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塔筒业务(含其他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风电场投资运营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29.SZ),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是风机整机制造商Vestas在中国的合格供应商,国内风机整机企业金风科技5A级供应商。
2010年,公司成功上市,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经过多年的深耕,泰胜风能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服务一体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陆风电装备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制造商,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国家标准最新版本的修订起草牵头组织单位,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多次填补国内陆上及海上风电装备的行业空白。
泰胜风能在全国布局了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华南五个战略区域,十余个生产基地,及有一个海外办公室在德国法兰克福。
公司研制的海陆风电塔架、混塔及混塔转接段、海上升压站、导管架、管桩等产品远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1、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细分领域。
(1)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中国市场增速领先,清洁能源发电占比提高在贸易紧张局势升级和政策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5年全球经济增速将降至2.8%,相比于2024年下降0.4个百分点。
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速预计为1.4%,美国经济增速将放缓至1.8%,欧盟经济增速为0.8%;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速虽略有下滑,但仍然保持高增长,2025年经济增速预计为3.7%。
随着地缘冲突风险升级、贸易壁垒以及经济和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气候灾害增多,全球经济碎片化加剧,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不确定性进一步提升。
2025年中国经济增速预计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长5.3%;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48,418亿千瓦时,同比2024年上半年增长3.7%。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制造及风力发电细分领域,所在行业属经济新动能,具备持续稳健成长的特点。
2025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4.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火电、水电分别下降2.4%、2.9%,规模以上工业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11.3%、10.6%、20.0%。
目前,中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能源发电体系,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占比达35.2%,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2)全球风电装机稳步提升,海外市场持续发力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2025全球风能报告》,2024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117GW,再创历史新高;累计装机容量达1,136GW。
2024年度新增的装机容量中,除去中国占比的68%,贡献最多的欧洲占比14%,紧随其后的为美国、印度、巴西。
在自身能源安全及《巴黎协定》碳减排目标驱动下,截至2024年,全球已有151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中120个国家以法律或政策文件的形式确立了目标的法律地位。
2024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29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巴库召开,大会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就《巴黎协定》中关于可信和透明的国际碳市场机制达成了共识,提倡利用数字技术加快气候行动,并决心在大洲级别启动清洁能源转型,为加快全球气候治理步伐、推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助力。
2025年初,欧盟委员会先后发布了《竞争力指南》和《清洁工业协议》,明确了欧盟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雄心目标,将脱碳确立为欧洲工业增长的强大驱动力,确保欧洲坚定不移地迈向其碳中和经济目标。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推进,风电凭借强大的供应链和低廉的价格,成为全球清洁能源的中流砥柱。
根据GWEC的预测,2025年到203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年均预期增速将达到约8.8%。
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积极持续开拓海外业务,并在德国设立了欧洲中心,更快速响应欧洲等地区的客户需求,同时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持续稳定获取海外订单,市场订单辐射亚洲、澳洲、非洲、南美洲、欧洲等多个地区。
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的泰胜扬州基地于2023年投产至今,已顺利取得多个重要海外大客户的供应商认证资质,为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再添强劲动力。
(3)中国风电规模持续增长,国家政策呈现协同效应,构建“新能源矩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139万千瓦,同比增长99%;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49万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
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
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16号),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并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又是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能源领域肩负着巩固能源安全、达成既定目标并为下一阶段奠定基础的双重任务。
2025年上半年的政策并非孤立出台,而是通过电价改革(136号文),配合直连试点、绿证交易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发电、消纳、交易、技术的全链条政策矩阵。
1)新能源“全量入市”,电价市场化破冰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妥善衔接存量项目,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定价时代,告别了以往保障性收购的模式,以市场机制激发新能源发电的活力与效率。
同时,政策创新建立“多退少补”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有效保障新能源项目收益,为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根基。
2)“绿电直连”试点启动,打破电网垄断2025年5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定义了“绿电直连”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即“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不经公共电网,通过直连专线向单一用户供电,并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有利于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提高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3)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提出了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发展目标: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试点关键技术和机制创新,推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6月4日晚,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53号),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通过试点先行,验证关键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国推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提供示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
虽然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公司作为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技术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持续加码自身竞争力,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公司主营风电及海工装备业务,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装备,包括钢制塔筒及钢混塔筒;以及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包括海上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等。
