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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光大 - 871633.NQ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6-29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贾文涛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National Power Group Co.,Ltd.
成立日期
2013-02-07
董事长
贾文涛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电光大
股票代码
871633.NQ
上市日期
2017-06-29
大股东
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5 %
董秘
李颖
董秘电话
010-61771359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明健,刘洪伟,王世林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14062812004W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13-02-07
法定代表人
贾文涛
董事长
贾文涛
企业电话
010-61771359
企业传真
010-61771361
邮编
102200
企业邮箱
liying@nationpower.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主楼D座12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平板式SCR脱硝催化剂(平板式中温SCR脱硝催化剂、平板式宽温差SCR脱硝催化剂、平板式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平板式高温SCR脱硝催化剂、联合脱硝脱汞催化剂、抗砷中毒特种脱硝催化剂、抗碱金属中毒特种脱硝催化剂等),蜂窝式SCR脱硝催化剂以及脱硝相关服务等。。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租赁机械设备;投资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催化剂(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脑图文设计;大气污染治理;专业承包;技术检测;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光大,股票代码871633)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SCR脱硝催化剂、SNCR脱硝技术、脱硫强化剂、生物质锅炉、直喷式生物质燃烧器、特种锅炉(焚烧垃圾、废气、废液、危险废物)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推广应用。

公司与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航天动力研究所、东南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等研究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汇聚了一批高端人才,通过自主创新、整合海内外研发资源,形成了系列成套技术。

华电光大与华北电力大学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合组建“华电光大联合实验室”,依托实验室多年来在烟气环保领域方面的研发成果,本着“技术为根、诚信为本、节能环保、利国利民”的经营理念,建成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强大的研发、生产、管理、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并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平台,加速了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华电光大生产的脱硝催化剂主要应用于火力发电、钢铁、焦化、石油、化工、玻璃窑炉、水泥、固废焚烧、废液焚烧等行业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中。

产品具有脱硝效率高、抗堵灰、阻力小和机械强度大等优点。

产品经第三方检测(西安热工院、华电电科院、国电电科院),整体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拥有脱硝催化剤专利群,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

2013年,脱硝催化剤荣获了"第+五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铜奖",是烟气脱硝领域唯一获得此殊荣的产品,2014年荣获了“第七届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和“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

同时,该产品为北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产品目录推荐产品。

2019年,华电光大自主研发的《新型多温区SCR脱硝催化剂与低能耗脱硝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公司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五大发电集团、各地方电力集团以及全国各地的工业窑炉烟气治理工程中,获得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

华电光大将以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竭诚为您服务!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在经济情势恶劣的大环境下,公司稳固现有客户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新的客户,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及加强原有行业优势,并不断地拓展销售市场,确保公司业绩持续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245,544,407.3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5.55%;净资产155,799,329.78元,较上年度末增加9.79%。

实现营业收入148,985,750.54元,较上年增长50,258,716.55元,同比增长50.91%;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19,068,953.94元、16,949,327.56元,比上年增长分别为3,672,049.63元、4,085,593.63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3.85%、31.76%。

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强化研发创新、完善和拓展市场渠道、引进和培养人才、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好整体战略布局,使全年盈利能力及销售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335,740.32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339,959.13元,公告编号:2019-0091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507,378.8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我国脱硫脱硝重点行业涉及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等行业,其中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发展最为迅速,技术工艺较为成熟,这与“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推进电力环保相呼应,钢铁烧结机脱硫和水泥窑脱硝发展也有起色,相比之下,其他非电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则进展缓慢。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对火电行业的总体要求,预计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在11亿千瓦左右,文件中要求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到2020年煤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50mg/m3。

其中的煤电发展重点,要求“十三五”期间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并给出了时间线,要求2017年前总体完成东部11省市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煤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前基本完成中部8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前完成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对于其他行业,也相继推出了脱硝排放政策。

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二五”期间钢铁产能11.3亿吨,“十三五”期间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中的绿色改造升级发展重点为: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烧结、电炉二噁英防治技术,焦化(冷轧)废水处理回用与“零排放”。

绿色改造升级重大工程为:实施烧结(球团)烟气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工程,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300mg/m3。

此外,2017年6月,环保部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文中提到从行业间比较来看,钢铁烧结、球团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火电等行业也明显宽松,氮氧化物减排潜力很大。

对于焦化行业,《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焦化准入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严格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

水泥、化工、玻璃炉窑等行业也有相关政策性文件颁布。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中提到推动重点行业治污减排:(1)水泥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2)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高效除尘、脱硝;(3)陶瓷窑炉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采取脱硝措施。

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预示着脱硝行业广阔的前景市场,此外,国家还加强环保立法。

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月,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参加,成立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在2017年,要实现环保督查“全覆盖”,适时开展“回头看”。

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发展进程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7日,由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2013年2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北京华电光大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设立,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140156292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6号楼4层118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景文,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租赁机械设备;投资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营业期限自2013年2月7日至2043年2月6日。

2013年12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此次变更,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140156292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3月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由股东华电新能源增加实收资本500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此次增加实缴资本后,公司缴足注册资本1500万元。

2014年3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此次变更,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140156292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8月1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原股东华电新能源以6800万元货币对有限公司增资(6800万元均为认缴)、同意原股东中基信友以1700万元货币对有限公司增资(1700万元均为认缴),合计认缴8500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14年8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此次变更,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140156292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1月1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部分进行减资,减少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合计8500万元,即由原股东华电新能源减少注册资本6800万元、中基信友减少注册资本1700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

2015年11月17日,有限公司在《工人日报》上刊登了减资报告。

2016年2月24日,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若因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由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2016年2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有限公司此次变更,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062812004W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2月2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绍兴上虞东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同意华电新能源以经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3006.3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592万元,中基信友以货币648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48万元,上虞东贤以货币126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260万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4500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

2016年2月2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6900005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审验。

2016年3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有限公司此次变更,颁发了注册号为91110114062812004W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3月3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6年2月29日作为基准日,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按1:0.8862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60,000,000股份,每股面值1元。

折股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7,702,453.40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发起人)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变。

2016年4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准予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核发了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114062812004W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