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北极狐种狐的销售及北极狐原皮销售。
经营范围:毛皮动物养殖、收购、销售,动物皮张收购、加工、销售。对外贸易。农产品收购,饲料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北极狐的人工繁育及子二代北极狐的经营利用,主营业务包括北极狐种狐的销售及北极狐原皮销售。
公司的北极狐养殖基地位于黑龙江省漠河县,依托当地的原生态的地理环境和气候资源条件,以及来源于芬兰的种狐资源和成熟的繁殖技术,严格把控养殖过程,确保繁殖的北极狐的优良品质。
回顾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稳中有所增长,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了13.02%,经营规模有所增长,在业务规模增长的过程中,公司注重产品的品牌效应及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以及狐皮质量的提升。
具体体现如下:(1)进口种狐销售业务:公司2018年大力推进进口种狐业务,于2018年1月从芬兰引进进口种狐2000只;2018年11月2日和11月21日分两架次进口芬兰种狐共5396只;2018年完成销售3714只,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狐皮销售业务:为了提高狐皮质量,公司引进上述进口种狐除了对外销售,同时自留部分原种用以优化公司种群,提高公司种狐的种群品质,进而提升皮张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股份公司前身为博龙有限,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为:毛皮动物养殖、收购、销售,动物皮张收购、加工、销售。
大兴安岭众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博龙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10月12日出具的编号为大众会验字(2006)第25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06年10月16日,博龙有限办理完成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23272310000158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7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6年5月31日作为基准日,启动改制工作,即将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证天通(2016)特审字第1602036号《净资产审计报告》,以截止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3,168,168.65元中的38,330,000.00元折为38,330,000股,折股后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按其所持博龙有限的股权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6年9月1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万隆评报字(2016)第1705号《评估报告》。
经评估,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博龙有限净资产价值评估值为50,104,989.37元。
2016年9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对审计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一致通过了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6年10月10日,有限公司5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10月2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博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博龙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以截至2016年0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3,168,168.65元人民币按照1.12622407:1的折股比例计算,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833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公司股本总额为3833万股。
折股后剩余人民币为4,838,168.65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选举潘建平、张吕华、罗春度、金卫力、朱友峰组成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陈亚红、张丽峰以及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李丽芬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9月10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出资情况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证天通(2016)验字第160200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9月1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3,8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的实缴出资已全部到位。
2016年11月10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了上述整体变更事宜并向黑龙江省博龙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发了整体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27237905444584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