望从“区域示范”走向“全国推广”,成为交通领域“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车载LNG供气系统、车用贮气筒、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低温储罐、撬装设备、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及其副产品石墨化增碳剂。
(四)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1.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的业务模式公司一直从事车载LNG供气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取以销定产、直销为主的经营方式,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经营模式成熟、稳定。
(1)研发模式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完整的自主研发体系,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发的能力。
研发模式主要有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两大类,技术部负责。
通过了解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新产品开发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新产品储备及技术储备,坚持“应用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策略,确保技术不断迭代升级,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产品竞争力。
(2)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阀件、框架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控制制度。
采购控制具体包括: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和调查、供应商管理、签订采购合同;公司物流部负责生产物料需求计划下达及物料管理工作;公司质量部负责样件、首批产品的检验、批量物料的到货检验、签订质量协议、质量问题反馈并参与供应商的评定;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签订技术协议,首件、首批产品的试装验证并参与供应商的评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评价制度。
采购部按要求寻找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公司要求提交首批样件认可后由采购部、技术部、质保工程师对供应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加入合格供应商清单。
采购部每月对供应商交付情况、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运费等项目进行业绩监控,每个年度对合格供应商从产品质量、供货速度、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表现进行持续考核。
采购模式满足公司定制化、批量化生产的需要,为公司产品的高品质和可靠性奠定了基础,有效地控制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且提高了采购效率。
(3)生产模式在生产方面,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与库存管理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积极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基础上,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和产品供应的稳定性。
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由生产部根据客户的月度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由销售部组织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各部门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从技术要求、交付时间、物料采购、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订单的可行性讨论,最终形成生产方案及月度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
根据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对生产资源进行合理安排、组织生产活动;技术部、工艺部根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的研发和升级,确保产品符合客户需求,并为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人事部、行政部根据生产计划为生产做好人员配备等保障;采购部、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保障高质量的原材料的及时供应;质量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核发合格证、确保产品合格出厂;最后,由销售部进行营销和售后维护,并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生产部、技术部,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生产制造环节,公司生产部依据产品特性、工序差异以及工艺要求等不同标准,编制了多项作业规范文件。
通过施行内部精细化管理模式,生产部联合工艺部,凭借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持续开展生产工艺与流程优化,在保证交货期的同时,满足客户对技术指标、工艺、质量等方面的需求。
(4)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主要客户为国内主要大型商用车制造企业,主要客户有一汽解放(长春)、一汽解放青岛、一汽解放成都、济南重卡、济南商用车、济宁商用车、东风商用车、陕重汽、福田戴姆勒等国内主要大型商用车制造企业。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销售体系。
公司当前已进入到下游重点整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进入下游大型汽车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需经过提供技术、生产方案,与整车厂共同研究探讨方案可行性、整车厂内部初审、实际考察等准入程序,周期较长,一旦获得客户认可,被纳入其供应商体系,客户将不会轻易更换,稳定性强。
公司主要通过客户下发的专有供应商代码登录该客户采购管理平台,并获取客户于平台上下达的生产计划及采购订单。
在新产品上线的初始阶段,客户首先下达小批量样件试制订单,在装车运行合格后,客户逐步加大采购量,最终达到量产,进入稳定供货阶段。
2.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产品的业务模式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的主营业务为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低温储罐等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
因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产品具有特种设备和船舶配套的双重属性,其业务模式需结合船用法规、船东需求及产业链特点开展设计、生产、销售。
公司销售人员根据准确的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技术部、工程服务部进行初步识别,识别后将信息输入技术部设计,由技术部导入公司各部门展开工作。
(1)采购模式苏州致邦主要涉及材料为钢板、阀件、锻件、管材、型材,已有较为稳定的合格供应商。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采购部根据采购需求(产品、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通过合格供应商名录收取合格供方,如合格供应商名录未列入,需要开发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准入时,首先对供应商资质审查、现场或线上对供方生产过程、设备、体系进行审核,综合评估成本、质量、交付能力、服务、合规性等条件。
