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润滑油(不含危化品)、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东风商用车指定在四川的配件唯一供应商,位于天府之国成都市内,现主要经营东风商用车零部件销售。
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和辛勤耕耘,在东风商用车零部件销售领域内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已成为东风商用车公司的一级销售代理商,以成都为基地销售纯正东风商用车配件。
产品以东风商用车全系列产品为主。
公司的发展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天优势,逐步形成了批发与零售平衡发展的特有经营模式,具备了年销售额达到的一个亿的实力。
公司自立以来,本着以德治企的精神,坚持“务实、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原则,在完善创新机制、建立和谐客户关系以及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持续改进上匠心独运,为公司吸引了更多的客户创造了更多的商机。
“为汽车产业链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
我们不仅是销售产品,更多是为客户提供服务,为客户创造超出期望的额外价值。
帮辉人将以此为使命而不懈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加强对公司营销队伍的建设,巩固原有市场,积极开拓新市场,加速新项目的建设,对商用车配件销量实现了一个新的突破,我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455,943.65元,较预计营业收入增长4.48%。
1、公司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696,463.42元,上年同期31,648,979.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5%;负债总额22,069,305.29元,上年同期17,753,136.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1%;股东所有者权益总额14,627,158.13元,上年同期13,895,842.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6%。
2、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9,455,943.65元,上年同期80,837,437.92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03%;公司2018年营业成本总成本98,980,922.57元,上年同期79,755,371.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1%,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汽配快销保养类和易损类产品销量大幅提升,而该两类产品附加值低是导致总成本增加的主要因素(2)支付银行的短期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3)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315.71元,上年同期1,561,930.2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18%,主要原因系:(1)公司报告期内产品中汽配快销保养类和易损类产品销量大幅提升,而该两类产品附加值低,毛利较少,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5.47%,上年同期8.15%,较上年同期减少3.68%,是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利润减少。
3、现金流量情况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675,857.60元,上年同期-1,890,146.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76%,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比增加;(2)公司厉行节俭控制费用开支,缩减职工薪酬、办公、差旅、修理等费用性支出;公司2018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1,671.79元,上年同期-7,176.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96%,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固定资产的现金流量增加,公司以低价购买东风提供给我单位使用的货物配送车辆及购买库房盘点使用的扫码枪;公司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75,042.73元,上年同期1,468,190.6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17%,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的银行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2)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上年短期银行借款1,500,000.00元。
2012年12月14日,有限公司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9000353335,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彬,住所为成都高新区肖家河沿街192号1幢5层,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橡胶制品、五金交电、通讯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化工产品及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股东李华彬认缴350.00万元,股东朱兴琴认缴150.00万元,认缴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前。
2013年2月27日,股东李华彬和朱兴琴分别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350.00万元、150.00万元。
2013年2月27日,四川万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川万邦验字【2013】第2-12号《验资报告》,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4年12月14日,擎帮实业与李华彬、朱兴琴于同日签订的《解除股份代持协议书》,解除了擎帮实业与李华彬、朱兴琴关于帮辉有限股权的代持关系。
2014年12月14日,擎帮实业与当时在帮辉有限任职员工罗芳、彭军于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擎帮实业所持帮辉有限的股份由罗芳、彭军分别代持,代持协议对委托权限、双方义务与权利作出了规定,委托方作为实际出资人拥有股东权利并获得全部基于此的股东收益,受托方在帮辉有限股东名册上显名、出席股东会并表决、并行使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股东权利,受托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进行转委托、处置、设置担保等。
根据2015年5月5日,成都擎帮实业有限公司与罗芳、彭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由于帮辉有限经营所需,决定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0万元,由擎帮实业认缴,由罗芳、彭军代为持有,擎帮实业授权罗芳、彭军出席股东会并就增资事项进行表决。
2015年5月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新增资本由股东罗芳认缴350.00万元,股东彭军认缴150.00万。
2016年5月16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和力鑫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贝恩特尔成都企业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卡普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新股东;同意股东彭军将其所持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180.00万元转让给贝恩特尔成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意股东彭军将其所持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转让给和力鑫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股东彭军将其所持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转让给成都卡普盾科技公司;同意股东罗芳将其所持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出资额690.00万元转让给成都卡普盾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2016年5月1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6年5月23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2016年11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14-00054号)确认,截至2016年9月30日,帮辉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622,010.75元。
2016年11月30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成都帮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10417号)确认,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帮辉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96.59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大信川验字[2016]第00025号)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成都帮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1,622,010.7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为10,000,000元,折股后的余额1,622,010.75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取得了成都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5745599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