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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环境 - A14152.SH

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TONGFANG ENVIRONMENT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09-03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同方环境
股票代码
A14152.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北京信远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0.5 %
董秘
梁兵
董秘电话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克东、高志英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87541503206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3-09-03
法定代表人
林荣强
董事长
林荣强
企业电话
010-82390359
企业传真
010-82390359
邮编
企业邮箱
tfen@tfen.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等领域的工程总承包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洁净新能源发电、处理业务的运营;洁净新能源发电、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的研究、设计、开发、转让、咨询、引进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环保产品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进口产品分销业务及存货管理、整机拆零、包装运货业务、销售自产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环境服务为己任,致力于我国能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事业。

在烟气脱硫系统、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回收、烟气粉尘净化与资源化利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等领域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公司将始终专注环保产业,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态度,为社会提供环保工程总承包、工程规划与咨询、设计、环保装备制造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全方位优质服务;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先导,稳步扩展环保产业链,逐步拓宽环保工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司在环保工程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发展进程

2003年8月6日,太平洋、百瑞信托、同方股份、杭钢股份及中机建设共同订立了《合资经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同》,约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太平洋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百瑞信托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同方股份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杭钢股份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中机建设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03年8月26日,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京经贸资字(2003)502号)批准设立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8月27日,环境有限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字(2003)20022号);2003年9月3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环境有限取得注册号为企合京总字第01878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0月18日,环境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以环境有限截至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0.5332594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权。

2007年10月11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XYZH/2007A8002-3号),截至2007年9月30日,环境有限(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0,852.89万元。

2007年10月15日,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鄂信评报字(2007)第126号),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环境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2,120.61万元。

2007年10月18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和组织形式、股本及股权结构、设立费用、发起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2007年12月19日,商务部以《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2075号),批准环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8日,同方环境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7]0492号)。

2007年12月28日,信永中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07A8002-4号)。

2008年1月23日,同方环境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41018787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同方环境股东杭钢集团取得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8]19号),认定同方环境总股本11,12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合计2,001.60万股,分别为:杭钢集团持有1,501.20万股,占总股本的13.50%;中机建设持有500.40万股,占总股本的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