采购部根据供方企业资质、产能、价格、地理位置等筛选备选供应商名单。
在合同签订方面,明确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保密协议、廉洁协议。
有采购需求时,发出询价,收集报价,通过议标选择较为合适供货商。
每年度对供应商评价,公司会对质量指标、交付指标、成本指标、服务指标等进行评价打分,如果打分低于标准值,将采取退出机制。
(2)生产模式苏州致邦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式和预投式两种模式。
根据客户所订购的产品(规格、型号、规范要求)信息,公司销售部开始组织订单评审,评审通过后输入给生产部进行排产。
大部分产品属于高度定制化,根据客户工艺条件(压力、温度、介质等)单独设计、图纸送审、生产工艺等方面均有适当的差异。
如果产品为常用且通用性较强类,公司将会采取部分预投制,建立一定量的库存,来保障产品的交付周期。
在生产前公司必须取得制造许可,并通过第三方监检(特检院、船级社),全过程文件追溯性(材料质保书、焊接工艺评定、理化实验、无损检测)。
(3)销售模式苏州致邦销售人员根据准确的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技术部、工程服务部进行初步识别,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模式,将产品需求输入技术部,由技术部导入公司各部门展开工作。
LNG动力船燃料系统销售模式兼具特种设备和船舶配套的双重属性,需结合船用法规、船东需求及产业链特点设计销售策略。
目前苏州致邦有两种销售模式,一是与船厂签约,船舶设计阶段集成LNG燃料供气系统,与船厂签订技术协议,参与前端布置设计;二是与船东签约,苏州致邦提供罐+供气系统方案,由船东主导在船舶上布置我公司产品。
主要销售类型有单罐、罐+冷箱、罐+冷箱+全系统安装、罐+冷箱+半系统安装等组合模式。
低温储罐产品销售模式为销售人员积极参与客户的招投标会议,严格履行客户招投标流程及标准参与投标,中标后按订单要求组织生产。
3.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产品的业务模式昊安新能源公司的经营模式为接受客户委托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按吨数收取加工费。
公司与委托客户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根据客户委托物料的理化指标制定加工计划及工艺方案。
技术工艺部根据物料批号或质量要求做好装炉图,同时结合变压器及石墨化炉参数,综合考虑物料特性指标及石墨化起始炉阻、各阶段上升功率指标等,研究制定送电曲线并进行过程跟踪控制,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煅后石油焦原料、石墨坩埚、电力等。
煅后石油焦是主要的辅助材料,石墨坩埚是主要的生产容器,在生产过程中用量较大,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预排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煅后石油焦和石墨坩埚的需求量,根据供货周期,提前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计划,并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根据生产计划,供应商按期进行交付,保证生产需要。
电力是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能源消耗,需求量大,且要求稳定供应,公司与所在地供电局签订供电协议,执行统一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结合自身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一旦制定,公司各部门均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组织协调各项资源,确保生产计划按期、保质完成。
石墨化增碳剂是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附属产品,其生产随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而进行,公司不会单独制定具体的石墨化增碳剂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产品主要客户为负极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公司主要通过技术交流会、老客户推荐介绍及主动拜访进行市场开发。
在达成合作意向后,客户一般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试生产,试生产产品经过客户验证认可后,实现批量生产,建立稳定供货关系。
(五)市场地位1.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建成车载LNG供气系统的智能化工厂,依托先进的技术、精准的成本控制、规范的管理、卓越的产品质量、高效的交付能力及专业的客户服务,公司已形成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公司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领先,在车载LNG供气系统行业中确立了极具竞争力的市场地位,是国内研发实力雄厚、生产规模庞大的车载LNG供气系统制造领军企业。
2.LNG动力船燃料系统等产品行业地位在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领域,苏州致邦具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专业水平,具备独立承接内河船舶LNG动力全系统集成业务能力。
目前,国内内河LNG动力船燃料系统成熟配套企业有5-8家企业,业内比较认可的企业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在LNG等低温液体储罐和罐式集装箱业务领域,苏州致邦通过年度供应商招标和供应商评审的形式,经历了业绩考核、资格评审、企业考察等严格筛选流程,已成功入选了中海油、中石化、新奥集团、华润燃气、协鑫集团等集团客户供应商名录,且与厚普股份、重庆耐德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联系并开展业务合作。
目前苏州致邦的产品市场影响力以及产品服务口碑处于同行业前列。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2025年,公司牢牢把握LNG重卡市场机遇,继续扎实做好主业。
以“谋增长、提能力、创一流”为工作方向,深耕核心业务,大力拓展市场,加快技术创新,强化精益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品牌影响力,稳定行业领军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52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如下:1.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坚定聚焦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但受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销量较2024年同期下滑、市场需求和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主营产品车载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1.1报告期内,重卡终端市场销量同比2024年上半年有所上升。
2025年重卡市场整体呈现上升趋势,销量持续增长。
2025年,随着国内经济逐步复苏、物流需求增长带动了重卡整体市场回暖。
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对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和更新实施差别化补贴。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重卡新车购置需求的促进作用是重卡市场“四连涨”的重要原因。
2025年1-6月,重卡市场累计销售53.92万辆,比上年同期的50.45万辆增长约7%,净增长约3.5万辆。
然而,天然气重卡的销量增长并未受到政策的显著提振,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销量较2024年同期出现下滑趋势。