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零碳业务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零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河南嵩县50MW分散式风电场,并在新疆、广西、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项目的相关工作。
零碳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创新及其他业务公司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投入高端智能制造的研发与供应链能力的提升,打造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的创新业务,孵化并培育创新技术的研发与业务应用。
创新及其他业务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概述1、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9,854.49万元,同比上升38.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07.69万元,同比下降8.08%。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有序整合有效释放陆上风电业务的产能,公司出货情况与上年末相比有所改善。
陆上风电发展态势良好,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含混凝土塔筒)实现收入188,172.89万元,同比增长25.61%;其中混凝土塔筒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4,431.32万元,同比增长259.06%。
2)报告期内,由于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回暖,公司海上风电业务量同比有所上升,实现营业收入36,327.36万元,同比增长226.21%;陆上风电业务和海上风电业务相加后,公司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2025年上半年总体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上升39.49%。
3)报告期内交付的国内项目由于钢材、法兰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项目毛利率有所下滑;海外业务由于客户结构的变化,毛利率有所下降;综上,报告期整体毛利率下滑影响了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
2、订单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547,528万元,具体如下: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A.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凝土塔筒)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57,692万元,完成202,394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417,343万元;B.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40,831万元,完成40,304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27,730万元;C.其他订单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2,455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09,845万元,完成164,230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417,937万元;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94,729万元,完成84,518万元,截至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29,591万元。
3、后续经营计划公司将依照《2024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经营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1)各业务板块经营目标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2025年公司将保持现有主营的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
公司需要抓住市场机遇,推动国内、海外塔筒业务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加快发展海上风电业务,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具体来说,其一,公司会加强一体化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整合市场营销组织、组建营销人才团队、搭建营销激励体系、制定营销策略,通过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营销团队来占据优势市场;其二,公司持续关注前瞻性技术、制定研发规划的同时,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现有产能基地的技术工艺改进,以实现当前产能的最大化释放;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续扩大产能,继续推动海上风电制造基地的布局工作,尽快完善沿海海上风电产业布局,并稳步推进混凝土塔筒业务。
公司2025年度的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总产量目标力争达到钢塔70万吨,混凝土塔筒250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钢塔经营目标的约46%,已完成混凝土塔经营目标的约42%。
2)零碳业务2025年,公司持有的河南嵩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将做好保障发电运营工作,并将继续推动在广西、新疆、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等地区的风电场建设项目。
同时,公司将通过持续完善业务平台的搭建、风资源开发机制及实践、风电场运营体系搭建,以及多类型关联项目资源储备例如储能、制氢等,力争取得业务规模增长,与风电及海工装备业务互补互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泰胜扬州基地4.2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并网,该项目的并网能进一步减少碳排放、助力绿色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升厂区资产价值。
3)创新及其他业务创新是公司的业务价值链及技术的延展,通过投资驱动当期规模提升以及远期创新布局的支撑。
公司与国内整箭制造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火箭箭体结构、贮箱产品,火箭发射、回收设施等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新型技术和应用方面规划布局,通过子公司泰胜航天切入商业航天战略新兴行业赛道,充分发挥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与资本结合的优势,夯实传统优势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同时通过投资驱动和资源驱动,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增强动能。
(2)全价值链成本控制在风电走向平价的背景下,公司将系统性地,从订单承接到产品交付,全生命周期推行成本控制措施。
在订单承接方面,公司将建立有效的订单分配机制。
通过年度销售预测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并同时建立生产计划调整机制、与市场端双向互动的动态沟通机制,从而形成合理的、可行的、灵活的订单分配机制。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将逐步优化采购体系。
一方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等高价值、低频率的采购决策与执行;另一方面,通过国资赋能,引进优质供应商。
此外,公司将持续探索钢材等原材料的套期保值可行方案。
原材料交付方面,公司将加强跨部门协同,针对产品订单优化物料到货协同机制。
在生产与库存管理方面,持续开展生产基地的降本增效工作。
一方面,研发中心与各基地成立专项小组,开展产线与车间技改升级工作,开展基于已有固定资产的各工序最大产能摸排,以此为指导实现瓶颈工序最大化排班;另一方面,制定各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与成本考核方案,通过薪酬激励体系充分挖掘各生产基地潜在产能。
在货物运输与维保服务方面,逐步搭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对于物流供应商,建立物流战略供应商库,签订战略采购协议;对于维保服务,制定标准运维体系和团队。
(3)投融资其一,公司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稳步发展,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对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
其二,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投资运营等零碳业务持续发力、开展创新业务的布局与培育,对资金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
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3日。
公司系由泰胜有限全体股东柳志成、黄京明、李文、夏权光、朱守国、张锦楠、林寿桐、王健摄、张福林、尤定锡、蔡循江、吴绅、黄琬婷、朱津虹、黄伟光、李敬斌、钱金良、林志南、张海丽、祝祁、柳然、俞霞、邹涛23位自然人以及上海中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家法人作为发起人。
2025年3月28日,公司名称由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TaishengWindPowerEquipmentCo.,Ltd.变更为TSPWindPowerGroup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