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热电联运和储能,以及EPC、运维、电力交易等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核材料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旅游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测绘服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花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橡胶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建筑砌块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刀剑工艺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资源监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图文设计制作;绣花加工;软件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杂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日用产品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0),创立于1992年,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北京市朝阳国资委成为东方园林实际控制人。
公司作为生态城乡与美好生活运营商,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
依托生态环境、产业运营及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东方园林深耕艺术造园、水系治理、矿山修复、生态造林、生态农业、活力文旅、公共产品、产品创新、环保工厂、污水治理、再生资源、低碳智慧十二大产品线,整合规划、设计、工程、运营、资源化再利用等多维度优势,提供领先的全产业链服务。
目前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打造了100多个生态、环保精品项目;累计造园1万公顷,园内植被已累计吸收二氧化碳约2千万吨。
东方园林作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300多项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专利,并掌握逾200项固(危)废处理技术专利,以领先的综合技术体系持续引领生态环保行业创新发展。
“心系地球致敬美好!”东方园林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产业运营、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为我国的城乡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严格按照《重整计划》所制定的经营方案,持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业务转型升级,全面把握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与国家“双碳”战略的结构性机遇,调整主营主业,全面转型为以新能源发电为核心的绿色低产业投资与运营商。
当前,公司一方面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代表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新能源发电增量业务,将其作为驱动公司未来规模与价值增长的核心引擎;另一方面,对生态环保等既有存量业务进行优化整合,挖掘其稳定现金流价值,并积极探索与新能源主业在技术、客户、应用场景等层面的协同效应,旨在构建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绿色产业生态。
新能源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收、并购新能源资产及拓展关联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效益。
2025年3月,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收购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赤壁威世达是国联产投作为产业投资人为参与公司重整的储备项目,也是为公司注入的首批优质新能源运营项目。
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共7个项目公司,主要经营户用光伏项目,累计并网容量433.39MW,项目分布在河南省、天津市、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和广东省,在新能源电站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背景下,通过“全额上网”模式,委托高效的运维团队依托智慧运维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电站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效能,通过机制电价保障资产收益的基本盘。
生态环保业务方面,存量业务上做好科学管理及资金回款工作,设立资产保全部负责PPP项目SPV公司监管及传统生态项目统筹协调。
梳理PPP项目核心数据,加速实现资本金增值回笼,促进传统项目回款,同时加强对实地巡视调研,联合多部门推进合规审查、账户设立及风险处置,强化队伍建设。
新拓业务上围绕重整新生、结构优化、提质增效,严控投资、聚焦存量运营,统筹开展生态修复、湿地运维、流域治理、PPP项目管护等核心业务,推进西藏、云南、海南等多地生态项目拓展,并实现林芝尼洋河修复、海口湿地公园养护、泰兴双水滨河、齐河及济南、南召PPP运维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履约成效获业主认可。
此外,子公司华飞兴达持续推进大港油田、华北五普、苏里格油田、中咨等十余个重点项目落地,核心指标稳步提升,发展质效显著提高。
2025年3月,公司收购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型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上年同期公司未涉及该业务,故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其中,上述生产经营数据统计口径为公司收购完成并表后(2025年4-12月)产出规模。
公司积极推进优质新能源资产收并购,并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将从光伏电站EPC业务进一步向产业链下游拓展,实现光伏电站开发、EPC施工、电站运营及销售等业务协同发展,深化光伏建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在继续承接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建设服务的基础上,获取电站转售和并网发电收益,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详细情况见本报告“第五节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1、概述(一)经营情况概述2025年是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的首个完整经营年度,全年经营表现集中体现了“破旧立新”的转型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聚焦主业调整,发展主线清晰:在收入端,因大幅剥离传统生态环保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出现结构性收缩;在盈利端,得益于向新能源主业的全面转型,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盈利能力呈现显著的边际改善,现金流状况亦同步优化。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49.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94%,主要是传统业务剥离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7.24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大额亏损的局面,减亏幅度达到97.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49.0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88.38%。
公司历史债务的有效化解大幅减少了利息现金流出,业务瘦身显著降低了营运资金占用,叠加新能源电费收入带来的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入,公司整体流动性压力较重整前已得到根本性缓解。
(二)主营业务与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与经营区域格局发生根本性重构。
随着司法重整工作的完成,公司确立了以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为核心的主业范围,并围绕此构建了全新的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已由过去以EPC(工程总承包)、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为主的生态工程服务,全面转向以“资产持有与运营”为核心的新能源商业模式。
(三)主要财务数据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075.57万元,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13,082.42万元,传统环保板块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091.68万元。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母净利润为-7,587.24万元,同比减亏97.89%。
盈利改善的核心驱动力在于成本与费用的有效压降,这直接受益于司法重整的积极成效。
一方面,随着高负债问题的化解,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剥离大量低效或持续亏损的传统项目及相应人员,使得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显著下降。
现金流是衡量转型企业生存能力的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9,149.0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88.38%。
主要驱动因素包括:历史债务剥离大幅减少了利息支付的现金流出;剥离回款周期较长的传统工程项目,显著降低了运营资金占用;当前核心的发电业务能够产生稳定、可预期的电费收入现金流。
经营性现金流的转正及大幅改善,表明公司核心业务已初步具备自我造血能力,不再完全依赖外部融资或资产处置以维持运营,为后续新能源项目的持续投资及并购提供了重要的内生资金支撑。
(四)重大资产重组与战略协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通过收购优质新能源发电资产实现战略转型的路径。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事项,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收购事项已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资产交割等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
通过此次交易,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将进一步由光伏电站EPC向产业链下游的电站运营及销售环节拓展,实现开发、EPC施工、运营及销售的业务协同,深化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链布局。
在继续承接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建设服务的基础上,公司将获取电站转售及并网发电收益,从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低碳建筑、清洁能源”的发展目标,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发挥自身在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助力标的公司发展,努力推动对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层面的有效整合,实现与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与做优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司法重整后的战略重构,实现了从传统生态工程服务向新能源“资产持有与运营”模式的根本转型。
尽管因剥离传统业务导致营业收入结构性收缩,但盈利和资产质量显著提升,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减亏。
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实现由负转正且大幅增长,标志着公司主业已具备独立造血能力,流动性风险根本缓解。
后续随着资产交割等工作的有序落地,重组效益将逐步释放,为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和现金流稳健性提供进一步支撑。
公司正按照既定规划扎实迈进,长期价值增长根基将不断夯实。
本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48号)批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200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366.13万元,按1:1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66.13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3,366.13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何巧女、唐凯、刘骅、陈允中、傅颀年、桑俊和程慧琪等七名自然人。
自2026年1月13日起,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OrientLandscape&EnvironmentCo.,Ltd."变更为"BeijingOrientEcoEnergyCo.,Ltd.",证券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东方新能",英文简称由“”OrientLandscape”变更为“OrientEco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