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专注生命科学与大健康产业,专业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新药研发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经营;实验动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六股道村东,占地142亩,建筑面积70亩,是专业从事(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和实验用比格犬等大型实验动物饲养繁殖和动物实验研究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诚信为源,资源互补,协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和“质高价优,客户至上,不断进取,争创一流”的生存理念,已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按实验动物饲养试验场所建设要求,严格划分为生活区、办公区、饲养区、实验区和检疫隔离区等五大区域。
建有猕猴和比格犬繁育场7000平方米;动物实验室1000平方米;隔离检疫舍200平方米和工作生活区1200平方米。
目前,公司猕猴存栏2000余只,繁殖种猴800余只。
年可提供实验用猕猴600余只;食蟹猴存栏1000只,繁殖种猴300只,年可提供实验用食蟹猴200余只;比格犬存栏100只,种犬30只。
年可提供实验用犬200余只。
公司现有各级管理人员8名;兽医师4名;助理兽医师4名;饲养及实验技工12名;以及后勤保障人员。
自公司成立以来,每年均向北京市及其周边各大科研单位提供大量的实验用猴和犬,现在我单位已成为北京市及其黄河以北地区最大的实验用猕猴和食蟹猴供应基地和供应商。
同时,每年还承接大量动物实验和科学研究项目。
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所长负责制,设有生产部、实验部、销售部、财务部和后勤部等五个部门。
各部门间分工明确、衔接紧密、配合默契。
各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正在不断改进、完善中。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宏伟的五年发展规划,包括:硬件设施建设与国际接轨;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同行业一流等具体发展步骤和措施。
为此,我们正在加紧步伐、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实现这一宏伟规划。
同时,我们也诚邀有识之士与我们建立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加强新产品研发、强化研发技术改造,利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加快产品多样化;进一步开拓市场,在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做好品牌建设工作;狠抓安全环保,有效进行风险把控,有步骤有规划进行生产经营,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好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
由此,公司采取了如下改善措施:1.2017年9月,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设立控股子公司中科生物(湛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占地210亩,目标是建立规模化的食蟹猴繁育基地,项目建成后可大大提升公司实验动物繁育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2.加强对风险把控及动物安全管理,完善动物饲养及质控部门职能,增加安全检测环节,保证销售动物质量,并增加售后服务项目,提高公司品牌及产品竞争力。
(二)行业情况实验动物科学是现代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学科,是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条件。
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任务部署中、国家“十二五”重点科技任务类专项规划、部际合作、省部会商、技术创新工程中,均将非人灵长类动物人类重大疾病模型的研究与示范列为重点优先研究主题和重点安排的技术领域;此外,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生物和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开展非人灵长类动物人类重大疾病模型的研究,建立标准化研究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医药服务业市场体系。
实验动物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处于医药产业前沿,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支撑作用。
因此,当国家政策有利于医药产业发展时会间接的刺激实验动物行业发展,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上级领导部门(国家林业局)取消运输证制度,可减少因政府审批所导致的货物运输不及时问题。
行业发展稳定,市场需求量在逐步增长。
2011年11月25日,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实收资本为40万元,注册号为110108014443348,法定代表人为方伟贞,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东11楼203房,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等出资已经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验证。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执行董事为方伟贞,监事为刘莹莹,经理为方伟贞。
2014年8月1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2014年7月31为变更基准日,由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将2014年7月31日变更基准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0,823,100.09元人民币折算为股份公司股份2000万股,股份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剩余净资产823,100.0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下发了(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002893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14)第2658号的《审计报告》,以2014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0,823,100.09元。
2014年8月31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沪众评报字[2014]第381号”《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3,055,448.09元。
2014年9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临时股东会议,审议并经表决权100%通过: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有限公司以不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且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折股,共折合2,0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折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剩余净资产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有限公司2名自然人股东和1名法人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其各自按现有出资比例应拥有的相应净资产认购公司股份。
2014年9月16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发起人)应到3名,实到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发起人逐项审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2)《关于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的报告》;(3)《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4)《关于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的议案》;(5)《关于<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6)《关于<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7)《选举方伟贞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选举刘延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9)《选举韩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选举裴相元先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1)《选举苏英华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选举王英俊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13)《选举方争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14)《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议案》。
2014年9月28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14443348。
2015年1月6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补充出具了“上会师深验字(2015)第003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