2025年1—6月,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累计销售9.15万辆,同比下降16%,较2024年同期减少1.73万辆。
2025年上半年天然气重卡渗透率降至25.8%,较2024年同期的36.14%显著下滑。
2025年3月,国家明确了燃气重卡可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但由于各地对燃气重卡具体补贴政策没有及时发布,部分省份到了6月才出台具体补贴政策,导致部分用户一直在等待政策落地,影响了3月、4月、5月和6月燃气重卡销量。
同时,3月以后我国电动重卡销量一直高速增长,呈现逐月走高、屡次创下史上同期最高纪录的态势,一定程度上“蚕食”了燃气重卡市场。
并且,2024年二季度LNG重卡销量基数较高,导致天然气重卡终端市场销量较2024年同期增量空间有限。
1.2报告期内,液化天然气价格持续稳定。
2025年全年天然气供货量充足,供需平衡;气价平稳,波动不大。
2025年以来天然气价格比较平稳,1月、2月平均气价在4400元/吨上下,3月和4月气价有所上涨,接近4600元/吨,接着气价又下降,5月和6月平均气价均低于4500元/吨。
但由于近期柴油价格比LNG降幅更大,2025年1—5月柴油价格呈下行走势,降幅10.2%,而2—5月车用LNG价格呈上升趋势,增幅6.8%,导致气/油比价持续攀升,2—5月天然气重卡使用经济优势减弱10.3%,油气差价收窄,天然气重卡经济优势明显减弱。
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运输市场低迷,货运需求不足,公路运输运价大幅下滑,公路货运市场“车多货少”的矛盾突出,重卡车辆营运的盈利空间不断压缩,车辆使用率和购车意愿下降。
2025年上半年,物流市场运输需求较为低迷,运力充裕之下,普货物流运价连连下跌。
运费已由年初的0.6~0.7元/吨/公里降至0.4~0.5元/吨/公里,1—5月天然气重卡平均单车运营里程持续下滑。
在运价和运营里程均下滑的趋势下,天然气重卡运营盈利性变差,客户对天然气重卡的购车意愿降低。
综上所述,受2024年二季度LNG重卡销量基数较高、新能源重卡竞争、油气价差收窄、运价低迷等因素影响,导致天然气重卡销量增长放缓,短期内天然气重卡面临一定的压力。
但从长远来看,天然气重卡技术不断进步,天然气重卡在续航里程和动力性能方面持续改进,其在特定应用场景中仍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以旧换新”政策将天然气重卡纳入补贴范围,不仅可促进天然气重卡的更新换代,也将有助于维持市场的活跃度。
1.3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坚定聚焦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1)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坚定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主营业务市场占有率。
公司凭借在LNG重卡行业的多年深耕积累,坚持研发攻关和市场拓展相结合,主营业务车载LNG供气系统业务稳步发展,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以塑造致远品牌为使命,以市场及客户为中心,强化主动营销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主营业务市场占有率。
一方面,结合“一个根本不变、两个稳中有升、两个重点突破、N个维护管控”,重点推进产品+服务,深度响应客户需求,保障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
另一方面,继续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营销市场策略,继续完善质量保证和服务质量,高效解决售后问题,走访客户和终端用户,开展大客户合作和营销活动,确保现有市场份额维持不变并争取小幅提升,巩固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的市场地位。
(2)提质增效。
以“新”引领,以“质”行远,进一步优化产销研一体化工作流程,提高研发效率;提高新上工艺装备的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创新力。
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推出1500L超大容积气瓶、轻量化双层产品和智能化产品,持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通过加大产品轻量化、大容积、长续航、高真空度保持等项目开发,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通过新材料应用和实用性应用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大大提高生产效率。
持续的技术突破形成了“技术突破-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正向循环,提升了企业行业竞争力。
持续降本增效。
2025年公司继续在产品研发创新降本、精益改善、信息化等多方位持续推进成本管理工作。
通过深化企业智能制造升级(涵盖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实施精益化管理,有效降低营业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能;通过增强全员成本意识,强化成本控制,多措并举推进降本增效,严控人、机、料、法、环各环节成本费用支出,持续推动公司业绩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2024长春行业百强纳税企业”“吉致吉品证书”“国家级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
夯实内控管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水平。
通过对业务流程梳理,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的内部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控、三会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3)因受市场需求和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主营产品车载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低温储罐业务和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收入同比2024年上半年大幅增长,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在低温储罐业务领域,苏州致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
苏州致邦通过年度供应商招标和供应商评审的形式,经历了业绩考核、资格评审、企业考察等严格筛选流程,已成功入选了中海油,中石化、新奥集团、华润燃气、协鑫集团等集团客户供应商名录,且与厚普股份、重庆耐德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联系并开展业务合作。
报告期苏州致邦主动参与了工业气体展会,扩大了苏州致邦的知名度,开发了新客户并积极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新增客户对低温储罐业务销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并对苏州致邦的行业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
(2)在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领域,苏州致邦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
报告期内,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协同发力,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新建内河LNG动力船的补贴细则极大地调动了这一类型船舶的建造积极性,为内河航运绿色转型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内河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市场需求快速上涨。
