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华电B股
  • 企业英文名: Huadia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 实际控制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代码: 900937.SH
  • 注册资本: 790733.621 万元
  • 上市日期: 1996-04-22
  • 大股东: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59.79%
  • 董秘: 付璐璐
  • 董秘电话: 0451-58681766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申旭、谢志明
  • 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
  • 概念板块: 电力行业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黑龙江
  • 成立日期: 1996-10-28
  •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6973422N
  • 法定代表人: 郎国民
  • 董事长: 郎国民
  • 电话: 0451-58681820,0451-58681872,0451-58681766
  • 传真: 0451-58681800
  • 企业官网: www.hdenergy.com
  • 企业邮箱: 600726@chd.com.cn
  •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 邮编: 150001
  • 主营业务: 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
  • 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粉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自有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道;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施工总承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装卸;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涉及专项管理规定及许可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 企业简介: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A、B两种股票分别于1996年7月1日和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有电力资产上市的第一股。这里是中国火电工业的摇篮、中国火电文明发展史的缩影,从这里走出的近万名火电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支持了我国火电事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电力工业文明的进程;1955年投产的富拉尔基热电厂是我国第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也是前苏联援建我国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始建于1958年的哈尔滨热电厂是我国第一座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安装的“三自”发电厂,2017年国内唯一一台35万千瓦超临界双转子高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建成投产;1984年,国产首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落户的哈三电厂,被誉为国产大机组的“摇篮”。在这块充满红色记忆的黑土地上,红色基因已融入公司发展的血脉,当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的抗日英雄赵一曼1933年在哈尔滨发电厂成功领导了工人大罢工,激发了哈尔滨人民奋起抗日的民族精神;1947年,作曲家马可在佳木斯发电厂创作了新中国第一首工人歌曲《咱们工人有力量》,成为中国人建设祖国的豪迈战歌;1949年,根据哈尔滨发电厂真实历史事件拍摄的电影《光芒万丈》,再现了特等劳动英雄刘英源带领工人队伍,恢复生产发电、支援解放战争的英雄事迹;踏着历史的足迹一路前行,2002年,公司划归中国华电集团,成为中国华电在黑龙江省的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国资央企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创新奋进担使命、奋勇争先建新功,如今已发展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供热企业,全资、控股8家热电联产企业和2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公司装机容量745.07万千瓦,总供热面积1.42亿平方米,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四个中心城市的主要热源单位。公司控股1家年产量1200万吨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1家从事智慧供热的黑龙江龙电电气公司;全资1家从事供热工程及环保服务的华电能源工程公司。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我们将在集团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三个总”“两个途径”“三个作用”的“国资央企新使命新定位”,聚焦公司肩负的使命任务,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打造“五位一体”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为集团公司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为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龙江华电力量。
  • 发展进程: 公司1992年10月20日,由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在老企业改组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和电力工业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
  • 商业规划: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全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安全环保基础,狠抓提质增效登高,推动改革深化提升,发展新质生产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2元。(一)夯实安全环保基础,能源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各项部署,民生保暖坚强有力,源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冬季供热和重要时段的电力、热力保供任务,保暖保供工作获省委省政府高度评价。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全部燃煤机组和1家煤炭企业均实现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二是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年内用户回访率、投诉办结率达到100%,2023-2024采暖季8家供热主体进入政府信用评价“红榜企业”。三是积极应对暴雪冰冻、极端天气等考验,创造公司所有27台火电机组和5台热水炉同时在网运行历史纪录。(二)狠抓提质增效登高,价值创造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电力营销创效显著提升。组织抢发增发效益电,积极拓展发电空间,加强机组运行管理,积极提高辅助服务效益,同比增加28.56%。报告期出售碳排放配额交易收益约2.13亿元。二是燃煤拓源降本提升效益。努力提高长协煤兑现率,积极利用铁路运费下浮时机多储煤,抓好“冬煤夏储”工作,供热开栓前完成满储,为保供夯实基础。三是全力挖潜增收取得实效。哈市三家电厂、佳木斯热电厂分别获得供热补贴5770.17万元、2609.28万元。齐富地区三家电厂推动热力出厂价格上调6.81元/吉焦(含税)。佳热电厂推动趸售热价上调3.01元/吉焦(含税),直供居民热价、非居民热价均上调1元/平方米(含税),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上调0.4元/平方米,两个地区热价调整为公司供热经营向好奠定了基础。积极争取财税优惠政策,融资成本同比降低37BP,降幅1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207.8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完成182.55亿千瓦时;机组平均利用小时3241小时;供热量完成6780万吉焦;煤炭产量1094.53万吨;煤炭销量1089.77万吨。(三)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内生动力活力有效释放。持续优化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和重点改革任务事项清单。一是创新干部选拔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二是完善对标管理体系,开展系统内外横向对标全面提升对标管理水平。加大依法治企工作力度,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识别评估,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大力实施“职工创新创效工程”,深化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125项成果受到表彰,1项成果荣获全国青年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优胜奖。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