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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阳光 - 839246.NQ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9-1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igBigSun Creative&Development Inc.
成立日期
2013-10-18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大千阳光
股票代码
839246.NQ
上市日期
2016-09-14
大股东
张润华
持股比例
26.19 %
董秘
张润华(代)
董秘电话
010-62916107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晓萌、李家晟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80805012699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13-10-18
法定代表人
张润华
董事长
张润华
企业电话
010-62916107
企业传真
邮编
100085
企业邮箱
yuyuanfu@bigbigsun.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1号楼4层401-A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提供影视动画内容的IP开发及制片制作的一站式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转让、版权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版权贸易;销售工艺品、礼品。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软件项目开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网页设计,网络游戏、互联网技术研究与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全球化的动画内容综合制片厂,实行创制一体化模式,从事影视动画内容的IP开发及制片制作的一站式服务。

公司目前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获得国家动漫企业认定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美术作品著作权44项、软件著作权15项、注册商标20项。

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顶尖创意及CG技术团队和行业管理人才。

公司凭借多年来积累的知名度以及在行业内树立的良好声誉,凭借优秀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具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公司目前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接受客户委托完成动画影视作品(电影和剧集等)的开发制作并收取相应的开发制作费用以及收益(票房等)分成。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0,702,850.17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0.63%;净利润-10,400,660.35元,较上期减少11,488,714.66元,公司总资产71,631,550.50元,同比增长了96.97%,净资产为60,252,057.25元,同比增长94.27%。

2018年,公司制片制作业务稳定发展,虽然营收能力与2017年持平,但订单量及规模较2017年增加。

在当前大环境及影视行业下行的背景下,公司营收能力稳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也相对稳定,但由于个别项目的资产大幅减值,导致整体的净利润严重亏损。

展望2019年,公司将加强与战略股东之间的业务往来互动,共同形成完整的产业闭环,打造更多的精品内容,推进长远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建立起稳固的产业壁垒。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状况良好,推进顺利,制片制作业务的营收能力将继续上升,订单量及其规模有望持续扩大;IP前期策划开发的服务业务也将形成收入,创制一体化的商业模式逐步成型。

1、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1,631,550.50元,较期初增长96.97%,增加35,265,718.72元。

主要原因是:大千阳光定向增发吸收资金39,996,187.50元所致。

负债总额11,379,493.25元,较期初增长112.67%,增加6,028,682.14元。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预收款项7,505,209.13元。

净资产总额60,252,057.25元,较期初增长94.27%,增加29,237,036.58元。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进行定向增发股票,融资金额39,996,187.50元,资产减值损失9,818,929.38元。

2、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702,850.17元,较上期降低0.63%,减少130,842.75元。

公司制片制作业务稳定发展,虽然营收能力与2017年持平,但订单量及规模较2017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10,400,660.35元,较上期减少11,488,714.66元。

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公司在2018年度进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818,929.38元,其中7,875,233.88元为《大力金刚》项目减值损失,1,800,000.00元为公司投资皮皮互娱资产减值。

《大力金刚》为公司于2015年11月份与上海凡事签订的项目,在承揽制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项目投资了750,000.00元成为出品方之一。

由于上海凡事出现资金问题,中止《大力金刚》项目制作,继而与投资方、编剧和制作方就投资款、编剧费、制作费等发生多起仲裁或诉讼纠纷,其中与公司的诉讼正在进行中,导致该项目完成制作并销售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存货及投资款做了全部减值处理。

皮皮互娱为公司于2016年投资的公司,由于近几年影视文化产业整体下行,该公司互联网宣发业务受到较大冲击,因而经营状况不佳,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17年度开始对该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

2018年该公司经营状况仍未好转,且存在停止经营风险,因此公司对该投资进行全部减值。

3、公司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27,928.34元,较上期经营现金净流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11,752,384.91元,同比增长74.42%,主要是报告期与上期收入持平,2016年预收制作费在2017年公司确认为收入,使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大幅增加;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5,332,232.27元,同比降低48.88%,主要是报告期内外包费用减少、天津归元购买成本减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4,758,588.30元,同比增加26.26%,员工虽然人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但人均工资水平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12,813,790.82元,较上期投资现金净支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43,817.21元,较上期相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投资款,本期吸收投资39,996,187.50元,同时偿还短期借款3,000,000.00元。

(二)行业情况《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明确了指出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规划》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整合。

《规划》指出,支持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培育民族动漫创意和品牌,持续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等标准制定和推广。

2018年发展改革委发布文件《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鼓励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8年中国动漫行业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产值主要来自于动漫上游的内容市场和下游的衍生市场两大块。

在线内容市场规模近150亿,泛二次元用户规模近3.5亿,在线动漫用户量达2.19亿。

中国动漫产业正在逐渐开始快速发展起来,一大批国内优秀的动漫企业正迅速崛起,但尚没有出现和迪士尼一样处于垄断地位的代表企业。

而且,相较日美等动漫产业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中国动漫产业的产值规模相对于自己的庞大市场而言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近年来,随着动漫市场资本开始渐趋冷静,倒逼动漫企业进行企业战略升级,IP价值不高的作品被腰斩,精品被保留,淘汰一批品质低下的企业,形成更加稳定的市场体系。

总之,中国动漫产业具有巨大的产值潜力,中国动漫产业市场需求现在已经十分庞大,但目前的动漫市场供应远远不足,现在进入该领域的发展前景广阔。

我国文化产业内容消费市场迅速发展,动漫产业在文化产业中的占比稳步上升。

在资本、新媒体和消费人群的多重驱动下,动漫产业产值持续快速增长。

发展进程

大千阳光的前身为大千阳光有限,系由张润华、冯洁、张金同3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其中,张润华以知识产权出资4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00%;冯洁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张金同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3年8月7日,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东评字【2013】第12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张润华委估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数字内容视觉开发运营平台”评估值为400.00万元。

2013年8月15日,全体股东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缴纳,首期出资480.00万元,2013年8月15日前缴纳;第二期出资20.00万元,2015年8月14日前缴纳。

2013年8月15日,北京东审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鼎字【2013】第032-265号《验资报告书》,对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3年8月15日,有限公司(筹)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480.00万元。

其中股东冯洁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股东张金同以货币出资5.00万元;股东张润华以货币出资25.00万元,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400.00万元。

2013年10月1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大千阳光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63772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千阳光有限注册成立。

2013年10月20日,张润华与大千阳光有限签署《非专利技术转移协议书》,将非专利技术“数字内容视觉开发运营平台”所有权转移给大千阳光有限。

2016年1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31日。

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审计和验资机构,同意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3月1日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6)D-0501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25,673,707.23元。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3月2日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249号《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的评估净资产为2,581.30万元。

2016年3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25,673,707.23元,按1:0.194752的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6年3月8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21日,公司出资已到位,股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016年3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思琦、毕维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3年。

2016年3月21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4月18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股份公司成立,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0805012699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张润华。