苏州致邦牢牢把握LNG动力船燃料系统市场需求迅速增长的契机,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在长江沿线主要船舶建造地区,设立销售服务点,增加销售团队骨干力量,多渠道参与市场推广;同时,技术研发团队快速开发多类型LNG动力船燃料系统,并第一时间通过产品审图审核,最大限度地满足大多数船型需求。
苏州致邦凭借其多年的市场布局、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广泛的用户积累和优质的产品质量,积极主动地抢抓了市场机遇,LNG动力船燃料系统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
3.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昊安新能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开工率呈现一定程度的回升。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走势呈现出阶段企稳但第二季度加工费下行的趋势,加工企业利润承压。
2025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购车补贴、税收优惠、路权特权、积分政策等,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这种增长态势直接传导至上游负极材料行业,负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缓慢提升态势,但负极材料行业自身以及下游终端市场仍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主要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价格较低,行业整体利润率持续收窄,市场“两极分化”格局明显,同时,行业整体仍处于产能结构性过剩状态,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进入相对平稳阶段但第二季度加工费下行的趋势。
但因头部企业负极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负极材料石墨化外协产能过剩的压力持续存在,抑制了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的上行空间。
报告期内,昊安新能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开工率呈现一定程度的回升,生产过程以稳步生产、提升质量为前提,工艺送电等方面遵循保守性原则,工艺送电单耗非最优模式;虽报告期内的资产折旧费摊销有所降低,但仍未呈现利润空间。
并且,因石墨化是高能耗工艺,电力成本构成了石墨化加工的刚性支出,电费占石墨化成本的60%以上,石墨化加工企业受制于高价电力成本压力和产能过剩压力,企业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
致远有限成立于2014年3月,由长春汇锋、中正化工、陆燕荣3名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根据致远有限成立时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长春汇锋、中正化工、陆燕荣分别认缴1,400.00万元、520.00万元和80.00万元。
2014年3月14日,致远有限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220104000104048。
2014年5月23日,吉林省宏远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吉宏验字[2014]第08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5月23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9年11月20日,致远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致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持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同比例认购,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0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684号),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8,232.75万元,按1:0.5485的比例折为10,000.00万股。
2019年11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60号),经审验,以致远有限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股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余8,23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18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向致远装备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4092310144W的《营业执照》。
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股东中正化工将其持有的6.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0.00万元,实缴520.00万元)转让给长春汇锋。
中正化工与长春汇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390.00万元。
2017年8月8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8,010.00万元。
其中增加的注册资本部分,由股东长春汇锋认缴出资9.00万元,陆燕荣认缴出资1.00万元。
2017年8月28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致远有限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092310144W)。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股东陆燕荣将其持有的1.0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00万元,实缴16.00万元)转让给长春汇锋。
同日,陆燕荣与长春汇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总价为16.00万元。
2017年12月21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致远有限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092310144W)。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持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同比例认购,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0月20日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684号),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8,232.75万元,按1:0.5485的比例折为10,000.00万股。
2019年11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60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30日,致远有限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10.00万元,以致远有限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股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余8,23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18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向致远装备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09231014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