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中国港口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近洋国际货物运输,上海与香港间的旅客运输,国内货物运输,船舶租赁和买卖业务,集装箱仓储、中转和租赁,船务咨询,旅客运输配套服务,船务代理和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海员外派业务(为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籍海船提供配员,代理外派海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及申领相关证书,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成立于1983年,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主要经营东北亚航线、东南亚航线及国内航线。
多年来,锦江航运坚守品牌战略,秉持“荣誉、利益、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在做精做强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稳健拓展航运产业的价值链条,积极构建综合物流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
通过持续推进品牌建设、业务升级及管理突破,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发展中,锦江航运将立足“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与发展的新时代背景,结合企业“十四五”规划,通过企业模式创新与业务转型,积极投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着力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核心的区域性卓越航运企业。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2026年第一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锦江航运持续深耕区域航运市场,不断巩固差异化服务优势,有效缓解运营成本波动压力,保持经营基本面较为稳健。
公司持续充实公司船队规模,优化升级运力基本盘。
公司完成了“4+4”艘1,800箱集装箱船订造合同签约,新造船将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能力,为公司巩固航线服务优势、拓展新兴市场、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航线服务方面,公司携手境内外港航企业推出又一条东南亚系列精品航线——泰国丝路快航,提供泰国与日本关东地区快速直航服务,实现了中国华东、华南地区与东北亚、东南亚区域的航线联动,满足该区域客户快速高效的运输服务需求。
物流延伸方面,公司完成锦江航运泰国物流合资项目签约,有效助力航线服务能级,不断完善公司国际化产业布局、织密东南亚航运物流网络。
此外,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与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强化交流合作,重点围绕新造船及运营船舶、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化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持续推动公司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运力达到6.7万标准箱,同比增加0.9万标准箱;2026年1-3月完成集装箱承运总箱量为70.2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3.58%。
1983年2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的通知》(沪府办外[1983]55号),同意上海海运局、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上海锦江饭店合资设立锦江有限。
上海海运局、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上海锦江饭店、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共同制定、签署《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书》,约定锦江有限为四方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各方分别出资75万元。
1983年3月2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发<营业执照>通知单》,核准锦江有限开业登记,载明锦江有限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为300万元。
2022年3月8日,上港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港务投发[2022]69号),同意锦江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普华永道出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690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锦江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4,524.62万元。
2022年3月18日,东洲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027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锦江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76,840.80万元。
该评估报告已经上港集团备案。
2022年3月18日,锦江有限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锦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有限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锦江航运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母公司净资产274,524.62万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和专项储备后的金额为基础,按2.4838: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1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为110,000.00万元),剩余163,215.0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2年3月21日,锦江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持有的公司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以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74,524.62万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和专项储备后的金额为基础,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净资产扣除其他综合收益和专项储备后超过股本的金额为人民币163,215.06万元,均进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2年6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公司《营业执照》。
2022年6月9日,普华永道出具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投入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84号),验证截至2022年3月28日,锦江航运的实收资本为110,000.00万元。
报告期内,为整合航运资源、发挥业务协同、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华轮船100%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重组的具体过程及内容2019年3月19日,上港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沪港务投发[2019]0050号),同意锦江有限以协议方式受让上港集团持有的海华轮船100%股权。
2019年4月10日,上港集团与锦江有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上港集团将所持海华轮船100%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33,500万元)以369,814,699.23元价格转让给公司。
2019年5月9日,公司向上港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8第30100号)为定价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海华轮船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49,975.25万元,扣除2018年10月30日账面分红12,993.78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36,981.47万元。
以上述评估价值为依据,双方约定转让价格为36,98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