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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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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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大连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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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Dalian Huafu Food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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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刘岳,李春朋,赵君,刘文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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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33890.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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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2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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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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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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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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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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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411-8985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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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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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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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李辉、张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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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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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兴达街道桥东委黄海大街三段266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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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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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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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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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60486765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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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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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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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1-8985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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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411-8985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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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dlhuaf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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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dlhuaf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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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辽宁省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管委会桥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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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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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罐头食品的加工销售,主要产品是以牡蛎、杂色蛤、贻贝等贝类以及鲭鱼为原材料加工生产的水产品清真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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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罐头食品(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清真罐头食品、大米罐头、面制品、调味品、蔬菜、山野菜、水产品、禽蛋、冷冻食品加工销售(生产地址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管委会桥东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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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是集各类水产品、农副产品科研、设计、精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中小企业。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桥东委,企业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70平方米。企业注册资金12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1062万元,职工350人。企业主要产品有牡蛎、贻贝、杂色蛤、鲭鱼、姜泥、辣椒泥、蒜泥罐头等10余种。年生产罐头所需农副产品和水产品原料达2930余吨,年实现销售收入6032万元,年利税额717.5万元。企业具备一整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加工设备,专业的科研技术力量和较强的加工能力,生产的各类罐头食品,具备耐储藏且安全卫生使用方便等特点,远销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南非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产品供不应求,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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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于1992年12月17日,由大连庄河市罐头食品厂与澳大利亚泰格富贸易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0万美元。1992年10月18日,庄河市罐头食品厂编制关于设立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1992年11月7日,庄河市罐头食品厂向庄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关于中外合作公司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的立项报告》;1992年11月9日,庄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作公司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庄外经贸发[1992]149号)文件,同意中方庄河市罐头食品厂与外方澳大利亚泰格富贸易公司合作设立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的立项,投资总额为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0万美元,其中中方以3300平方米厂房作为出资作价30万美元,以食品加工设备出资作价1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以设备出资作价7万美元,以现汇出资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5%,经营范围:加工水产类和果菜类罐头,蔬菜速冻加工,山野菜盐渍加工,贝类养殖加工。1992年11月15日,庄河市罐头食品厂向庄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交《关于成立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的报告》;1992年11月23日《关于设立中外合作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的批复》(庄外经贸发[1992]150号),同意中方庄河市罐头食品厂与外方澳大利亚泰格富贸易公司设立合作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并批准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1992年12月15日,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发中外合作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批准证书的文》(大外经贸外资字(1992)1084号),同意发给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批准证书。1992年12月1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批准证书》2008年3月13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将公司经营范围由:贝类养殖;罐头食品、面制品、调味品、蔬菜、山野菜、水产品加工变更为:贝类养殖;罐头食品、大米罐头、面制品、调味品、蔬菜、山野菜、水产品加工。
2008年3月27日,庄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大米罐头,公司合同、章程中事项作相应修改。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庄河分局核准以上变更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200万元增加到3,2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赵君以货币方式出资10万元,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年3月30日,大连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大慎明验[2015]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公司股东赵君已于2015年3月26日前缴纳出资1,900万元,其中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万元,其余1,8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5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整体变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大连华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即以审计确认的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进行折股,折合股本总额32,100,000股,每股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00,000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共计816,875.60元进入资本公积。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4-37号<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15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股东会授权有限公司董事会处理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所需各项事宜。2015年5月5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5年6月17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颁发了注册号为21028300000165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1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罐头食品(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清真罐头食品、大米罐头、面制品、调味品、蔬菜、山野菜、水产品加工(生产地址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委员会桥东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由“华富食品"变更为“大连华富",公司名称“大连华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代码“833890"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大连华富"于2015年11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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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期初制定的预算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强成本控制以提高产品利润,同时加大国外市场营销,增加销售量,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内控管理制度,产品的销售量以及收益率基本实现期初所制定的计划。2016年由于国内牡蛎等主要产品原料收成下降,导致原料采购价格皆有所上升,而公司为了稳定与国外客户长期合作,以及维护良好的信誉保证,公司只将产品销售价格小幅上升。公司订单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5.74万元,同比下降了8.01%;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79.98万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同比下降59.4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01.97万元,净资产为3,509.38万元。2016年1月26日经由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审定,辽宁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发布认定大连华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度影响力,为进一步扩展销售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