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在沪成功上市(简称“大龙地产”,股票代码“600159”),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先后在北京顺义、广东中山、内蒙古满洲里开发了数百万平方米的精品商住项目,多次荣获中国房地产企业500强、北京市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始终坚守高质量发展导向,统筹谋划企业长远发展与当期经营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一方面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品质与进度管控,多措并举促进在售项目去化提速、回款增效;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稳步筑牢企业稳健运营根基,推动经营发展质效与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同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项目竣工1项,竣工面积54,342.68平方米,年内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953.2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2,977.75万元,销售面积14,172.99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5,060.96万元,结转面积17,820.79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88.58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竣工项目29项,竣工项目总金额214,749.48万元,年内结转收入金额35,449.69万元;新签约项目32项,签约金额28,094.72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筑施工业务重要在施项目1项,在施面积2.00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治理架构优化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依法依规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进一步理顺治理运行机制,提升决策与监督效能。
同时,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持续推进制度体系迭代完善,不断夯实内控管理基础。
年内共计补充制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各类管理制度28项,废止不适应现行管理要求的制度1项。
通过制度“立、改、废”统筹推进,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到位的内部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企业稳健运营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城老窖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股份制企业审批委员会以内政股批字[1997]49号文批准,由内蒙古宁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用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1998年5月8日重新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5月26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0年本公司名称由“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本公司名称由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8号《关于核准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