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与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设计;网页设计、制作;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成立以来, 一直致力于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 解决方案的研究应用及其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向互联网金融行业, 提供专业的平台系统和全面解决方案。
2010年10月21日,自然人王德敬、张文静共同出资设立柏诚有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其中,王德敬以货币出资45万元,张文静以货币出资55万元。
上述出资经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靖诚验字(2010)1311号《验资报告》。
柏诚有限于2010年10月28日领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颁发的编号为10107013314811的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13010130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柏诚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0,006,066.68元。
2015年9月16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中瑞评报字[2015]11000238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柏诚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50,052,900.00元。
2015年9月23日,柏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定由柏诚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柏诚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9月30日,柏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经审计的净资产50,006,066.68元为基础,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48,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折股4,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均亲自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柏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科柏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中科柏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发起人出资情况的报告》、《关于确认、批准中科柏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以及为筹建股份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协议等均由中科柏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关于<中科柏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50,006,066.68元为基础,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48,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每股面值1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0月2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301003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800万元,均系以中科柏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4,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向公司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3563662948J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