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企业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金融科技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1988年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银行理财、消费金融、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兴业银行因改革而生、因创新而兴,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为兴业银行擘画的发展蓝图,传承弘扬"从严治行、专家办行、科技兴行"基本方略,锚定"服务能力突出、经营与管理特色突出、市场与品牌形象突出"的发展目标,把根扎在八闽大地、把枝叶伸向全国全球,实现了区域银行、全国银行、上市银行、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多级跨越。"十四五"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兴业银行主动适变应变,坚持化"国之大者"为"行之要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将金融"五篇大文章"与擦亮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三张名片",布局科技、普惠、能源、汽车、园区"五大新赛道"融合推进,积极打造有兴业特色的价值银行,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推进高质量发展。
奋进"十五五"新征程,兴业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建设强大的金融机构响应建设金融强国的时代呼唤,朝着"一流银行、百年兴业"的愿景奋力前行。
1.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结构实现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各项财政金融政策,推动资产负债稳定增长,资产总额112,829.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0%。
其中,信贷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公司客户贷款余额61,549.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6%;科技贷款、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分别增长8.60%、6.75%、5.84%,均高于贷款整体增速。
存款业务持续做好存量资金到期重置,加强分品种精细化管理,实现规模增长与成本压降的有效平衡,客户存款余额59,976.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存款付息率1.44%,同比下降35个基点。
2.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中间业务收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90亿元,同比下降1.0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32亿元,同比增长0.15%。
其中,利息净收入369.18亿元,同比下降2.13%;存贷利差1.92%,较上年下降2个基点。
非息净收入181.72亿元,同比增长1.17%,主要是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2.28亿元,同比增长7.45%,其中财富中收和托管中收分别同比增长17.5%、11.8%。
成本费用有效管控,业务及管理费128.64亿元,同比下降4.28%,成本收入比23.48%,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
3.资产质量总体稳定,风险抵御能力夯实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防风险、促发展”主线,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快推进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
进一步完善行领导挂钩督导及敏捷小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分行、重点项目,有效推动风险资产防范化解。
深化“区域+行业”策略执行,“一城一策”制定区域主流产业授信政策,赋能业务转型发展。
资产质量总体稳定,不良贷款余额661.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16亿元,不良贷款率1.08%,较上年末持平。
关注贷款率1.75%,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受宏观经济复苏偏弱等因素影响,个人贷款违约风险有所上升。
对公重点领域风险有所缓解,对公房地产业务新发生不良同比回落,地方政府融资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持续夯实风险抵御能力,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1.83亿元,拨备覆盖率224.52%,保持合理稳健水平。
4.客户规模稳健增长,客户质量有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理念,持续健全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产品交叉销售体系、公私联动和场景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平衡扩面和挖潜的关系,并将挖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客户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企金客户数169.24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54万户,增长1.52%。
其中,企金潜力及以上客户、价值客户分别增长2.79%、3.54%。
零售客户数11,539.7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0.58%,其中,双金客户(包括白金、黑金客户)、私行客户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06%和3.78%。
兴业银行是中国首批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1988年8月26日开业,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1988年4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的基础上筹建区域性、股份制的综合性商业银行,即“福建兴业银行”(本行曾用名称)。
1988年5月19日,经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批准,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华兴投资公司等三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公开向社会招股筹建“福建兴业银行”。
1988年8月22日本行正式设立并领取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闽司登字136号)。
2003年1月8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核准文件,依法为本行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本行取得了重新核发的名称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