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东方园林
-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nvironment Co.,Ltd.
- 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002310.SZ
- 注册资本: 599932.2117 万元
- 上市日期: 2009-11-27
- 大股东: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持股比例: 23.07%
- 董秘: 于旸
- 董秘电话: 010-59388886
-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崔亚兵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 概念板块: 环保行业 北京板块 低价股 富时罗素 标准普尔 机构重仓 ST股 动力电池回收 新型城镇化 医废处理 乡村振兴 汽车拆解 核污染防治 海绵城市 PPP模式 雄安新区 央国企改革 节能环保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北京
- 成立日期: 1992-07-02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116928R
- 法定代表人: 刘拂洋
- 董事长: 张浩楠
- 电话: 010-59388888,010-59388886
- 传真: 010-59388885
- 企业官网: www.orientscape.com
- 企业邮箱: orientlandscape@163.com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东方园林大厦
- 邮编: 100015
- 主营业务: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苗木种植与销售以及固废、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
- 经营范围: 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测绘服务。公司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趋势、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发展能力,经股东会决议并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适时调整投资方针、经营范围和方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
- 企业简介: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0),创立于1992年,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北京市朝阳国资委成为东方园林实际控制人。东方园林作为生态城乡与美好生活运营商,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依托生态环境、产业运营及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东方园林深耕艺术造园、水系治理、矿山修复、生态造林、生态农业、活力文旅、公共产品、产品创新、环保工厂、污水治理、再生资源、低碳智慧十二大产品线,整合规划、设计、工程、运营、资源化再利用等多维度优势,提供领先的全产业链服务。目前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打造了100多个生态、环保精品项目,目前在建项目450多个;累计造园1万公顷,园内植被已累计吸收二氧化碳约2千万吨。东方园林作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300多项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专利,并掌握逾200项固(危)废处理技术专利,以领先的综合技术体系持续引领生态环保行业创新发展。“心系地球致敬美好!”东方园林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产业运营、环保产业三大板块,为我国的城乡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方向,突出科创引领,以科技创造环境之美,继续围绕“无废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业务转型,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积极拓展产业运营新业务,增强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中,生态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等,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完成重整后,公司将长期稳定的统筹新能源和生态环保业务发展,战略发展集中式电站开发和运营、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和运营、电站资产证券化等方向,以有效扩大装机规模和发电总量为基础、辅以激发生态环保发展新动能。(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在生态建设、固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等业务板块持续深耕,未来战略发展新能源业务。具体模式如下:1、生态建设业务(1)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2)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3)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2、固废处置业务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1)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2)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3)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主要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公司充分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正由传统业务模式向自产综合利用模式转型,加强智慧化平台合作,整合资源,探索再生资源行业平台运营新模式。4、新能源业务公司重整后,将通过集中式电站开发和运营、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和运营、新能源资源证券化运营开展新能源业务。通过收(并)购新能源资产,快速扩大自身业务范围和市场占有率;依托东方园林现有资源,包括区域优势、资金优势,立足北京,选择与当地政府有良好合作基础且风光资源丰富的优势地区进行新能源项目自主开发;与地方城投企业、优质民企、供应链渠道等通过合作协议或合资等方式,共同进行新能源项目开发、收购等活动。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项目合作开发。将继续加大风光设备循环再利用与园林景观、文化娱乐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相互融合发展的循环经济理念,以“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产业推动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二)公司融资结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华飞兴达融资余额300万元,融资成本3.45%。母公司不存在其他融资行为。(三)质量控制体系与安全生产制度为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东方园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东方园林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规定》《东方园林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东方园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东方园林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东方园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东方园林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等30多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充分分析危险源的基础上,制定了《东方园林应急预案》,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公司认真贯彻落实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报告期内顺利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为公司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提供了保障。在经营活动中,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办法》《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了《安全环保责任制规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涂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以“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公司在项目管理、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实现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与紧急疏散能力,检验和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在组织管理中,公司组建安全生产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办公和组织召集,负责会议纪要签发及督办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培训员工安全技能;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符合标准,处理质量事故;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标准化;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与其他部门合作,解决安全质量问题;整理归档安全质量文档,记录数据等。通过日常安全管理和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公司有效推进安全文化向纵深发展,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概述(一)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8.77亿元,净利润亏损-36.0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9.11%。2024年内,公司主要推动过往项目最终结算,截至目前公司新中标项目以及历史未结算项目均已通过司法重整剥离至信托平台。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及公司2024年重要事项具体如下:1、生态建设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国内生态行业,积极布局海外业务,先后与澳粤经济发展促进会、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特阿拉伯TeefNajd公司、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2024世界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大会。本报告期内,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生态版块的工作重点为推进部分存量项目的最终结算,最终结算扣减对当期营业收入冲减金额较大,冲减后的营业收入为-5.21亿元,同比减亏63.45%,减亏的原因是本期项目结算扣减金额对当期营业收入的影响低于上年同期。2、工业废弃物循环销售业务工业废弃物循环销售业务是公司近年来通过战略收购实现快速布局的新兴板块。受市场环境变化及结构性优化调整等影响,公司阶段性收缩了该部分业务规模,因此营业收入出现下降。2024年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06亿元。3、固废处置业务近年来受该行业处置能力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跌及上游产废企业缩量减产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依托已成熟运营的危废处置工厂,不断提升管理和把控成本,营业收入和盈利相对稳定。2024年该板块业务收入约3.4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销售费用0.31亿元,较去年下降5.62%;管理费用6.18亿元,同比增加11.85%,增加的原因是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员工安置导致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9.78亿元,同比下降0.16%。此外,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已进入计提比例较高的期间,两项减值计提对利润侵蚀较大,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二)公司重整事项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朝阳国资公司送达的《关于申请法院对东方园林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朝阳国资公司已于2024年5月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朝阳国资公司以债权人名义申请重整及预重整。2024年5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朝阳国资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2024年12月20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年12月23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3,313,860,113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2,685,462,004股增至5,999,322,117股。转增的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划转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通过重整程序,公司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同时,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了破产服务信托,信托项下重组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重整前对信托底层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享有担保追偿权的,公司在按照《重整计划》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并清偿债务后对相应底层企业的追偿权也作为重组资产交付至平台公司,交付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不再享有相应追偿权。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事项涉及的影响已消除。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