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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顺业 - 834840.NQ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12-18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Raohe County Zhongshu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成立日期
2012-10-19
注册地
黑龙江
所在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摘牌顺业
股票代码
834840.NQ
上市日期
2015-12-18
大股东
林洪飞
持股比例
52 %
董秘
苏忠菊
董秘电话
024-57674568
所在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箫、黄清
律师事务所
辽宁煤都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230500052885488C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黑龙江
成立日期
2012-10-19
法定代表人
苏忠菊
董事长
苏忠菊
企业电话
0469-2663332,024-57674568
企业传真
0469-2663332
邮编
113000
企业邮箱
zhongshunnongye@outlook.com
办公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上河郡南门33-3门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有机水稻合作种植与销售、有机大米加工与销售,粮食有机水稻合作种植与销售、有机大米加工与销售,粮食。

经营范围:小麦、水稻、玉米、杂粮收购;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止),谷物、豆类及薯类种植、批发,有机肥料制造,农业土地开发,谷物仓储;谷物磨制;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浏览景区管理;旅游咨询服务;导游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

2015年12月18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总投资35800万元,是集有机水稻种植、仓储、加工、销售,生物科技及物流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坐落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优越的生态环境生产出优质的有机绿色产品。

公司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农场种植基地10万亩,建有钢板平房储粮仓库11栋,仓储能力30万吨。

配置进口佐竹设备的大米加工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大米5万余吨。

2016年1月我公司大米通过了绿色食品的检测认证,“中顺净水”有机大米2016年至2018年连续被黑龙江省食品流通商会认定为龙江特产食品。

2014至2018年连续五年取得了有机水稻种植及加工的有机认证证书。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成为首个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黑龙江饶河)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

2016年公司获得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2017年被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017年荣获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大赛三等奖。

我们公司的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2018年公司被黑龙江省工信委认定为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成为大米加工行业首家获得此殊荣的企业。

2018年黑龙江省诚信创新示范单位。

2018年龙江十大最具创新力民营企业,2018年成为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单位。

2018年公司年收入2100万元,净利润119万元,上缴各项税费107万元。

2018年在中国联通公司的扶持下,公司的“中顺净水”牌大米销往全国各地,远到青海、西藏、云南、四川等地,截止2018年12月末,通过饶河东方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及公司自己对接的联通公司发往全国各地联通的大米700余吨。

公司作为当地的龙头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拿出销售额的1%作为扶贫基金,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市场,发挥龙头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以及开展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经营模式带动饶河周边的合作社一起发展绿色有机产业。

已经打造完成了万亩有机水稻基地,将于2019年完成绿色水稻基地的建设。

充分利用饶河当地资源优势,致力于建设高效粮食加工和优质粮食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业,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有机、绿色水稻种植区,推动全县绿色有机特色农副产品数字化(智能)加工体系加快完成。

2019年将在科技研发和精深加工方面不断投入,使企业向着多元化发展,并将继续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

感恩政府的帮助与扶持,为回馈社会,在今后的公司经营过程中为脱贫攻坚工作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为饶河县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公司以构建“中国黑土地有机绿色安全大米产品体系”为目标,全力打造中国有机绿色安全大米产品体系。

公司目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土壤改良,恢复土地原生态结构,前期要求高投入,后期产品成型回报也会很高。

未来三年公司主要发展目标是成为黑土地有机绿色安全农业产品标准化的一流企业。

1、加强种植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

公司粮食种植业务主要是通过“公司+专业种植+专业监理”模式实现的。

聘请有着丰富种植经验的农民进行种植,聘请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种植的全程监督、田间管理、可追溯数据的采集。

2、提高公司市场销售能力,加强建设销售网络。

公司一方面将扩大国内市场的渠道覆盖面,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加强公司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快完善国内直销渠道的建设。

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安全食品身份证制度,真正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性,让全国消费者吃到真正安全放心的优质绿色产品。

该技术的运用可有效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同时保证好的产品能卖出好的价格。

3、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加强招聘工作,为公司引入优质人才,提高公司的副产品的深加工研发能力和销售能力;加强公司精细化管理,通过高效的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为员工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加强公司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的打造。

公司将通过展会、网络、媒体、公益事业等平台持续提高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持续提高大米产品的品质,大力加强客户售后服务能力,切实满足客户的有机、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需求,全面提高中顺净水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丰富公司产品的品种,通过种植过程中更严格的管理,开发有机糙米、宝宝米系列产品,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提高获利能力。

6、2018年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自行种植的安全可追溯大米及其它中高端有机大米以及宝宝米系列产品,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公司的获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让公司产品在中、高端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二)行业情况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各类食物的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禽、牛、羊肉的消费比重将继续提高;水产品和奶类的消费量继续增长;这些都间接增加粮食的消费量。

根据国研网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人口将增长至15亿,粮食总体需求为6亿吨/年,人均粮食消费量约395公斤/年。

随着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的需求将呈现刚性增长,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

人们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后,绿色、健康、无公害、原生态成为人们对饮食品位与餐桌时尚的新境界追求。

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处于从温饱向小康发展的过程,在这个阶段,绝大部分居民的大米年均消费量基本保持不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大米的消费逐步向优质化、绿色化、有机化方向发展。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2月5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指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

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

为顺应外部市场环境的需求,公司自2016年起打造安全可追溯的水稻种植基地,实现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以“安全、有标准、可追溯”为水稻种植、生产的核心,充分保证大米的品质和安全性。

契合市场对品牌大米的需求,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也有了非常大的提升。

随着公司与更多电商的洽谈和合作,公司的销售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高品质大米将更加直接地走向全国消费者的餐桌,公司的业务发展前景广阔。

综上所述,政府政策支持及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给有机农业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希望,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了良好契机。

发展进程

中顺农业的前身为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 司”),由自然人林洪飞、徐岩岩、马毓、吴云、李嘉慧5人共同出资设立。

2012年10月19日,黑龙江富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黑富验字(2012)第 07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0月19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林洪飞、徐 岩岩、马毓、李嘉慧、吴云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其中林洪飞实际缴纳出资额为300万元,徐岩岩实际缴纳出 资额为75万元,马毓实际缴纳出资额为50万元,李嘉慧实际缴纳出资额为25 万元,吴云实际缴纳出资额为50万元。

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获得饶河县工商局核发注册号为 2305241000079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股东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并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 发起人根据各自对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获得股份公司相应的股份数量;各股东 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4,652,964.08 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5,000,000.00元,未分配 利润为-347,035.92元)以1.232648204:1的比例折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壹元,其余人民币4,652,964.08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次 股改不涉及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 税。

2015年7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01540357 号”《审计报告》。

2015年7月3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之股份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 [2015]210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全部资 产评估值为8,282.83万元,总负债的评估值为5,618.8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2,663.96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98.66万元,增值率8.06%。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了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项公司管理制度文件。

2015年7月2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2015年7月21日止,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 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465.30万元、评估净资产人民币 2,663.96万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其中人民币2,000.00万元折 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股份总额为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465.3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5年8月7日,双鸭山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 名称: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230524100007960,注册资 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小麦、 水稻、玉米、杂粮收购;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谷物、豆类及薯类种植、批发、 有机肥料制造,农业土地开发,谷物仓储;谷物磨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