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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创 - 839178.NQ

北京伟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9-08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Westron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4-04-28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伟思创
股票代码
839178.NQ
上市日期
2016-09-08
大股东
张福刚
持股比例
51.6238 %
董秘
李庆宁
董秘电话
010-82896950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小月;张明星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伟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8762182883D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4-04-28
法定代表人
张福刚
董事长
张福刚
企业电话
010-82896950
企业传真
010-82896950
邮编
100096
企业邮箱
dingling@westron.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黄平路19号院泰华龙旗广场E座202室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系统集成、水处理设备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展开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展开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营业活动。)

北京伟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先后获得了中关村核心园区海帆企业、蹬羚企业、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专特精新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创业初期便根植于信息产业,为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专业、全面的云计算、网络安全、存储解决方案、电子数据的归档迁移、海量数据存储管理等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并取得了骄人业绩。

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2015年涉猎水处理行业,积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构建完善的SAAS云平台,形成完整的水安全解决方案,致力于帮助解决国内饮用水安全问题。

针对用户的痛点,开发了“全智能微废水解决方案”,同时根据不断的技术积累推出了“智能合体式洗车水循环处理系统”,推动了水处理行业的进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将继续秉承“双轮驱动”战略,保障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9月,北京伟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

商业规划

1、市场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深入了解行业客户的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客户、产品的优势及高效的服务能力,致力于为行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各环节的把控度,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实施标准化作业,强化销售团队,加强人才培训机制,公司管理在执行力、协作性、规范性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提升,这些都为公司后续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和信心。

2、产品研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秉承系统集成及水处理“双轮驱动”的经营理念,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未来发展之路,积极探索将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节能技术、水处理技术相结合,积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突破传统行业壁垒,构建了完善的水安全解决方案,致力于帮助解决国内饮用水安全问题,围绕净水设备厂商与用户之间搭建智能硬件、数据和服务的平台,形成互联网+水安全行业的生态。

针对净水设备行业中生产厂商的竞争痛点和用户的痛点,开发了“开放式智能微废水控制系统”及“MyPure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全智能水处理解决方案”等整体解决方案,以推动净水设备行业的进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为客户提供了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的节能健康产品和解决方案。

3、公司财务状况: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持续增长。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940,510.39元,同比增长1.84%,未发生较大变化;净利润129,544.35元,同比增长163.98%;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1.14%;总资产52,030,958.73元,同比增长69.88%,主要原因为2018年下半年本公司开拓了一批新客户,这些客户的系统集成业务订单金额较大,同时这些合同订单中安装使用的多为外购,本公司也获得了相应供应商一定的结算账期,从而造成期末资产总额比上年年末大幅增长。

发展进程

2004年4月28日公司核准成立,注册资本30万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2690345。

公司设立初期的3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张洪伟、谭凌云及曹美春出资,上述三名股东分别出资14.85万元、14.85万元、0.3万元。

2005年2月1日,伟思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沙建丰、董凯。

同意股东谭凌云将其在伟思创已缴货币出资14.85万元转让给沙建丰;同意股东曹美春将其在伟思创已缴货币出资0.3万元转让给董凯。

同意免去曹美春监事职务,由董凯出任监事职务。

变更前后注册资本30万元不变。

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伟思创有限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2005年3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9月23日,伟思创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同意注册资本由200万增加至500万,其中张福刚以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智能大厦系统集成技术”出资3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由于本次增资原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变更后股东张福刚出资额485.3万元;股东倪晓伟出资额14.7万元。

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增资价格为1元/股。

2010年8月16日,北京市华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德恒评字【2010】第A-082号《张福刚拥有的“智能大厦系统集成技术”非专利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由北京市华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张福刚拥有的“智能大厦系统集成技术”非专利技术于2010年6月30日评估值为300万元。

v2012年5月1日,伟思创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张福刚增加货币出资500万元,股东张福刚于2012年5月11日出资100万元,待缴的400万元出资于2013年10月31日前缴足,出资均为货币资金。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和企业入资信息情况表,张福刚于2012年5月11日出资100万元。

2012年5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1月7日,公司向工商局提出增加实收注册资本的申请:实收注册资本由原来的900万增加至1000万,其中张福刚增加实缴货币出资100万元。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和企业入资信息情况表,张福刚于2013年1月8日出资100万元。

2013年1月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张玲玲,原股东倪晓伟愿意将伟思创有限实缴14.7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张玲玲。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不变。

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于2013年1月8日转让股权,并对股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2016年1月5日,伟思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股东张海明、廖边疆、丁苓苓、李本顺、李庆宁、乾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

同意股东张福刚向张玲玲转让出资50万元,向李庆宁转让出资50万元,向张海明转让出资35万元,向廖边疆转让出资25万元,向丁苓苓转让出资15万元,向李本顺转让出资10万元;乾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3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股。

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对股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2016年3月8日,伟思创有限7位自然人股东和1个法人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以伟思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伟思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发起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具有中国国籍且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法人发起人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以2016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方式将伟思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折股情况为:以伟思创有限2016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7,159,536.71元,按1:0.9324的比例折股,各发起人以伟思创有限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万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制订了《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