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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麦实业 - 870121.NQ

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1-03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anmark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
2008-11-20
注册地
辽宁
所在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晟麦实业
股票代码
870121.NQ
上市日期
2017-01-03
大股东
屈铭
持股比例
89.2 %
董秘
姚琳
董秘电话
0411-84793333-858
所在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雷亚杰、王美华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2105006800857640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辽宁
成立日期
2008-11-20
法定代表人
屈铭
董事长
屈铭
企业电话
0411-84793333,0411-84793333-858
企业传真
0411-84796600
邮编
116025
企业邮箱
info@sanmarkltd.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百合街6号(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品合成研制、生物元素相关产品的试验开发和商务服务,特种植物油原料、农产品、有机农业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不含粮食、棉花、鲜茧、甘草麻黄草收购、销售)及技术研发与咨询业务(涉及到前置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生产、销售,自有房产租赁业务,油脂加工副产品饼、粕(不含大豆粕)的销售;住宿,中餐,会议服务;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化妆品原料的销售,饮料的生产与销售,营养食品制造与销售,其他方便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专注于天然营养植物油及油脂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为国际及国内市场提供创新、优质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产品种类多样,主要包括小品种营养植物油、有机油脂、浓缩脂肪酸及油脂粉末等几十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亚麻籽油、苏籽油、月见草油、琉璃苣油、黑加仑油、特级初榨橄榄油、葡萄籽油、葵花籽油、高油酸葵花籽油、核桃油、南瓜籽油、双麻油。

产品销售形式分为大包装及小瓶装油, 大包装主要是已原材料形式出口,销售给国外保健品及化妆品客户;小瓶装油主要是国内以终端产品形式销售,包括厨房系列(亚麻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核桃油、双麻油等)、功能性系列(亚麻籽油、月见草油、苏籽油、葡萄籽油等)、孕婴童系列(亚麻籽油、核桃油)。

目前公司产品供应对象是大约 200 家国外药品、营养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客户分布在全球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终端产品通过 12个代理商,分布在 100 多个销售终端(商场、专卖店、美容院、孕婴渠道等)。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集中在亚麻籽油的研发、生产、销售、大包装出口及OEM贴牌业务,主要产品为亚麻籽油系列产品、月见草油、琉璃苣油、苏籽油等,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0,741,111.47元,较上年下降38.50%,净利润-1,059,122.28元,较上年下降135.31%,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未来公司的业务重心和经营计划是1、继续大力发展亚麻籽油的生产和销售,开发新产品;2、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增长大包装出口业务量。

2018年公司在市场方面将积极培育市场,提高企业的知名度;销售方面努力拓展销售渠道,建立专业的销售团队,优化营销方案,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方面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深入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系列产品,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团队。

发展进程

2008年11月7日,屈铭、卫红、李文清、刘远卓、王颖、赵辉、谭静、赵谦英、孙谦、孙晓菊、徐广友、郭洪成、陈月坤、阎波、张勇十五人共同制定并签署了《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决定成立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8年11月10日,本溪天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本天会师验字[2008]1-04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1月1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币6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8年11月20日,股份公司注册成立,取得本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500005024791号。

2016年6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卫红将其持有公司455万股股份转让给屈卫东;同意股东卫红将其持有公司1,507万股股份转让给屈铭;同意股东陈西江将其持有公司450万股股份转让给屈铭;同意股东谭静将其持有公司5万股股份转让给屈铭;同意股东谭静将其持有公司45万股股份转让给陈月坤;同意股东谭静将其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股东郭兴林。

股权转让的价格由股东协商确定。

201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谭静与陈月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谭静将其持有公司0.75%的股份即45万股以7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月坤。

2016年7月1日,公司股东谭静与屈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谭静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份即5万股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屈铭。

2016年7月5日,公司股东谭静与郭兴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谭静将其持有公司0.17%的股份即10万股以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郭兴林。

2016年7月1日,公司股东卫红与屈铭、屈卫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卫红将其持有公司25.12%的股份即1,507万股股份以1,50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屈铭,将其持有公司7.58%的股份即455万股股份以4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屈卫东。

2016年7月18日,公司股东陈西江与屈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西江将其持有公司7.50%的股份即450万股股份以7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屈铭。

2016年7月18日,公司在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并完成股东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